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719.2-2016
中文名称: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2 部分:标准体系
所属省份: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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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1.040.03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申娜娜、 唐梅、 郑广远、高玉斌、曹喜军、王雨、孙彩英、林梦、杨沣江
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本标准规定了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的术语定义、总体结构、总体要求及标准体系组成,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体系建设与管理,为物流标准化体系构建提供框架依据。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1.040.03 A00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719.2-2016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Guidelines for standardization of commercial logistics Part 2: Standard system
2016-12-30发布 2017-01-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指南》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标准体系;
第3部分:标准实施与评价。
本部分为DB12/T719的第2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申娜娜、唐梅、郑广远、高玉斌、曹喜军、王雨、孙彩英、林梦、杨洋江。
本部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中标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总体结构、总体要求及体系组成。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B12/T700 商贸物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DB12/T7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贸物流通用基础标准
对所有从事商贸物流业务的组织适用,具有广泛指导作用的通用或基础标准集合,是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应遵循的基础。
3.2 商贸物流技术标准
对物流活动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采购、运输、装卸、仓储、包装、配送、流通加工及信息处理等技术规范。
3.3 商贸物流管理标准
对商贸物流领域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是管理机构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标准。
3.4 商贸物流服务标准
对商贸物流服务行为进行定量或定性规定,以满足顾客需求的服务要求标准。
4 总体结构
商贸物流标准体系包括四个子体系: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技术标准子体系、管理标准子体系、服务标准子体系。
5 总体要求
5.1 标准制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5.2 标准制定应体现行业发展趋势,结合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持续完善。
5.3 体系内各类标准应相互协调统一。
6 标准体系的组成
6.1 标准体系采用层次结构
6.1.1 第一层为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6.1.2 第二层为标准大类,包括通用基础、技术、管理、服务四类子体系。
6.2 商贸物流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
6.2.1 术语与缩略语
适用于本行业的术语与缩略语标准,用于规范术语定义及缩写。
6.2.2 符号与标志
规范安全、卫生、环保及服务引导等符号标志的样式、颜色、字体、结构及适用范围。
6.2.3 数值与数据
规范物流相关数字表示、计算与统计方法,包括物流模数及满意度统计方法等。
6.2.4 商贸物流量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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