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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26.2-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T 26.2-1999

中文名称: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测试方法 曲轴箱气体排放的测试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9-08-18

实施日期:2000-01-01

作废日期:2001-04-1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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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78267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29流动污染源分析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18352.1-2001代替 被GB 18352.2-2001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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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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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
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测试方法
曲轴箱气体排放的测试
Measuring method for pollutants from light-duty vehicleMeasuring method for emissions of crankcase gasesHJ/T 26.2—1999
本标准规定了检查发动机曲轴箱通风系统向大气排放曲轴箱气体的程序。本标准适用于装点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不大于3500kg,最大设计速度等于或大于50km/h的Mi、Ni、M2类车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5089--1994机动车辆分类
HJ/T26.1-1999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测试方法排气污染物的测试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发动机曲轴箱
是指发动机的内部或外部空间,以内部或外部管道与油底壳接通,气体或蒸气可从此通道逸出。3.2最大总质量
是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4一般规定
4.1本试验是在已经接受HJ/T 26.1一1999试验的装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上进行。4.2被试发动机必须包括防漏发动机,但不包括那些结构上即使有轻微的泄漏也会造成不可接受的运转故障的发动机(如卧式双缸发动机)。5试验条件
5.1急速调整到制造厂规定的状况。5.2在下列三种发动机运转工况下进行测量:工况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08-18批准244
车速,km/h
测功机吸收功率
与HJ/T26.1—1999试验的规定值相一致第2种工况值乘以系数1.?
2000-01-01实施
6试验方法
HJ/T26.2-1999
6.1在5.2所列运转工况下,检查曲轴箱通风系统的功能的可靠性。7bzxZ.net
曲轴箱通风系统的检查方法
7.1发动机上的小孔应保持原状。7.2在适当位置测量曲轴箱内的压力,如在机油标尺孔处使用倾斜式压力计进行测量。7.3如在5.2规定的每一-个测量工况下,测得的曲轴箱内的压力不超过当时的大气压力,则认为该车辆符合要求。
7.4用上述方法进行试验时,进气歧管中的压力测的准确度应在土1 kPa 以内。7.5测功机指示的车速,测量的准确度应在士2km/h以内。7.6曲轴箱内的压力,测量的准确度应在士0.01kPa以内。7.7如果在5.2规定的某一测量工况下,曲轴箱内的压力超过当时的大气压力,并且制造厂提出要求,则进行8规定的追加试验。
8追加试验方法(如图1)
8.1发动机上的小孔必须保持原状。8.2将一个不渗透曲轴箱气体的容积大约为5L的柔性连接到机油标尺孔处,在每次测量前必须将袋子排空。
8.3每次试验前袋子必须封闭,在 5.2规定的每-个测量工况下,袋子必须向曲轴箱接通5min。8.4若在5.2规定的每一个测量工况下,袋子没有发生可以察觉到的膨胀,则认为该车辆符合要求。8.5备注
8.5.1如果发动机的结构布觉不允许用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则必须用下列改进的方法完成测量。8.5.2试验前除了收集气体的小孔外,封闭全部小孔。8.5.3将袋子接在一适当的取出口处,它不致引起压力的额外损失,而且安装在发动机连接孔的再循环管路上(如图1所示)。
详见图(i)
(a)在微小真空度时直接再循环控制阀
详见图(i)
(c)双回路直接再循环
HJ/T 26.2-1999
取样管
曲轴箱
(i)取样管和袋的连接
详见图(i)
在微小真空度时间接再循环
通风口
控制阀
(d)带控制阀的曲轴箱通风(袋必须接到通风口上)图1追加试验方法示意图
附加说明:
HJ/T 26. 2—1999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长春汽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汽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德奎、何炜、伊浩风、武斐、张晖、肖亚平、衰
盈、傅立新、颜荣欣。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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