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4913-2025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木垒羊肉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7-17
实施日期:2025-09-1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813.31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10
中标分类号:X2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木垒羊肉的生产范围、产地环境、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适用于受保护区域内木垒羊肉的生产与质量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120.10
CCS X22
T8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4913—2025
地理标志产品 木垒羊肉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 MuLei mutton
2025-07-17发布
2025-09-16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新疆美之羡肉制品有限公司、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远丽、刘金辉、刘喜成、哈为木别克、程俊嘉、吴建华、蒲明、毛志福、安瑞、傅文栋、田荣燕、王高峰。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对本文件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57号)、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昌吉市乌伊东路9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木垒羊肉的生产范围、产地环境、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保护的木垒羊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9695.19 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
GB/T 9961-2008 鲜、冻胴体羊肉
GB 126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GB 18393 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GB/T 20575 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
GB 207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卫生规范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32950 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
NY/T 630 羊肉质量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3.1 地理标志产品木垒羊肉: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在当地独特自然条件和养殖环境中饲养的哈萨克羊、新疆细毛羊及其与本地羊杂交后代为主生产的羊肉制品。
4 生产范围
木垒羊肉生产范围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的保护范围,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现行行政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89°56′~92°16′,北纬43°14′~45°16′。
5 产地环境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