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222-2022
中文名称: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6-29
实施日期:2022-07-2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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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150
中标分类号:B5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安徽杰与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安徽安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禹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肥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肥西县三河镇农办、芜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合肥桃林水乡黑鱼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的设施设计、设施建设、技术流程及设施维护要求,适用于稻渔综合种养系统的水资源循环利用与生态化管理,为农业生态养殖提供技术规范依据。
部分标准内容
DB34/T4222—2022
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技术规范
ICS65.150
CCS B5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杰与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杰与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安徽安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禹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肥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肥西县三河镇农办、芜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合肥桃林水乡黑鱼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霍家佳、方国侠、何吉祥、马仁胜、蒋阳阳、黄保胜、吴仓仓、陈夏君、王庆成、刘鑫、展麒麟、张军、阮守云、殷承斌、展跃文、陈志平、张士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的设施设计、设施建设、技术流程和设施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SC/T 1135.1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34/T 3657 沟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SC/T 1135.1和DB34/T 365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设施设计
4.1 设施布局
在稻渔综合种养区外,依次建造生态沟渠、过滤坝、曝气沟、生物净化沟等循环利用设施。
4.2 设施面积
4.2.1 循环利用设施总面积控制在稻渔综合种养区总面积的6%以内。
4.2.2 生态沟渠、曝气沟、生物净化沟的比例约为5:1:4。
5 设施建设
5.1 种养区工程
稻渔综合种养田间工程应按照SC/T 1135.1执行。
5.2 生态沟渠
5.2.1 生态沟渠宽度不小于3m,深度不小于1.5m,坡比1:2,面积宜占循环利用设施总面积的50%。
5.2.2 生态沟渠坡岸宜种植绿化植物。
5.2.3 在沟渠内设置生态浮床,生态浮床可用PVC材料或其他管材制成,按沟渠宽度的30%~50%设置,上面种植水生植物,面积宜占沟渠水面面积的50%。
5.3 过滤坝
5.3.1 坝长5m~10m,以13.34ha养殖面积为起点,每增加6.67ha养殖面积,坝长增加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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