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海省地方标准  > DB63/T 2114-2023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2114-2023

中文名称: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2-09

实施日期:2023-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70.21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23.020.30

中标分类号:C78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 2114-2023《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详细规定了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人员职责、采购安装、技术档案、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预案等内容,适用于所有气瓶充装单位。

部分标准内容

ICS 23.020.30
CCS C78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 2114—2023
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2023-02-09发布
2023-03-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青海中特检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法利科瑞成(天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路笃辉、邓进、曹生宁、陈瑞、续晨帆、张里玉、任天舒、丁彦龙、王目凯、张登宇、王新慧、李翔、钟林、王东、颜维龙、赵红春、王岩。
本文件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瓶充装单位内与气瓶充装工作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以及气瓶充装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气瓶充装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 03-20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23-2021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瓶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50℃液体的气瓶。
3.2 气瓶充装
利用专用充装设施,将储存在压力容器中或者气体发车装置中的气体或液体介质充装到各类气瓶的过程。
3.3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有关规程、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3.4 主要负责人
气瓶充装单位的实际最高管理者,一般指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3.5 安全管理负责人
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3.6 安全管理员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3.7 充装人员
气瓶充装单位从事气瓶充装作业的人员。

4 基本要求
4.1 气瓶充装单位应满足TSG 07-2019规定的气瓶充装许可条件,并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对外营业。
4.2 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除了满足TSG 23-2021第8.4款规定的基本要求、第8.6款规定的充装安全技术要求和第8.7款规定的特殊规定和禁止性要求,还应满足本文件第5章至第16章的要求。

5 人员及岗位职责要求
5.1 气瓶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类别、品种、用途和数量情况,除了按TSG 08-2017第2.3.2款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气瓶充装人员,还应按照TSG 07-2019附件D 2.2款配置检查人员和化验人员,并建立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5.2 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认真履行TSG 08-2017第2.4.1款规定的岗位职责;
b) 熟悉并贯彻与特种设备和气瓶充装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积极配合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安全检查;
c)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和实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d) 组织建立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
5.3 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应履行TSG 08-2017第2.4.2款规定的岗位职责。
5.4 气瓶充装人员应该履行TSG 23-2021第8.4款规定的岗位职责。
5.5 检查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负责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工作和空瓶进入单位登记工作;
b) 充装前对气瓶进行检查,不合格气瓶不得交付充装;
c) 负责库存气瓶的管理工作,实瓶、空瓶(包括待检瓶、已检合格瓶和不合格瓶)应按区域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d) 对充装后的气瓶进行检查,填好产品合格证,并与警示标签一起张贴。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解压密码 www.bzxz.net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270.21 KB · zip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

标准图片预览

DB63/T 2114-2023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DB63/T 2114-2023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DB63/T 2114-2023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DB63/T 2114-2023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DB63/T 2114-2023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