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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774-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774-2008

中文名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1-14

实施日期:2009-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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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 效益 计算方法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080土质、土壤学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土壤与肥料>>B11土壤、水土保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5774-199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2页

标准价格:24.0 元

计划单号:20050084-T-332

出版日期:2009-0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12-08

起草人:焦居仁、刘万铨、徐传早、佟伟力、宁堆虎、郭索彦等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管理局等

归口单位:水利部

提出单位:水利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水利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 15774-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本标准规定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的原则、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水蚀地区和水蚀与风蚀交错地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效益计算,也可用于大中流域和不同范围行政单元(省、地区、县、乡、村)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效益计算。本标准与GB/T 15774-1995相比,作如下修改:a)效益计算的分类,将基础效益改为调水保土效益,并将表1中的相关内容做了必要的修改。b)调水保土效益计算,增加了坡面排水和水流域径流调节能力的内容,将调水效益用文字表示。c)经济效益计算,简化间接经济效益计算内容,土地资源增值效益用于文字表述,增加水土保持工程引蓄水效益计算内容。d)生态效益计算,简化水圈、土圈、气圈和生物圈中的部分内容,增加碳固定效益;增加林分质量、林木郁闭度和草盖度等内容;将植物覆盖度为林草覆盖率。e)社会效益计算,复核了拦泥量计算公式;增加面源污染方面有关条款。 GB/T 1577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 GB/T15774-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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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774—2008
代替GB/T15774—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Method of benefit calculation2008-11-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2-01实施
GB/T15774—2008
规范性引用文件
效益计算的分类
效益计算的数据资料来源
根据治理措施的保存数量计算效益根据治理措施的生效时间计算效益根据治理措施的研究分析计算效益水土保持调水保土效益的计算
就地人渗措施的效益计算
就地拦蓄措施的效益计算
减轻沟蚀的效益计算
坡面排水
调节小流域径流
水土保持经济效益的计算
经济效益的类别与性质
直接经济效益的计算
产投比与回收年限的计算
间接经济效益的计算
水土保持社会效益的计算
社会效益的类别与性质
减轻自然灾害的效益计算
促进社会进步的效益计算
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的计算,
生态效益的计算分类:
水圈生态效益的计算·
土圈生态效益的计算
气圈生态效益的计算
生物圈生态效益的计算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各项治理措施生态效益测定方法单项措施增产量与增产值的计算基本农田节约土地和劳工计算示例水土保持减沙效益的计算…
降雨影响减沙量△S的计算
