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4425-2021
中文名称:有机食品原料 小麦栽培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8-26
实施日期:2022-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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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
中标分类号:B0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该标准规定了新疆有机食品原料小麦栽培的技术要求,包括生产环境条件、种子质量、耕地选择、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施肥、灌溉)等规范内容,适用于新疆有机小麦生产。
部分标准内容
DB65/T4425-2021
有机食品原料小麦栽培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2021-08-26
实施日期:2021-10-01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DB65/T4425-2021
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新疆奇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新疆奇台县农业农村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明、毛红艳、张任久、李静、岳丽、王仙、曾潮武、刘联正、方辉、河权、陈传信、哀更、谢小清。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乌鲁木齐市大山区胜利路157号)、新疆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汉区南昌路40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991-8551484,传真:0991-8556062,邮编:830000;新疆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联系电话:0991-4540379,传真:0991-4501250,邮编:83009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有机食品原料小麦栽培的技术规程,包括生产环境条件、种子、耕地选择、播种、田间管理、病虫防治、收获管理、包装、储藏及生产过程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有机小麦栽培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1 小麦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84 灌溉水质标准
GB/T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农药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19630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GB/T 20571 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851 小麦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1868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食品原料 (organic food raw materials):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及其来源于转基因的投入品和其他有害物质,且符合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生产,并通过专门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并许可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原料。
3.2 有机肥 (organic fertilizer):通过有机认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有机肥,或经充分发酵腐熟的堆肥、液肥、厩肥、绿肥、沤肥、沼气肥、草木灰等农家肥。
4 生产环境条件
4.1 气候条件:无霜期120d~150d,年活动积温2000℃~2200℃。
4.2 环境条件:有机小麦生产基地应远离交通要道、矿企业和城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GB/T 19630的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土壤应符合GB 15618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的规定。
4.3 缓冲带设置:若有机小麦生产区存在邻近常规生产区污染的风险,则有机食品原料(小麦)种植区与邻近常规生产区之间需设置缓冲带或物理屏障。缓冲带为山、河流、自然植被等,宽度不少于10m。缓冲带种植的作物需按有机方式栽培,但其收获的产品不能认证为有机产品。
5 转换期
一般为3年。按传统农用生产方式耕作的土地至少要有1年的转换期。生产者必须有可操作的转换方案,该方案包括:前3年的用肥、用药情况;制定今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措施;制定能持续培肥土壤肥力的计划和措施;制定防治病虫害的计划和措施。
6 种子
6.1 品种选择:应选择适应当地生态特征、高产、优质、抗病性强的小麦品种。不应在有机生产中引入或使用基因工程生物、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
6.2 种子质量:纯度不低于99%,净度不低于99%,发芽率不低于85%,含水量不高于13%。
6.3 种子处理:播前将种子晾晒1d~2d,以提高发芽率。药剂拌种应使用植物源性杀虫剂、矿物源性杀虫剂和微生物杀虫剂,也可选用物理杀菌(杀菌灯或臭氧)处理种子以预防病害,禁用化学农药进行种子处理。
7 耕地选择
7.1 土壤条件:选择土壤灌排良好、地势平坦、土层较厚、耕层结构良好、与中耕作物轮作2年以上。
7.2 生产基地条件:小麦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T 851的规定。
8 整地
前作物收获后及播种前进行灭茬和伏耕晒垡,耕深25cm以上。冬前整地,要求整地质量达到深浅一致,地头、地边整齐,田面平整,土层松碎,清杂草、根。
9 播种
9.1 播期:冬麦或春麦均需适时播种。冬小麦应适期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播种;春小麦应适期早播,平原区为3月下旬~4月上旬,山区为3月底~4月上、中旬。
9.2 播种方式:采用15cm单条播,隔行播种。
9.3 播种深度:播种镇压后的深度为3cm~4cm。
9.4 播种量:按精量播种。冬小麦15kg/666.7㎡~18kg/666.7㎡,春小麦22kg/666.7㎡~25kg/666.7㎡。
9.5 播种质量:整地后及时平整播种,镇压、复式作业或连续作业。
10 田间管理
10.1 施肥
10.1.1 基肥:结合整地,每亩施入腐熟农家肥(如杂肥、牛羊粪、马粪、猪粪等)3000kg,或商品有机肥40kg/666.7㎡~50kg/666.7㎡,生物菌肥1kg/666.7㎡~2kg/666.7㎡。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1868的规定。有机肥应符合NY/T 525的规定。生物有机肥应符合NY/T 884的规定。
10.1.2 种肥:使用商品有机肥10kg/666.7㎡、生物菌肥0.5kg/666.7㎡。种子与肥料应分离,以防发生烧种。
10.1.3 追肥:选用商品有机滴灌肥30kg/666.7㎡,分别在拔节期、孕穗-出穗期、灌浆期分3次施肥,每次10kg/666.7㎡。
10.2 灌溉
采用滴灌方式灌溉。出苗前应灌足底墒水。
10.2.1 冬小麦:应根据天气情况决定是否冬灌。冬小麦土壤墒情不足时需灌返青水;墒情充足时可于拔节前灌拨节水。河灌区冬小麦春后灌水3次~5次;平原井灌区冬小麦春后灌水5次~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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