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719.1-2016
中文名称: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所属省份: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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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1.040.03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申娜娜、 唐梅、 高玉斌、郑广远、 王雨、曹喜军、孙彩英、 林梦、杨沣江
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本标准规定了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术语定义、基本原则、管理要求、主要任务及主要内容,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实施,为物流行业规范化与标准化发展提供指导。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1.040.03 A00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719.1-2016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uidelines for standardization of commercial logistics Part 1: Basic requirements
2016-12-30发布 2017-01-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标准体系;
第3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
本部分为DB12/T719的第1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申娜娜、唐梅、高玉斌、郑广远、王雨、曹喜军、孙彩英、林梦、杨洋江。
本部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管理要求、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DB12/T700 商贸物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DB12/T7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原则
4.1 结合天津市商贸物流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设高效物流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京津冀物流协同发展。
4.2 贯穿商贸物流作业、管理和服务各环节,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3 优化物流操作流程,推动绿色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4.4 物流标准制定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与可推广性。
4.5 广泛征求意见,吸纳企业及行业协会参与监督,持续改进标准化工作。
5 管理要求
5.1 机构组成
应设立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机构或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与目标。
5.2 人员管理
应明确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及职责,配备专兼职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5.3 工作管理
应制定工作计划与制度,指导监督各环节,识别关键控制点,并进行评价与持续改进。
5.4 信息管理
应建立信息收集渠道,收集政策法规、标准及行业意见并分析利用,形成实施方案;记录标准体系建设及实施过程并归档保存。
6 主要任务
6.1 贯彻国家及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6.2 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6.3 建立并完善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6.4 制定并实施相关标准。
6.5 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持续改进。
7 主要内容
7.1 标准体系建立
7.1.1 规划商贸物流标准化总体框架,明确发展方向与重点。
7.1.2 明确标准化方针与目标,建立体系框架与体系表。
7.1.3 标准体系包括通用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子体系。
7.1.4 标准体系应科学合理、协调统一、现行有效。
7.2 标准制定
7.2.1 标准编写应符合GB/T1.1规定。
7.2.2 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
7.2.3 应与国内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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