本标准代替GB/T15774一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本标准与GB/T15774一1995相比,作如下修改:a)
GB/T15774—2008
效益计算的分类,将基础效益改为调水保土效益,并将表1中的相关内容做了必要的修改。b)调水保土效益计算,增加了坡面排水和小流域径流调节能力的内容,并将调水效益用文字表示。
经济效益计算,简化间接经济效益计算内容,土地资源增值效益用文字表述,增加水土保持工c)
程引蓄水效益计算内容。
d)生态效益计算,简化水圈、土圈、气圈和生物圈中的部分内容,增加碳固定效益;增加林分质量、林木郁闭度和草盖度等内容;将植物覆盖度改为林草覆盖率社会效益计算,复核了拦泥量计算公式;增加面源污染方面有关条款。e)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水利部提出
本标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居仁、刘万铨、徐传早、佟伟力、宁堆虎、郭索彦、鲁胜力、张长印、赵永军、陈法扬、陈丽华、张信宝、丛佩娟、常丹东、冯伟、李琦。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774—1995。
GB/T15774—2008
GB/T15774一1995已经实施十余年,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水土保持工作的内容、性质等方面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水土保持司的统一安排,对GB/T15774一1995进行了修订。1范围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的原则、内容和方法。GB/T 15774—2008
本标准适用于水蚀地区和水蚀与风蚀交错地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效益计算,也可用于大中流域和不同范围行政单元(省、地区、县、乡、村)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效益计算。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577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效益计算的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包括调水保土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四类,四者间的关系是:在调水保土效益的基础上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类效益的计算内容见表1。
表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分类及计算内容效益分类
调水(一)
计算内容
增加土壤人渗
调水(二)
拦蓄地表径流
调水(三)
坡面排水
调水(四)
调节小流域径流
保土(一)
减轻土壤侵蚀(面蚀)
保土(二)
减轻土壤侵蚀(沟蚀)
保土(三)
拦蓄坡沟泥沙
计算具体项目
改变微地形增加土壤人渗
增加地面植被减轻面蚀
改良土壤性质增加土壤人渗
坡面小型蓄水工程拦蓄地表径流四旁小型蓄水工程拦蓄地表径流沟底谷坊坝库工程拦蓄地表径流改善坡面排水的能力
调节年际径流
调节旱季径流
调节雨季径流
改变微地形减轻面蚀
增加地面植被减轻面蚀
改良土壤性质减轻面蚀
制止沟头前进减轻沟蚀
制止沟底下切减轻沟蚀
制止沟岸扩张减轻沟蚀
小型蓄水工程拦蓄泥沙
谷坊坝库工程拦蓄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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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分类
计算内容
直接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
间接经济效益
减轻自然灾害
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进步
水圈生态效益
土圈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
4总则
气圈生态效益
生物圈生态效益
4.1效益计算的数据资料来源
表1(续)
计算具体项目
增产粮食、果品、饲草、枝条、木材上述增产各类产品相应增加经济收人增加的收入超过投人的资金(产投比)投人的资金可以定期收回(回收年限)各类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基本农田比坡耕地节约的土地和劳工人工种草养畜比天然牧场节约土地水土保持工程增加蓄、饮水
土地资源增值
保护土地不遭沟蚀破坏与石化沙化减轻下游洪涝灾害
减轻下游泥沙危害
减轻风蚀与风沙危害
减轻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
减轻滑坡泥石流的危害
减轻面源污染
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土地生产率剩余劳力有用武之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利用土地调整农村生产结构适应市场经济提高环境容量缓解人地矛盾
