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2565-2022
中文名称:川产道地药材认证 通则
所属省份: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2-27
实施日期:2023-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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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120.01
中标分类号:C2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赵军宁、蒋舜媛、孙辉、蒋桂华、郑才华、杜玖珍、华桦、邹元锋、孟杰、韩华柏、王曙、杨萍、王红兰
起草单位: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四川省道地药材系统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四川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中药饮片公司、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川产道地药材认证的要求、判定规则、认证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川产道地药材的认证。DB51/T2565—2022《川产道地药材认证通则》规定了川产道地药材认证的要求、判定规则及认证程序,适用于川产道地药材的认证工作,涵盖历史沿革、基原、道地产区、生态环境及质量安全等关键要素。
部分标准内容
DB51/T2565—2022 代替 DB51/T2565—2018
川产道地药材认证通则
前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51/T2565—2018《川产道地药材认证通则》,与DB51/T2565—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川产道地药材”等定义进行了修改完善(见3.1、3.2、3.6、3.7):删除了“认证产品名称”的注释中对“可在法定名称后以括号的方式标注特定产区”(见4.2);
b) 删除了“历史沿革”中对应用历史的具体要求(见4.3);
c) 对基原的要求增加了动植物基原名称及其来源的要求(见4.4);
d) 对“生态环境”增加了具体要素要求(见4.6);
e) 在“环境质量安全”条款中增加了“动物饮用水”和“产地加工用水”的要求(见4.7.3、4.7.4);
f) 将“特色产地加工技术及贮存”更改为“特色产地采收、初加工技术及贮存”(见4.9);
g) 药材质量的基本要求中完善了对地方法定标准的引用(见4.10.1);
h) 增加了“质量追溯”要求(见4.11);
i) 对判定规则和认证程序按照GB/T 27028指南进行了修改(见第5章、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四川省道地药材系统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四川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中药饮片公司、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军宁、蒋舜媛、孙辉、蒋桂华、郑才华、杜玖珍、华桦、邹元锋、孟杰、韩华柏、王曙、杨萍、王红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版本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8年首次发布为DB51/T2565—2018;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认证文件要求
5 判定规则
6 认证程序
附录A(资料性)
参考文献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川产道地药材认证的要求、判定规则、认证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川产道地药材的认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202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202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 17000:2004,IDT)
GB/T 27028 合格评定 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指南(ISO/IEC Guide 28:2004,IDT)
DB51/T 2559 川产道地药材认证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000—2006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川产道地药材 (Sichuan Daodi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指产在四川特定地域,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与其他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药材。
3.2 川产道地药材认证 (Sichuan Daodi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certification):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依据特定川产道地药材的认证标准,按照规定程序,对川产道地药材产品进行第三方证明的合格评定活动。
3.3 历史沿革 (Historical evolution):关于特定道地药材演变事实的历史与文献记载。
3.4 文献考证 (Documentation):利用历史和文献记载阐明道地药材及其演变的过程。
3.5 道地产区 (Region for Daodi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道地药材商品(包括野生和家种)的主要出产区域。
3.6 特色生产技术 (Indigenous technology for cultivation of Sichuan Daodi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对川产道地药材品质形成具有显著影响的特定传统种植(养殖)技术与工艺。
3.7 特色产地采收、初加工技术 (Indigenous technology for collecting and primary processing):对川产道地药材品质形成具有显著影响的产地特定传统采收技术、初加工技术、方法与工艺。
4 认证文件要求
4.1 认证文件名称
应采用国家现行标准中采用的名称,标准文件名称统一为“川产道地药材认证****”。
注:****为某特定川产道地药材品种的法定名称,或某特定的川产道地药材认证的特定方法、技术。
示例:川产道地药材认证川
4.2 认证标准的文件结构和内容
起草的特定品种的川产道地药材认证文件至少应包含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要求、判定规则及认证程序等部分。应规定能对川产道地药材的符合性进行判定的特性要求,包括:历史沿革、道地产区、基原、生态环境、特色生产加工技术、环境质量安全、药材质量(外观性状、特征化学成分、生物活性评价等)、质量追溯等。
5 认证关键要素要求
5.1 历史沿革
参考历代本草、古典医籍、地方志、文史等描述,对基原、产地、品质加以考证。基原、产地、品质的文献考证结果按年次序进行列表表示,其格式参见附录A。
5.2 基原
在考证和物种鉴定基础上,确定川产道地药材的准确来源。动植物基原名称应包括正确的中文名、拉丁学名。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收录的动植物基原物种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命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无收录的动植物基原物种名称,可参考相关的省级地方标准载收的名称命名。
5.3 道地产区
在产地考证的基础上,明确川产道地药材的道地产区,道地产区应至少明确至县级行政区域。申请认证道地药材的产区,应位于川产道地药材认证标准的道地产区范围内。
5.4 生态环境
应将影响道地药材形成的生态环境加以限定,至少应明确川产道地药材对气候、海拔、土壤等以及其他重要生态环境要素特征。
5.5 环境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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