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2250-2014
中文名称: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3-07
实施日期:2014-05-0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27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220
中标分类号:B4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魏澍 谷志大 张雅为 段亚良 杨作丰
起草单位: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辽宁省动物医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部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2250-2014《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技术规范》。标准详细规定了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过程中样品采集、接收及前处理、监测方法、结果应用及血清留样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5种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监测。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1.220
B 41
备案号:42001-2014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2250-2014
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ques specification for immune antibody surveillance of animal disease
2014-03-07 发布
2014-05-07 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归口。
本标准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动物医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湾、谷志大、张雅为、段亚良、杨作丰、李红魁、兰德松、王竹、杨国丽、郑洪玲、孙世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过程中样品采集(采样器材、采样方法、采血量、全血保存、血清分离与保存)、样品接收及前处理、监测、监测结果应用、血清留样等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5种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的监测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550-2008 新城疫诊断技术
GB/T 16551-2008 猪瘟诊断技术
GB/T 18090-2008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诊断方法
GB/T 18935-2003 口蹄疫诊断技术
GB/T 18936-2003 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3 样品采集
3.1 采样器材
采样所需器材:防护服、丁腈乳胶手套、防护口罩、注射器、针头、记号笔、签字笔、空白标签纸、胶布、75%酒精棉球、碘酒棉球、15mL离心管、冰袋、冷藏容器、消毒药品、记录表格。
3.2 采样方法
对采血部位的皮肤先剃(拔)毛,碘酊消毒,75%的酒精消毒,待干燥后采血。采血方法推行猪站立式或仰卧式前臂或前腔静脉,牛站立式尾静脉或颈静脉、羊站立式颈静脉、禽类翅静脉采血,采血过程严格无菌操作。
3.3 采血量
单一病种抗体监测的每头(只)采集2~3mL全血,多病种抗体检测的每头(只)采集5~10mL全血。
3.4 全血保存
采集好的全血转入盛血试管,斜面存放,室温凝固后直接放在盛有冰块的保温箱中,送实验室。从全血采出到血清分出的时间不超过10h。
3.5 血清分离与保存
3.5.1 分离血清
凝固全血在室温24h后,有血清析出时,用无菌针剥离血凝块,然后放入4℃冰箱4~8h后,待大量血清析出时,吸出血清。必要时经离心机3000rpm、30min离心,吸出血清。
3.5.2 血清保存及运送
分离的血清,一般不加防腐剂。血清若在1~2周内即可检验,可放在4℃冰箱内保存;如果保存时间较长,应放在-20℃~-80℃冰箱内保存。运送血清时可将血清放在盛有冰块的保温箱中运送。
3.5.3 血清编号及采样单填写
采血同时,填写采样单,包括场名、畜种、日龄、联系人、电话、饲养数量、采样数量、样品名称、编号、免疫情况、临床表现等。样品标签和封条应用签字笔填写,保温容器外封条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样品管上用记号笔做标记。采样单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被采样单位保存,一份由采样单位保存,一份由检测单位保存。采样单应装在塑料包装袋中,并随样品送检测单位。采样单参见附录A。
4 样品接收及前处理
样品送达实验室后,由检测单位业务接待部门进行接收样品登记,填写接收样品登记表,进行样品前处理,并填写样品登记表和样品前处理登记表。参见附录B。
5 监测
5.1 监测数量
免疫效果监测时,每群至少随机采集血清样品30份。
5.2 监测时间和频率
根据监测目的确定。母源抗体监测从1日龄开始,每周检测1次,14日龄后2周检测1次,直至母源抗体消失。免疫效果监测在免疫后2~3周开始,每季度至少检测1次;种用动物至少每半年检测1次。
5.3 检测方法
5.3.1 高致病性禽流感
按GB/T 18936-2003血凝-血凝抑制(HA-HI)试验方法进行。
5.3.2 口蹄疫
按GB/T 18935-2003液相阻断ELISA试验方法进行。
5.3.3 猪瘟
按GB/T 16551-2008阻断ELISA试验方法或间接ELISA试验方法进行。
5.3.4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按GB/T 18090-2008间接酶联免疫吸附(间接ELISA)试验方法进行。
5.3.5 新城疫
按GB/T 16550-2008血凝-血凝抑制(HA-HI)试验方法进行。
5.4 检测试剂的选择
检测试剂应使用农业部认可或指定试剂厂家生产的试剂,使用前应进行重复性和稳定性验证。
6 监测结果应用
6.1 检测结果记录与汇总
6.1.1 抗体检测结果记录
每份血清检测完毕,按编号对应进行记录,抗体检测结果记录表参见附录D。
6.1.2 抗体检测结果汇总
以监测区县、乡镇、规模家禽场、行政村为单位,分单位、时间、动物病种、动物种类、动物年(日、月)龄等分项进行汇总。
6.2 免疫效果判定
6.2.1 高致病性禽流感
家禽免疫灭活苗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抗体效价≥2判定为免疫合格。存栏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6.2.2 口蹄疫
猪免疫28天后,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判定为免疫合格。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6.2.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活疫苗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用ELISA抗体检测阳性判定为合格。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6.2.4 猪瘟
猪瘟活疫苗和传代细胞源猪瘟活疫苗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猪瘟抗体阻断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猪瘟抗体间接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6.2.5 新城疫
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新城疫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判定为免疫合格。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6.3 监测结果的应用
6.3.1 制定和调整免疫程序
根据监测结果,评估免疫效果,制定和调整免疫程序。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解压密码 www.bzxz.net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1.27 MB · zip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