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640-2016
中文名称: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
所属省份: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6-20
实施日期:2016-06-22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438.45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3.106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占雷、赵永成、丁宁、郝志刚、赵红莉、王雄
起草单位:天津市蓟县行政审批局
归口单位:天津市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郊区县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中生鲜乳收购许可操作,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操作的依据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天津市生鲜乳收购和运输许可操作规程标准文档,涵盖行政审批程序、法律依据、申请材料等内容,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和滨海新区等地区。
部分标准内容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640-2016《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于2016年6月发布,并于同年6月22日实施。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归口。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天津市蓟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起草人包括张占雷、赵永成、丁宁、郝志刚、赵红莉、王雄。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及郊区县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中的生鲜乳收购许可操作。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行政审批主体、业务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类别、依据、审批程序、时限、收费、效能投诉等要求。 本标准还规范了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操作的依据。所有相关内容应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公示。 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 DB12/T629-2016《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总则》。 术语和定义部分参照DB12/T629-2016。 本标准中涉及的行政审批主体为天津市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及郊区县行政审批局,业务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生鲜乳收购许可事项分为生鲜乳收购和运输许可两个子项,属于普通类审批类别。 本标准的设定依据包括《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2008年)第20条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2008年)等法规。实施过程中,不涉及审图、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等环节。 本标准的实施权限包括市级权限、自贸试验区权限及滨海新区权限。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