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14/T 5-2020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桂岭蜂蜜
所属省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9-25
实施日期:2020-10-2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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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80.10
中标分类号:X3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文龙、赖秋萍、曾海明、黄文敏、刘达忠、陈俊昊、曾炫、张方珍
起草单位:广东桂岭蜂业科技股份公司、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128号《质检总局关于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保护的桂岭蜂蜜DB4414/T 5-2020《地理标志产品 桂岭蜂蜜》规定了桂岭蜂蜜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生产环境、蜜蜂品种、采收加工要求及相关标准引用文件,适用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生产的桂岭蜂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180.10
X 31
DB4414
梅州市地方标准
DB4414/T 5-2020
地理标志产品 桂岭蜂蜜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GuiLing Honey
2020-09-25发布
2020-10-25实施
发布单位: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桂岭蜂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龙、赖秋萍、曾海明、黄文敏、刘达忠、陈俊昊、曾炫、张方珍。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桂岭蜂蜜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128号《质检总局关于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保护的桂岭蜂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T 18932.18《蜂蜜中羟甲基糠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
GB/T 21528《蜜蜂产品生产管理规范》
GB 30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H/T 1001《预包装食用蜂蜜》
GH/T 1015《蜂蜜包装钢桶》
NY 5139《无公害食品 蜜蜂饲养管理准则》
SN/T 0852《进出口蜂蜜检验方法》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1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桂岭蜂蜜的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GB/T 17924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桂岭蜂蜜(GuiLing Honey)
在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采集的蜂蜜,经原蜂蜜→加热(50℃)→粗滤→精滤→灌装→贴标→装箱等工艺过程制成,具有不同蜜源蜂蜜颜色差异明显、色泽清澈鲜亮、蜜香馥郁和特殊山韵风味特征的桂岭蜂蜜。
5 要求
5.1 生长环境
5.1.1 自然环境
蕉岭县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夏长冬短,气候温和,雨季长,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境内山峦起伏,林木葱郁,空气清新,是世界长寿之乡。县内海拔千米以上山峰有金山笔、皇佑笔、铁山嶂、大峰嶂、小峰嶂、樟坑嶂等。全县位于东经116°01′~116°22′,北纬24°25′~24°53′之间,全年平均气温21.7℃,年平均降雨量约1304 mm。
5.1.2 养蜂场地的选择
蜂场应具备蜜源植物丰富、气候适宜、面积广阔、生活和交通方便等条件。蜂场与蜂场之间相隔3 km~5 km为宜。蜂场方圆5 km内不得有农药、化肥、除草剂等污染源;3 km~5 km范围内应有丰富天然蜜源植物。蜂场应选择安静背风、向阳、地势略高且平坦、远离污染源、不靠近水库,并具有清洁水源和空气的林区。
5.2 蜜蜂品种
选用适合本地生长的华南中蜂。
5.3 采收加工
5.3.1 采收
5.3.1.1 采收时间
在外界蜜源植物开花泌蜜、天气晴朗的条件下,经过5天~9天采集和酿造后,收蜜时应待巢脾贮蜜区封盖成熟后方可采收。操作时间宜安排在上午,尽可能避开蜜蜂采集高峰期和不良天气,操作时气温不低于14℃。
5.3.1.2 采蜜时间
各类蜂蜜采蜜时间如下:
荔枝蜜:每年3月;
龙眼蜜:每年3月至4月;
山乌桕蜜:每年6月至7月;
鸭脚木蜂蜜:原文后续缺失。
以上采收均应在相应植物蜜源区进行。
5.3.2 加工工艺
原蜂蜜→加热(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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