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870-2011
中文名称:鲁菜 炒里脊丝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04-27
实施日期:2011-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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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30
中标分类号:X20
标准简介
DB37/T1870-2011《鲁菜炒里脊丝》标准详细规定了原料、制作工艺、烹饪器具、质量要求及食用温度,确保传统鲁菜制作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DB37/T1870-2011 鲁菜炒里脊丝地方标准
发布:2011-04-27
实施:2011-06-01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制定。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山东省烹饪协会、济南舜耕山庄集团。主要起草人:黑伟、朱传东、邓车、陈秋、张水、王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鲁菜炒里脊丝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装盘、质量要求及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传统制作方法及改良制作方法的炒里脊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 GB 2707 冻备肉卫生标准
- GB 5461 食用盐
-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 SB/T 10416 调味料酒
-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炒
是将经过加工的鲜嫩小型原料,以油为导热介质,快速加热并调味成菜的一种烹调方法。
3.2 清汤
指将脂肪、蛋白质较丰富的原料加入1.5至2倍冷水,先旺火煮开再小火煮,使原料营养析出、酥烂,汤汁清亮、鲜美。
4 原料及要求
4.1 原料
4.1.1 主料:猪里脊肉400克
4.1.2 配料:笋35克、清汤100克、丝100克
4.1.3 调料:精盐2克、料酒3克、味精2克、鸡粉2克、胡椒粉2克
4.2 要求
4.2.1 选用新鲜、优质猪里脊肉
4.2.2 原料应干净卫生,符合GB 2707、GB 5461、GB/T 8967、SB/T 1041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的规定
5 烹饪器具
5.1 炉具:选用燃煤、燃气两用或电磁炉
5.2 炊具:宜选用单耳或双耳炒锅
5.3 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规定
6 制作工艺
6.1 刀工
6.1.1 猪里脊肉切成长约10厘米、宽0.5厘米的均匀细丝
6.1.2 笋切成长约4厘米的段
6.2 烹调
6.2.1 将猪里脊肉丝冲净血水,挤干水分后加入调料腌制入味备用
6.2.2 锅内加油,烧至四成热时,下入猪里脊肉丝滑炒,捞出备用
6.2.3 锅内加入清汤及调料,放入猪里脊肉丝和笋丝翻炒均匀,加入蒜段,淋明油后出锅
6.3 烹调要求
6.3.1 炒制均匀
6.3.2 掌握火候,确保食材熟透
6.3.3 滑炒过程中避免用力搅动,以防丝状原料浆液脱落
7 装盘
7.1 选用十寸汤盘
7.2 立刻盛装入盘
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色泽:白绿相间
香味:清香适口
口味:鲜咸爽口
质感:鲜香嫩滑
8.2 卫生要求
8.2.1 菜品新鲜,无异味、无异物、无杂质
8.2.2 制作过程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卫生规范
9 最佳食用时间和温度
菜品出锅至食用时间不超过8分钟,食用温度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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