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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 354-2010

中文名称:产蛋鸡、肉用仔鸡、仔猪、生长肥育猪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所属省份: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3-01

实施日期:2010-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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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120

中标分类号:B46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丁平、何义刚、米自由、骆璐、范利辉、骆意、贺德华、郭利敏

起草单位:重庆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重庆市饲料工业协会;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归口单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产蛋鸡、肉用仔鸡、仔猪、生长肥育猪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产蛋鸡、肉用仔鸡、仔猪、生长肥育猪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DB50/354-2010重庆标准规定了产蛋鸡、肉用仔鸡、仔猪、生长肥育猪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50/354-2010 产蛋鸡、肉用仔鸡、仔猪、生长肥育猪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标准 发布单位: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0-03-01 实施日期:2010-05-01 前言 本标准的第3章第3.4条、3.5条中的铜、铁、锌、锰、硒指标,第6章第6.1条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重庆市兽药饲料检测所、重庆市饲料工业协会和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起草人:丁平、何义刚、米自由、骆璐、范利辉、骆意、贺德华、郭利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蛋鸡、肉用仔鸡、仔猪、生长肥育猪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适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 - GB/T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 - GB/T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 GB10648 饲料标签 - GB/T10649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 GB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 GB/T13882 饲料中碘的测定(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法) - GB/T13883 饲料中硒的测定 - GB/T13885 动物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T14699.1 饲料采样 - GB/T16764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 GB/T18823 -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 -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 -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 -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 3 要求 3.1 感官要求 色泽正常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 3.2 水分 水分含量不大于10%。 3.3 加工质量指标 3.3.1 粉碎粒度 全部通过孔径为1.19mm分析筛,孔径为0.59mm分析筛的筛上物不大于10%。 3.3.2 混合均匀度 混合应均匀,经测试后其均匀度变异系数(CV)不大于5%。 3.4 卫生指标 3.4.1 应符合GB13078的相关要求。 3.4.2 产品中不得直接添加兽药,允许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应符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3.4.3 产品中不得添加违禁药物,禁止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的药品及化合物。 3.5 营养成分指标(以在配合饲料中1%的添加量计) 表1 微量元素营养指标 产蛋鸡:铜800mg/kg,铁6000mg/kg,锌8000mg/kg,锰6000mg/kg,碘35mg/kg,硒30mg/kg 肉用仔鸡:铜800mg/kg,铁8000mg/kg,锌8000mg/kg,锰10000mg/kg,碘70mg/kg,硒30mg/kg 仔猪:铜600mg/kg,铁10500mg/kg,锌11000mg/kg,锰400mg/kg,碘14mg/kg,硒30mg/kg 生长肥育猪:铜400mg/kg,铁6000mg/kg,锌600mg/kg,锰200mg/kg,碘14mg/kg,硒25mg/kg 注1:其他添加比例可参考本标准按相应比例折算生产。 注2:铜的添加量限制:产蛋鸡3500mg/kg,仔猪(≤30kg)20000mg/kg,生长肥育猪(30~60kg)15000mg/kg,生长肥育猪(≥60kg)3500mg/kg。 注3:铁的添加量不应高于鸡、猪75000mg/kg。 注4:锌的添加量不应高于鸡、猪15000mg/kg,但仔猪断奶后前两周的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中,以氧化锌形式添加的锌不得超过225000mg/kg。 注5:锰的添加量不应高于鸡、猪15000mg/kg。 注6:碘的添加量不应高于产蛋鸡5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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