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977-2024
中文名称:柴胡根腐病抗性鉴定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6-24
实施日期:2024-07-2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01
中标分类号:B15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柴胡根腐病抗性鉴定技术规程》(DB13/T5977—2024),规定了柴胡根腐病抗性鉴定的接种体制备、抗性鉴定圃设置、接种、病情调查及抗性评价要求等技术规程。
部分标准内容
DB13/T5977—2024 柴胡根腐病抗性鉴定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2024-06-24
实施日期:2024-07-24
发布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朋朋、魏学军、刘会芬、李浩然、刘极一、李生辉、李倩、金池、刘蕾、董金皋、李耀发。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柴胡根腐病抗性鉴定的接种体制备、抗性鉴定圃设置、接种、病情调查、抗性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柴胡根腐病的抗性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接种体制备
4.1 病原物分离、鉴定
4.1.1 利用组织分离法和单胞分离技术,从患病植株根部典型病斑上分离、纯化根腐病病原菌。
4.1.2 分离物进行形态学和分子生物学鉴定、柯赫氏法则验证及致病性测定。
4.1.3 纯化菌株4℃低温保存备用。
4.2 接种体繁殖
4.2.1 将PDA平板培养的病原菌接种于经高压灭菌的高梁粒培养基,25℃黑暗培养5d~7d后,菌丝布满高梁粒。
4.2.2 用灭菌水淘洗高梁粒过滤后制成孢子悬浮液。
4.2.3 悬浮液中分生孢子浓度调至每毫升1×10个。
5 抗性鉴定圃设置
5.1 鉴定环境
鉴定圃应具备良好的自然发病条件,并设置保护行。
5.2 鉴定设计
鉴定材料随机排列或顺序排列,重复3次,每重复两行,设1组已知感病对照材料。
5.3 种植要求
鉴定小区行长3m,行距15cm~20cm,株距7cm~10cm。土壤肥力和耕作管理与大田生产相同。
6 接种
6.1 接种时期
选择二年生柴胡,6月上旬接种。
6.2 接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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