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3747-2015
中文名称:骑乘马初级调教规范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8-10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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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3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骑乘马初级调教的术语定义、驯马师要求、调教原则、设施装备及基础训练方法,适用于骑乘马的初级训练与管理,是马术训练的重要技术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30
B43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 3747—2015
骑乘马初级调教规范
Regulation for Primary Training Saddle Horse
2015-08-10 发布
2015-10-01 实施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制。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农业大学、天津体育学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马场、伊犁种马场、昭苏县畜牧兽医局、昭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新奎、金亚虹、文立、孟军、刘武军、祁居中、邓海峰、马江飞、李海、王东、欧阳文、吕燕、赵海利、马玉辉、芦文圆、朱培军、乌音其木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骑乘马初级调教技术的术语和定义、驯马师要求、调教原则、设施及装备以及基础调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骑乘马的初级调教训练。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骑乘马(saddle horse)
指具有一定节奏和步伐,能够在骑手驾驭下完成常规天然步法的骑乘用马。
3 驯马师要求
3.1 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2 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马匹调教训练技能。
3.3 耐心细致,熟知马匹习性,具备驾驭不同性情马匹的能力。
4 调教原则
4.1 人马亲和
与马建立良好关系,不得虐待马匹。
4.2 注重习性
掌握马匹习性,根据个体差异制定调教方法。
4.3 声音命令
在调教过程中使用特定声音命令,使马形成按指令完成动作的条件反射。
4.4 奖惩机制
当马匹正确或较好完成指令时给予奖励,且奖励频率应逐渐减少;当未按指令完成动作时进行必要惩罚,但不得滥用。
5 设施及装备
5.1 场地
应设置直径不低于15 m、围栏高度不低于1.5 m的调教圈。
5.2 装备
包括笼头、水勒、缰绳、马鞍、调教鞭、刷拭工具、毛巾等。
6 基础调教
6.1 调教要领
应制定明确具体的训练计划和方法,口令保持一致,训练过程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
6.2 亲和性训练
6.2.1 佩戴笼头
站在马头颈左侧,右手将绳缠于马颈部防止走动;双手握住笼头两侧,将鼻革套入马嘴;右手将项革从右侧绕过项部送至左侧扣好,松紧适中。
6.2.2 刷拭
(1)要求:在安全、安静环境中进行。刷左侧用左手持刷、右手持铁圈刮,刷右侧相反;刷后肢后侧时手持方式相反。
(2)程序:先用长毛刷去除污物,再用体刷刷拭全身。顺序为先左后右、由前到后、从上到下;先逆毛刷出,再顺毛梳理。背部和胸肋部采用弧形刷法,腰部轻刷,臀部及面部顺毛轻刷;敏感部位动作柔和,直至无尘土为止。
6.2.3 淋浴
应在晴朗无风、环境温度不低于20℃、水温15℃~25℃条件下进行。冲洗后用水刮去积水,再用毛巾擦干,并在无风向阳处晾干。
6.2.4 脱敏训练
(1)毯子脱敏:用毯子在马体上摩擦或在周围轻弹,直至马不再恐惧。
(2)缰绳脱敏:站在马侧轻轻晃动缰绳并绕马移动,不得抽打;将缰绳在马体前后移动,使其逐渐适应。
6.2.5 举蹄训练
可由他人牵马或将马拴于熟悉环境中,如有抵抗应使用口令安抚。先刷拭腿部和韧带,再按前腿、后腿顺序训练。举蹄时间由短到长逐渐增加。
6.3 备鞍训练
6.3.1 佩戴水勒
右手握水勒中部从下颌绕至鼻骨上方,左手托住衔铁贴于唇部,并将手指伸入口腔切齿与白齿之间促使张口;将衔铁送入口腔并调整至适当位置;依次将双耳穿过水勒冠部并套至枕部;调整带扣,使咽喉部留有余量以保证呼吸顺畅,面部带扣约留两指宽度,避免勒伤。
6.3.2 卸水勒
解开咽喉带扣后卸下水勒,并及时清洗衔铁备用。
6.3.3 备鞍
按照规范进行马鞍准备与安装,确保装备稳固且不影响马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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