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120.3-199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数据存储设备>>35.220.10纸卡和纸带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计算机>>L64数据媒体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5-03-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4-07-1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邵坚、黄家英、王云生、刘钟、聂舒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ID-1型识别卡上印字符的位置。ID-1型识别卡的标称尺寸在GB/T 14916中规定印字符用于由使用压印机或者由目视或机器阅读实现的数据传送。 GB/T 15120.3-1994 识别卡 记录技术 第3部分:ID-1型卡上凸印字符的位置 GB/T15120.3-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识别卡
记录技术
第3部分:ID-1型卡上占印字符的位置Identification cards--Recording technique--Part 3:Location of embossed characters on ID-1 cardsCB/T 15120.3--94
ISO 7811/3-1985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0)7811/3--1985《识别卡记录技术第3部分:1D-1型卡上凸印字符的位置》。
0 引言
本标准是描述下面第3章定义的识别卡的参数和国际交换中使用识别卡的系列标准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ID-1型识别卡上凸印字符的位置。ID-1型识别卡的标称尺寸在GB/T14916中规定。凸印字符用于由使用压印机或者由目视或机器阅读实现的数据传送。2.引用标准
GB/T14916识别卡物理特性
GB/T15120.1识别卡记录技术第1部分:凸印3术语
GB/T14916中给出的*识别卡”的术语和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识别号码identification number标识持卡人的号码。
4指定的区域
指定卡上用于凸印的两个区域如图1所示。第1区:留给识别卡的发卡方和持卡人的号码区,称为“识别号码行”。这个区的字符和其压印既可供人阅读也可用于机器光学字符识别()CR)第2区:提供给持卡人的识别数据区,诸如姓名、地址和可能要求的其他数据的区,称为“姓名和地址区”。包含在卡的这个区中的数据或卡上压印的数据通常只可供人阅读。5识别号码行
识别号码行为-行GB/T15120.1中规定类型的字符,它以7个字符/25.1mm的标称间距由最多19个学符位构,
可使用(凸印)字符位置的数量将取决于应用要求。注:当设计…个新系统时,建议为使用提供最大的灵活性,即: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7-16批准28
1995-03-01实施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把凸印识别号码向左边对齐;GB/T 15120.3 --94
b.允许识别号码具有最大长度;C:如果个字符位置是可用的,推荐在识别号码的发卡方识别符和个人帐户识别符之间插入一个空格
如果不考虑这些规定,则在卡交换以前有必要就某些限制协调一致,而后在不同系统中才能有效地实现数据交换。
位滑规范(见图1)如下:
识别号码行的中心线和卡的底边缘之间的距离A:21.42土0.12mm;b.
第1个字符位置的中心线与卡的左边缘之间的距离B:10.18±0.25mm;该行第1个和最后1个字符的中心线之闻的最大累积公差(C的公差):土0.08mm。6姓名和地址区
姓名和地址区为4行G1315120.1中规定类型的字符,每行有27个字符,标称间距是10个字符/25.4mm。在姓名和地址区凸印的任何信息最好尽可能远离识别号码(见图1)。注意:要求凸印4行姓名和地址的那些发卡方应该认识到,由某些类型的OCR阅读设备对(CR清晰区有要求,出其卡上产生的压印文件在交换环境中可能不被接受。位置规范(见图)如下:
图1印定位
姓名和地址区的最大高度D:14.53mm:注:该高度以印刷面为基准且不包含公差。姓名和地址区与卡的边缘之间的底部空白E:最小2.41mm,最大3.30mm;b.
注:当该区与磁条结合使用时,最小空自应是2.54mm,见GB/T14916。c
每行第1个字符位置的中心线与卡的左边缘之间的距离F:7.65土0.25mm;注:姓名和地址区的第1个字符不需要向左对齐。们是,27个字符位置的使用是基于如上所述的到卡边缘7.65nmm的距离。
每行第1个和最后1个字符的中心线之间的最人累积公差(G的公差):土0.08mm。29
附加说明:
GB/T15120.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上业部提出。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归口。94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坚、黄家英、王云生、刘钟、聂舒。自本标准实施之H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SJ/Z9026.3-—87《识别卡--记录技术-—第三部分:ID-1卡上凸印字符的定位》废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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