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1823-2026
中文名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6-01-07
实施日期:2026-02-0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5.97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91.040.30
中标分类号:P3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沈阳建筑大学、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大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建绿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大学、辽宁金铠厦科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要求,包括节能诊断、围护结构改造、供暖和电气系统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内容,适用于辽宁省地区。
部分标准内容
DB21/T 1823—2026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要求,涵盖节能诊断与判定、围护结构改造、供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和电气系统的节能改造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1 总则
本规程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吸收借鉴了相关国家、行业及其他省市的已有标准,结合辽宁地区气候特点和建筑现状,进行了广泛调查和研究,制定了适用于本地区的技术标准。
2 术语
本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已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实际进行修订。
3 基本规定
本规程的基本规定包括节能改造的整体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及施工质量控制。
4 节能诊断与判定
节能诊断的目标是评估现有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并提出改造方案。判定依据包括建筑外墙、屋面、门窗等围护结构的节能效果,以及供暖系统和其他能源利用系统的效能。
5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5.1 一般规定: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应符合现行标准,并根据建筑实际情况优化设计。
5.2 外墙:采用高效隔热材料,对外墙进行保温改造。
5.3 屋面:屋面可采用反射性涂料或加强保温。
5.4 外门窗:更换高效能的双层玻璃窗,减少热能流失。
5.5 其他围护结构部位:根据需要进行节能改造。
6 供暖系统节能改造
6.1 一般规定:供暖系统应采用先进的热源和热力站设备,配合高效能的室外供热管网和室内供暖系统。
6.2 热源及热力站:应优化热源配置,采用清洁能源,提升能源利用率。
6.3 室外供热管网:应提高管网保温效果,减少热能损失。
7 给水排水系统节能改造
7.1 一般规定:给水排水系统应确保水的有效利用并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7.2 生活热水系统:通过安装高效热水系统,提高热水使用的节能效果。
8 电气系统节能改造
8.1 一般规定:电气系统应优化电能的使用,配备节能设备,减少电能浪费。
8.2 供配电系统:提升供配电系统的效率,减少能量损失。
8.3 照明系统:采用LED照明,节省能源消耗。
9 可再生能源利用
9.1 一般规定:可再生能源系统应尽可能利用太阳能、风能等绿色能源替代传统能源。
9.2 太阳能系统: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
10 施工质量验收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确保改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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