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719.3-2016
中文名称: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3 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
所属省份: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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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1.040.03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唐梅、 申娜娜、 高玉斌、 何君、郑广远、金笑非、孙彩英、 姜振华、 焦志伦、 杨沣江。
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南开大学
归口单位: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实施和评价工作。本文件为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719.3—2016《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规定了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标准实施方法、实施评价与标准体系评价要求,以及标准化工作改进内容,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实施与评价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1.040.03
A00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719.3—2016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
Guidelines for standardization of commercial logistics Part 3:Standard actualize and appraise
2016-12-30发布
2017-01-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DB12/T719《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标准体系;
第3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
本部分为DB12/T719的第3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南开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梅、申娜娜、高玉斌、何君、郑广远、金笑非、孙彩英、姜振华、焦志伦、杨洋江。
本部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中标准实施、标准实施评价及标准体系评价、标准化工作改进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实施和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T 24421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DB12/T719.1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
DB12/T719.2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3 标准实施
3.1 实施原则
3.1.1 系统性原则
3.1.2 有效性原则
3.1.3 持续性原则
3.2 实施方法
3.2.1 过程法:按服务过程时间和逻辑顺序实施标准,适用于按流程阶段提出要求的标准。
3.2.2 要素法:按服务各要素分别实施标准,适用于按服务活动或结果要素提出要求的标准。
注:实施过程中可结合符合性评价方法,检验实施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3 组织实施
3.3.1 计划:制定实施计划,包括范围、方式、内容、步骤、人员、时间安排及目标要求。
3.3.2 准备:
(1)组织准备:建立实施组织机构;
(2)人员准备:设置关键岗位并配备合格人员;
(3)物资准备:设施设备、工具、资金及环境条件;
(4)技术准备:必要时进行技术攻关或改造;
(5)宣传准备:加强宣传,营造实施氛围。
3.3.3 实施:
(1)设施设备及环境达到标准后投入使用;
(2)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3)将服务标准转化为岗位工作要求;
(4)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3.4 信息反馈与改进:建立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并修订完善标准。
4 标准实施评价及标准体系评价
4.1 评价原则: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合法合理、时效性原则。
4.2 标准实施评价
4.2.1 评价准备:进行组织准备,建立评价机制与实施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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