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2482-2025
中文名称:城镇公共供水服务规范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9-23
实施日期:2026-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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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91.140.60
中标分类号:P4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
归口单位:北京市水务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城镇公共供水服务规范》(DB11/T2482—2025),详细规定了城镇公共供水服务的术语定义、总体要求、供水质量、服务要求、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及服务质量评价等内容,适用于城镇公共供水单位的标准化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11/T2482—2025 城镇公共供水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public water supply service
2025-09-23发布 | 2026-01-01实施
发布单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单军、陈文硕、曹嘉辉、桑敏、赵馨、张玉博、张欣雨、唐丽、孙迪、周政、张永波、汤潇、祁生林、李凤霞、杜婷婷、白岩、曹建武、税朋勃、田海涛、毛德发、孙凝、白雪、付靖宇、孙聪、杨帆、王佳硕、马晓雪、张倩。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体要求
5 供水质量
6 服务要求
7 应急处置
8 信息公开
9 服务质量评价
附录A(规范性)
附录B(规范性)
附录C(资料性)
参考文献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城镇公共供水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总体要求、供水质量、服务要求、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评价等。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公共供水单位通过公共供水设施向用户提供的供水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78.1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1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GB/T 778.5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5部分:安装要求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所有部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CJ/T 141 城镇供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T 224 电子远传水表
CJJ/T 182 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
CJJ/T 271 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
JJG 162 饮用冷水水表
3 术语和定义
GB 574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镇公共供水 (urban public water supply):城镇公共供水单位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城镇生活、生产及公共服务提供用水。
3.2 供水服务 (water supply service):城镇公共供水单位提供生活饮用水以及与客户在报装服务、抄表收费、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过程中接触的活动。
3.3 公共供水管网末梢 (end of the public water supply network):受城镇公共供水单位管理的输配水管网的末端。
3.4 管网水 (distribution system water):经城镇公共供水单位管理的输配水管网的水。
4 总体要求
4.1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应不间断地向用户供水,且具备水质检测、水量和水压监测及应急供水能力。
4.2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应建立实体营业厅和网络营业厅,并配备服务和技术人员,提供便利的报装、抄表收费、售后、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等服务,宜提供水量异常预警、适老化服务、户内有偿维修等延伸便民服务。
4.3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应公开水质、水压、水价,以及业务办理、服务事项、投诉方式等信息。
4.4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宜提供一对一预约上门、解答咨询、协助申请、协调施工等各类接水报装服务。
4.5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宜开展智慧化建设,包括智慧水厂、智慧管网、智慧营销、智慧服务等。
5 供水质量
5.1 水质
5.1.1 出厂水、管网水、公共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5.1.2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应设置水质化验室。水质化验室的级别划分、仪器配备、检测能力应符合 CJJ/T 182 的规定。
5.1.3 管网水水质采样点的设置和数量应满足 CJ/T 206 的要求。
5.1.4 公共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采样点应覆盖供水服务范围,每个供水厂应至少设置1个公共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采样点。
5.1.5 城镇公共供水的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应按附录A执行,水质检验方法应符合 GB/T 5750(所有部分)、CJ/T 141 的规定。采用在线水质监测时,数据校验应符合 CJJ/T 271 的规定。出厂水、管网水和公共供水管网末梢水样品达标率均应不小于98%。
5.2 水量
5.2.1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应建立供水可靠性台账,包括计划停水和抢修停水的时长、管径、影响户数等。
5.2.2 城镇公共供水可靠率应不小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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