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401.2-2021
中文名称:河北农业品牌评价规范 第2部分:农产品企业品牌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7-28
实施日期:2021-08-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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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20.20
中标分类号:A00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为河北省地方标准《河北农业品牌评价规范 第2部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DB13/T5401.2-2021),规定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价的原则、基本条件、评价指标及方法,适用于河北省农业品牌评价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3.120.20
CCS A0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5401.2—2021
河北农业品牌评价规范
第2部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021-07-28 发布
2021-08-28 实施
发布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DB13/T 5401《河北农业品牌评价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农产品企业品牌;
第2部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本文件为 DB13/T 5401 的第2部分。
本文件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河北省农业品牌建设中心、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项目服务中心、秦皇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昌黎县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彦红、王宇佩、张哲、刘倩倩、赵倩、崔冬立、何建军、张学曼、王旭东、魏欢、张辰、卢精蕊、马学滨、马学东、魏昆鹏。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价的评价原则、基本条件、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
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评价原则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自愿申报与推荐相结合;
以客观事实和证据为依据;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
5 基本条件
申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价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区域内应有不少于2家核心企业;
核心企业注册地应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
核心企业生产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历史传承;
核心企业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 评价指标
6.1 品牌建设
包括以下4项二级指标:
品牌规划;
品牌管理;
品牌营销;
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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