促进良性循环制止恶性循环
促进脱贫致富奔小康
减少洪水流量
增加常水流量
改善土壤物理化学性质
提高土壤肥力
改善贴地层的温度、湿度
改善贴地层的风力
提高地面林草被覆程度
促进生物多样性
增加植物固碳量
4.1.1观测资料,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流域内直接布设试验取得;计算大中流域的效益时,除在控制性水文站进行观测外,还应在流域内选若干条有代表性的小流域布设观测。如引用附近其他流域的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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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资料时,其主要影响因素(地形、降雨、土壤、植被、人类活动等)应基本一致或有较好的相关性。各项效益的观测布设与观测方法参见附录A。4.1.2调查研究资料,在本流域内应进行多点调查,调查点的分布应能反映流域内各类不同情况4.1.3无论观测资料或调查资料,均应进行综合分析,用统计分析与成因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其确有代表性,然后使用。
4.1.4水土保持效益计算以观测和调查研究的数据资料为基础,采用的数据资料应经过分析、核实,做到确切可靠。观测资料如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某些漏缺,应采取适当方法,进行插补。4.2根据治理措施的保存数量计算效益4.2.1水土保持效益中的各项治理措施数量,应采用实有保存量进行计算。对统计上报的治理措施数量,应分别不同情况,查清其保存率,进行折算,然后采用。4.2.2小流域综合治理效益,应根据正式验收成果中各项治理措施的保存数量进行计算。4.3根据治理措施的生效时间计算效益4.3.1造林、种草有水平沟、水平阶、反坡梯田等整地工程的,其调水保土效益,从有工程时起就可开始计算;没有整地工程的,应在林草成活、郁闭并开始有调水保土效益时开始计算;其经济效益应在开始有果品、枝条、饲草等收人时才能开始计算效益。4.3.2梯田(梯地)、坝地的调水保土效益,从有工程之时起就开始计算;梯田的增产效益,在“生土熟化”后,确有增产效益时开始计算;坝地的增产效益,在坝地已淤成并开始种植后开始计算。4.3.3淤地坝和谷坊的拦泥效益,在库容淤满后就不再计算。修在原来有沟底下切、沟岸扩张位置的淤地坝和谷坊,其减轻沟蚀(巩固并抬高沟床、稳定沟坡)的效益应长期计算。4.4根据治理措施的研究分析计算效益有条件的应对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或拦蓄)的泥沙进行颗粒组成分析,为进一步分析水土保持措施对减轻河道、水库淤积的作用提供科学依据。5水土保持调水保土效益的计算
5.1就地入渗措施的效益计算
5.1.1计算项目包括两方面:一是减少地表径流量,以m3计;二是减少土壤侵蚀量,以t计。5.1.2计算方法按两个步骤:第一步先求得减少径流与侵蚀的模数,第二步再计算减少径流与减少侵蚀的总量。
5.1.2.1减流、减蚀模数的计算,用有措施(梯田、林、草)坡面的径流模数、侵蚀模数与无措施(坡耕地、荒坡)坡面的相应模数对比,按式(1)和式(2)计算:AW.=Wmb-Wma
△Sm=Smb—Sma
式中:
减少径流模数,单位为立方米每公项(m2/hm2);ASm
减少侵蚀模数,单位为吨每公顷(t/hm2);Wmb
治理前(无措施)径流模数,单位为立方米每公顷(m2/hm2);治理后(有措施)径流模数,单位为立方米每公项(m2/hm2);Wma
治理前(无措施)侵蚀模数,单位为吨每公顷(t/hm2);Sma—一治理后(有措施)侵蚀模数,单位为吨每公项(t/hm2)。(1)
5.1.2.2各项措施减流、减蚀总量的计算,应用各项措施的减流、减蚀有效面积与相应的减流、减蚀模数相乘,按式(3)和式(4)计算:AW=F.AW.
AS= FASm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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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W---某项措施的减流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Wm—-—减少径流模数,单位为立方米每公(m\/hm2);△S——某项措施的减蚀总量,单位为吨(t);F
某项措施的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项(hm2);减少侵蚀模数,单位为吨每公顷(t/hm2)。ASm
计算减流模数与减蚀模数应考虑下列因素:当治理前后的径流模数和侵蚀模数是从20m(或其他长度)小区观测得来时,与自然坡长相差a)
很大,应考虑坡长因素的影响,治理前侵蚀模数的观测值偏小;b)一般小区上的治理措施比大面上完好,这一因素影响治理后减蚀模数的观测值偏大二者都需采取辅助性全坡长观测和面上措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取得科学资料,进行分析,予以c)
适当修正。
5.1.2.4减流、减蚀有效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计算时段内(例如10a)各项措施实施后减流、减蚀生效所需时间(年),扣除本时段内未生a)
