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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554.1-2010

中文名称: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1部分:编制通则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12-29

实施日期:2011-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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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60.20

中标分类号:P41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水务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的术语定义、编制原则、计算方法及编制程序,适用于公共生活用水定额的制定与管理,是开展节水管理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基础性标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060.20 P41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554.1—2010 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1部分:编制通则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public living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of stipulation 2010-12-28发布 2010-0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公共生活取水定额》分为多个部分,包括:第1部分编制通则、第2部分学校、第3部分饭店、第4部分医院、第5部分机关、第6部分写字楼、第7部分洗车、第8部分商场、第9部分餐饮等。 本部分为DB11/T 554的第1部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由北京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何建平、陈远生、张琪、顾定法、孟光辉、郝瑞瑞、蒋艳灵、翁建武。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引言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北京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公共生活取水量逐年增加,已成为城市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公共生活用水管理、推进节约用水,是建设节水型社会和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要求。公共生活取水定额是制定各行业用水计划指标、评价用水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本标准为北京市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管理体系的基础标准,并将根据技术进步及水资源状况适时调整。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计算方法及编制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北京市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公共生活 指公共管理部门、社会组织机构、公共事业机构以及社会服务行业等。 3.2 公共生活取水量 指公共生活各行业正常运转过程中从各种水源获取的水量。 3.3 核算单元 指核定行业取水定额所选取的与取水量关系密切的统计对象。 3.4 核算单位 核算单元的计量单位。 3.5 单位核算单元取水量 单位时间内公共生活各用水单位每核算单元的取水量。 3.6 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公共生活各行业合理的单位核算单元取水量。 4 编制原则 4.1 公共生活各行业的确定应依据GB 4754,各行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 12452规定。 取水定额制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2 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的制定应符合北京市水资源条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4.3 取水定额的制定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4.4 取水定额为包含核算单元所有用水环节的综合取水定额。 4.5 核算单元应与取水量具有显著相关性,且数据应易于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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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554.1-2010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1部分:编制通则 DB11/T 554.1-2010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1部分:编制通则 DB11/T 554.1-2010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1部分:编制通则 DB11/T 554.1-2010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1部分:编制通则 DB11/T 554.1-2010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1部分:编制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