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371.2—2002
无公害板栗
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批准日期:2002年9月9日
实施日期:2002年11月9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为规范、指导全省无公害板栗的生产,提高板栗的安全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部分是无公害板栗的第2部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的其它部分为:无公害板栗产地环境(DB33/371.1—2002)和无公害板栗安全质量要求(DB33/371.3—2002)。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虞市林业工作站、江山市林业局、省林学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傅水标、严明、陈天霞、周晓丽。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板栗的立地条件、苗木质量、定植、整形修剪、土壤管理、施肥以及病虫杂草防治、果实采收等技术。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板栗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DB33/T 371—2002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8321.1—200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GB 8321.2—200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GB 8321.3—200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
GB 8321.4—19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GB 8321.5—19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
DB33/371.1—2002 无公害板栗 第1部分:产地环境
DB33/371.3—2002 无公害板栗 第3部分:安全质量要求
DB33/177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
3 立地条件
栗园应建立在远离污染源的地方,并符合表1要求。
表1 立地条件
海拔:800 m以下;
坡度:≤25°;
坡向:南坡、东南坡;
年平均气温:15℃~18℃;
土壤条件:红壤、黄红壤或富含有机质的砂质土壤或砾质壤土;
pH值:5.0~6.5。
苗木的质量要求应符合DB33/177规定。
5 定植
5.1 定植时间
冬季苗木落叶后至翌年早春,一般在12月中旬至3月下旬。
5.2 定植密度
株距×行距为4 m~5.5 m×4 m~5.5 m,或3 m×6 m(以后疏伐成6 m×6 m),每公顷栽植330~625株(22~24株/亩)。
5.3 定植方式
5.3.1 坡度10°~25°的山地,应筑水平带,带宽3 m~4 m,秋冬挖定植穴,大小为长×宽×深0.8 m×0.8 m×0.5 m为宜。
5.3.2 坡度小于10°的坡地及平地,采用挖大穴的方法进行定植,穴的大小为长×宽×深0.8 m×0.8 m×0.6 m。
5.4 施基肥
每穴用腐熟厩肥25 kg~30 kg与表土拌和回填,然后每穴施钙镁磷肥0.5 kg,与土壤拌和。
5.5 配置授粉品种
多品种混栽能提高产量。根据主栽品种来确定花期相近的授粉品种,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的比例为4~6:1。
5.6 栽植
定植时要扶正苗木,使根系舒展,使土与根系密接。栽植深度高于圃地深度填土压实,2 cm~5 cm为宜。
5.7 定干
定植苗木高度保留40 cm~50 cm,其余部分剪去;剪口在上端芽以上1 cm处,做到平滑倾斜。
5.8 栽后管理
保持土壤湿润,有条件的地方在根部用水浇透或用稻草覆盖。4月中下旬检查成活情况,发现死苗立即补植。
6 整形修剪
6.1 板栗采用自然开心形或变侧主干形整形。
6.2 不同发育时期的修剪要求
6.2.1 营养生长期(产前期)
在苗木定干基础上,以整形培养树冠为主。定植后第一至第三年培养主枝,选留副主枝,第三年以布局侧枝群为主。每年培养2~4次梢,当新梢长到40 cm时摘心。投产前一年达到树冠紧凑呈半圆头形,树形开张,枝叶茂盛。
6.2.2 生产结果期(投产初期)
继续培育扩展树冠,合理安排骨干枝,适量结果。对生长过密和交叉、重叠的枝条进行删除,使枝梢健壮、分布均匀,树冠开张,树高控制在5 m为宜。
6.2.3 盛果期
修剪因树制宜,删密留疏,疏除或回缩过密大枝或侧枝,剪去细弱枝、鸡爪枝、交叉重叠枝、病虫枝,保持侧枝结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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