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771-2018
中文名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所属省份: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03-16
实施日期:2018-04-1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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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71.02
中标分类号:G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高军、孙中奇、宋佩泽、霍俊丽、吴建水、王淑梅、翟猛、芮铁明、庞梦霞、
起草单位: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心
归口单位: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术语与定义、评估工作要求、评估内容、报告编写及格式要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为化工及相关行业提供风险识别与评估依据。
部分标准内容
ICS 71.020 G01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771-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Regulation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2018-03-16发布 2018-04-16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军、孙中奇、宋佩泽、霍俊丽、吴建水、王淑梅、翟猛、芮铁明、庞梦霞、王立君、和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安全评估工作要求、安全评估工作内容、安全评估报告编写内容及要求和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AQ/T 3046 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2 个人风险(individual risk)
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发生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导致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3.3 社会风险(societal risk)
群体在危险区域承受伤害的频发程度,通常以累积频率与死亡人数关系的F-N曲线表示。
3.4 定量风险评价(quantitative risk assessment)
对设施或作业活动中事故发生频率和后果进行定量分析,并与风险可接受标准比较的系统方法。
4 安全评估工作要求
4.1 评估程序
安全评估程序包括:成立评估组、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风险程度分析、安全措施评估、安全评估结论与建议、编制安全评估报告。
评估程序框图见附录A。
4.2 人员要求
评估组人员可由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组成,也可由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人员组成。
人员专业能力应满足评估对象需求。
5 安全评估工作内容
5.1 前期准备
包括:明确评估对象与范围;收集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收集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资料(包括物料、工艺、设备及周边环境等);收集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措施等资料。
5.2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
对危险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理化性质、危险性类别等)进行分析。
从生产工艺、设备及总图布置等方面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明确事故发生途径及演变规律。
5.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级
依据GB 18218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覆盖生产、储存及使用装置设施。
按照分级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
5.4 重大危险源风险程度分析
包括事故发生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分析、个人风险与社会风险分析、受影响人员与场所分析等。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定性或定量方法进行评估。
可采用定量风险评价、事故统计分析、事故树分析、层次分析法或模糊综合评价法等方法分析事故发生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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