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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4372-2021

中文名称:固体废物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6-22

实施日期:2021-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626.98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30.01

中标分类号:Z16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4372-2021《固体废物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的全文内容,涵盖范围、方法原理、分析步骤及质量控制等规范信息。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030.01
DB65/T4372-20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固体废物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petroleum oils—infrared spectrophotometry
2021-06-22发布
2021-09-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方法原理
5 试剂和材料
6 仪器和设备
7 样品
8 分析步骤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1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2 废弃物的处理
13 注意事项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克拉玛依市环境科研监测中心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刚、阿加尔·赛依提、李媛、段小燕、施玉格、刘政印、李立仁、古丽娜尔·艾合坦本、刘喜、陈静、吐拉别克·吐逊江、米哈古丽·哈斯木。
本文件实施应用期间,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路428号)。

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0991-2817197,传真 0991-231125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电话 0991-4165377,传真 0991-416538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电话 0991-3830929,传真 0991-384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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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图片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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