效时间(a)的措施面积,求得减流、减蚀有效面积。b)一般情况下,梯田(梯地)、保土耕作、淤地坝等当年实施当年有效;造林有整地工程的当年有效,没有整地工程的,灌木需3a以上,养木需5a以上有效;种草第二年有效c)
保土耕作当年有减流、减蚀作用,可以计算;但其实施面积不能保留,不能累计;当年实施当年有效,第二年不再实施,原有实施面积不复存在,不能再计算其减流、减蚀作用。d)一个时段(例如10a)的治理措施,如是逐年均匀增加,则此时段的年均有效面积可按式(5)计算:
(Feb + Fee)
式中:
Fea——时段年均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项(hm2);Feb——时段初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项(hm2);F。。时段末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顷(hm2)5.2就地拦蓄措施的效益计算
5.2.1计算项目包括两方面:一是减少的径流量,以m计;二是减少的泥沙量,以t计。..(5)
5.2.2计算方法。对不同特点的措施,应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方法主要有典型推算法和具体量算法两种。
5.2.2.1典型推算法。对于数量较多,而每个容量较小的水窖、涝池、谷坊、塘坝、小型淤地坝等措施,可采用此法。通过典型调查,求得有代表性的单个(座)拦蓄(径流、泥沙)量,再乘上该项措施的数量,即得总量。
5.2.2.2具体量算法。对数量较少、而每座容量较大的大型淤地坝、治沟骨干工程和小(二)型以上小水库等措施,应采用此法。其拦蓄(径流、泥沙)量,应到现场逐座具体量算求得。5.2.2.3对未淤满以前的淤地坝、小水库,可计算其拦泥、蓄水作用;在淤满以后,如不加高,可不再计算此两项作用。淤满后的拦泥量可按式(6)计算:AV=AmF
式中:
△V-坝地拦泥总量,单位为吨(t);△ms—单位面积坝地拦泥量,单位为吨每公项(t/hm2);F。——坝地拦泥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顷(hm2)。4
(6)
在一段时期内(例如n年)坝地的年均拦泥有效面积按式(7)计算:F = Fe +(Fe— Fas)
式中:
Fea—一时段平均坝地拦泥的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项(hm2);Feb—时段初坝地拦泥的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顷(hm2);Fee
一时段末坝地拦泥的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顷(hm2)。5.3减轻沟蚀的效益计算
5.3.1减轻沟蚀效益包括四个方面,可按式(8)计算:AG=G+G+G+G4
式中:
≥△G—减轻沟蚀效益,单位为立方米(m2);△G一沟头防护工程制止沟头前进的保土量,单位为立方米(m\);△G2一一谷坊淤地坝等制止沟底下切的保土量,单位为立方米(m\);AG:一一稳定沟坡制止沟岸扩张的保土量,单位为立方米(m3);GB/T15774—2008
..(7)
△G4一一塬面、坡面水不下沟(或少下沟)而减轻沟蚀的保土量,单位为立方米(m\)。这四个方面的作用,应分别采取以下不同的方法计算,计算所得保土量后均应将m2折算为t。5.3.2制止沟头前进效益的计算。对于治理后不再前进的沟头,应通过调查和量算,求得未治理前若干年内平均每年沟头前进的长度(m)和相应的宽度(m)与深度(m),从而算得治理前平均每年损失的土量(m3),即为治理后平均每年的减蚀量(或保土量)。5.3.3制止沟底下切效益的计算。对于治理后不再下切的沟底,应通过调查和量算,求得在治理前若干年内每年沟底下切深度(m)和相应的长度(m)与宽度(m),从而算出治理前平均每年损失的土量(m3),即为治理后制止沟底下切的减蚀量(或保土量)。5.3.4制止沟岸扩张效益的计算。对于治理后不再扩张的沟岸,应通过调查和量算,求得在治理前若干年内平均每年沟岸扩张的长度(顺沟方向,m)、高度(从岸边到沟底,m)、厚度(即对沟壑横断面加大的宽度m):从而算得治理前平均每年损失的土量(m3):即为治理后平均每年的减蚀量(或保土量)5.3.5水不下沟对减轻沟蚀效益的计算。应根据不同的资料情况,分别采取下列直接运用观测成果和流域减蚀总量反求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5.3.5.1在布设了水对沟蚀影响试验观测的小流域,可直接运用观测成果进行计算,但其成果,应与全流域减蚀总量的计算成果互相校核,取得协调。5.3.5.2在没有布设上述试验观测的小流域,可采用流域减蚀总量反求的方法,按式(9)计算:AG SAS
式中:
AG4—--水不下沟减轻的沟蚀量,单位为立方米(m\);流域出口处测得的减蚀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AS
流域内各项措施计算减蚀量之和,单位为立方米(m\)。5.3.5.3采用式(9)计算时,尚应符合以下条件:△S的观测和≥△S;的计算允许误差为士20%。a)
b)流域内无较大的其他天然冲淤变化影响,或者虽有这样的变化,但已通过专门计算,消除了其影响。
5.4坡面排水
治理前后坡面排水能力的变化可按式(10)计算:△Q=Q-Q
·(10)
GB/T15774—2008
式中:
△Q一治理前后坡面排水能力的变化值,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s);Qa——治理后坡面排水能力,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2/s);Qb一一治理前坡面排水能力,单位为立方来每秒(m\/s)。5.5调节小流域径流
调节小流域径流包括年径流量、旱季径流量和雨季径流量的变化,可按式(11)计算:△R;=RiaR
式中:
△R;一治理前后年径流量、旱季径流量和雨季径流量变化值,单位为毫米(mm);Ra治理后年径流量、旱季径流量和雨季径流量,单位为毫米(mm);Rab治理前年径流量、旱季径流量和雨季径流量,单位为毫米(mm)。6水土保持经济效益的计算
6.1经济效益的类别与性质
..(11)
6.1.1直接经济效益。包括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产品(未经任何加工转化)与未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土地上的产品对比,其增产量和增产值,可按以下几方面进行计算:梯田、坝地、小片水地、引洪漫地、保土耕作法等增产的粮食与经济作物;a)
b)果园、经济林等增产的果品;种草、育草和水土保持林增产的饲草(树叶与灌木林间放牧)和其他草产品;c)
d)水土保持林增产的枝条和木材蓄积量1。6.1.2间接经济效益。在直接经济效益基础上,经过加工转化,进一步产生的经济效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两方面:
a)基本农田增产后,促进陡坡退耕,改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节约出的土地和劳工,计算其数量和价值,但不计算其用于林、牧、副业后增加的产品和产值。b)直接经济效益的各类产品,经过就地一次性加工转化后提高的产值(如饲草养畜、枝条编筐、果品加工、粮食再加工等),计算其间接经济效益。此外的任何二次加工,其产值不应计入。6.2直接经济效益的计算
应以单项措施增产量与增产值的计算为基础,将各个单项措施算得的经济效益相加,即为综合措施的经济效益。单项措施经济效益的计算包括以下五个步骤:6.2.1单位面积年增产量与年毛增产值和年净增产值的计算。6.2.2治理(或规划)期末,有效面积、上年增产量与年毛增产值和年净增产值的计算。6.2.3治理(或规划)期末,累计有效面积、上年累计增产量与累计毛增产值和累计净增产值的计算。6.2.4措施全部充分生效时,有效面积、年增产量与年毛增产值和年净增产值的计算。6.2.5措施全部充分生效时,累计有效面积、上年累计增产量与累计毛增产值和累计净增产值的计算。通过6.2.1、6.2.2、6.2.4三项的计算,了解该措施一年内的增产能力;通过6.2.3与6.2.5两项的计算,了解在某一阶段已有的实际增产效益。五个步骤的具体计算方法参见附录B。6.3产投比与回收年限的计算
根据上述6.2.1、6.2.3、6.2.5三项增产效益的计算成果,与相应的单位面积(或实施面积)基本建设投资作对比,可分别算得三项不同的产投比。运用6.2.1计算成果,在算得单位面积上产投比的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回收年限。6.3.1单项措施单位面积的产投比与回收年限采取以下两个步骤计算:1)木材蓄积量只增加固定资产,不增加现金收人。6
6.3.1.1按式(12)计算产投比:式中:
K——产投比;
单项措施生效年单位面积的净增产值,单位为元每公项(元/hm2);一单项措施单位面积的基本建设投资,单位为元每公项(元/hm2)。6.3.1.2按式(13)计算基本建设投资回收年限:H=m+d/j=m+1/K
式中:
H——基本建设投资回收年限,单位为年(a);n
该项措施生效所需时间,单位为年(a)。GB/T15774—2008
·(12)
(13)
式(12)算得的产投比K,只有一年的增产效益,未能全面反映水土保持的一次基建投资后若干年内应有的增产效益。
6.3.2措施实施期末的产投比可按以下步骤计算:6.3.2.1基本建设总投资D可按式(14)计算:D = Fd = nfd
式中:
该项措施实施总面积,单位为公项(hm2);该项措施年均实施面积,单位为公项(hm2);该项措施实施期,单位为年(a)。6.3.2.2累计净增产值可按式(15)计算:J= Fj= fRj
式中:
J——累计净增产值,单位为元;F
一该项措施累计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项(hm2):R——该项措施累计有效面积系数。6.3.2.3产投比K,可按式(16)计算:fRiRi
K. = J./D =
全部措施生效时的产投比可按以下步骤计算:6.3.3.1
基本建设总投资可按式(17)计算:D=n×f×d
累计净增产值J可按式(18)计算:Jt= Fj= fRtj
式中:
该项措施全部生效时累计有效面积,单位为公项(hm\):该项措施全部生效时累计有效面积系数。6.3.3.3产投比K可按式(19)计算:K = Jt/D= fR.j/nfd =R.j/ndbzxZ.net
上述计算中,j、Jt、Jtr、f、Ft、Ftr、R、R,等值的求法参见附录B。(14)
(15)
·(16)
·(17)
(18)
(19)
6.3.4各类治理措施经济效益总的计算年限,应根据不同类型地区(水热条件不同)的措施条件(梯田、坝地、林、草)和实施(或规划)主持单位的要求分别确定,本标准不作统一规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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