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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498.10-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498.10-2008

中文名称: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2-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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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固定式 健身器材 固定 飞轮 附加 特殊 安全 试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运动设备和设施>>97.220.30室内运动设备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5体育设施及器械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DT ISO 20957-10:2007

出版信息

出版社:2010-04-01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79569-Q-607

出版日期:2010-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8-12-30

起草人:王燕玲、武爱军、张黎平、苏光朋、杨建、盖长铎、郭振生、连智涌、崔俊涛

起草单位: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GB 17498的本部分规定了除GB 17498.1通用安全要求之外,专门针对转动惯量大于0.6kg·m2、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应与GB 17498.1结合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健身器材中的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S类和H类健身车。用于完成附加训练的带固定轮或无飞轮健身车上附加装置应符合GB 17498.1要求。 GB 17498.10-2008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7498.10-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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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7.2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7498.10—2008/ISO20957-10:2007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Stationarytraining equipment-Part 10:Exercise bicycles with a fixedwheelorwithoutfreewheel
Additional specific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ISO20957-10:2007IDT)
2008-12-30发布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
中国国家
验检疫总局
委员会
2010-04-01实施
GB17498.10—2008/ISO20957-10:2007本部分的第5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GB17498《固定式健身器材》包括以下9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力量型训练器材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4部分:力量型训练长凳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5部分:曲柄踏板类训练器材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6部分:跑步机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7部分:划船器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8部分:踏步机、阶梯机和登山器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9部分:橘圆训练机
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是GB17498的第10部分
本标准在其各部分的划分时,为了保持与原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第2部分和第3部分予以了合并。本部分等同采用ISO20957-10:2007《固定式训练器材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为了方便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为了与我国现有的健身器材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并根据该类产品在国内外的实际使用场所及其我国的习惯性产品名称,适宜地修改了标准名称的“引导要素”;也即,将直接翻译后的近义词固定式训练器材”(stationarytrainingequipment)修改为了“固定式健身器材”;删除了国际标准中的封面、PDF否认责任声明(PDFdisclaimer)和目次;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用“GB17498的本部分”或“本部分”代替了“ISO20957的本部分”。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英克莱集团有限公司、南通铁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燕玲、武爱军、张黎平、苏光朋、杨建、盖长锋、郭振生、连智涌、崔俊涛、I
1范围
GB17498.10—2008/ISO20957-10:2007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498的本部分规定了除GB17498.1通用安全要求之外,专门针对转动惯量大于0.6kg·m*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的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应与GB17498.1结合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健身器材中的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S类和H类健身车(以下简称训练器材)。用于完成附加训练的带固定轮或无飞轮健身车上附加装置应符合GB17498.1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749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3565自行车安全要求(GB35652005,ISO4210:1996,IDT)GB17498.1—2008
3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ISO20957-1:2005,IDT)
ISO12100-1:2003
机械安全
3术语与定义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
可接触表面温度
设计通则:基本术语方法学
确定热表面温度限值的工效学数据GB17498.1确立的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17498的本部分。3.1
惯性轮
flywheel
用于产生惯性的旋转体。
freewheel
由踏板机构从某一方向可以脱离惯性轮的传动装置。3.3
座位立杆
Fseatpillar
车架与座位间的连接件,用于调节座位高度。3.4
seattube
座位套管
车架的一部分,用来插人座位立杆。3.5
把手杆handlebarstem
车架与把手间的连接件,用于调节把手高度。1
GB17498.10—2008/ISO20957-10:20073.6
emergencybrake
紧急制动装置
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停止踏板运动的装置。3.7
锁定装置lockingSystem
用于锁定器材上旋转部件的机械装置,没有特殊工具(如钥匙)无法使用。3.8
动力方向dynamicdirection
按照使用说明书中描述的正常训练的施加力的方向。3.9
护罩housing
封闭有潜在危险的部件
sionguard
传动防护装置
封闭有潜在危险的传动件外罩
应符合GB17
安全要求
外部结构
2008的第4章
5.1.1传动件和转动件,挤压点和剪切点训练器材踏板曲柄回转直径大于护罩直径时,踏板曲柄和固定部件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mm;如果护罩直径大于路踏板典柄直径,则此要求不适用。iso
传动件应依照
2100-1:2003进行防护。其他所有部分依照GB17498.12008的试验指试触到表面不光滑的运动部件,惯性轮边缘的半径应不小于2.5mm,踏板边验,试验指应不被卡
缘应无毛刺、圆滑或用具他方式来防护按6.1和6.2进
5.1.2表面温度试验
按6.3进行试验时,器材易触及部件的温度应不大于65℃,5.2固有载荷
对于S类,测试时应对座位立杆施加由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人体质量4倍的力或施加4000N的力(取两个力中较大值)。对于H类,测试时应对座位立杆施加由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人体质量3倍的力或施加3000N的力(取两个力中较大值)。上述两类踏板和曲柄在测试时均应承受由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人体质量4倍的力或施加4000N的力(取两个力中较大者)。按6.4试验。
座位应按照GB3565测试。
按6.4进行试验后,训练器材应该能够依照制造商使用说明正常运行。在进行座位立杆和踏板的测试过程中,训练器材应不倾翻。试验时夹紧的座位立杆在座位套管中的滑动距离应不超过5mm。2
把手;
把手调
阻力调
紧急制
阻力系
惯性轮
座位;
座位立
利动装置);
座位调
座位套
踏板曲板
踏板:
传动防护罩
车架。
座位立杆-座位
GB17498.10—2008/ISO20957-10:2007图1无飞轮的健身车图例
对于S类器材,座位的高度应不需要工具就能对于H类器材,如果座位高度需要工具来调节,则制造商应提供调节工具,并在使用说明书里详细的说明其使用方法。
5.3.2插入深度
座位立杆处在最高位置时的最小插入深度应为55mm。座位立杆上应有一个永久标识和文字“STOP来显示最小插入深度,如果设计上已经保证最小插人深度,则此标识可免除。通过锁定系统,在最高位置时的插人深度应不小于55mm。按6.1.1和6.1.2试验。
5.4把手
5.4.1把手立杆
对于S类器材,把手立杆应不需要任何工具就可调节,或可以有不同的握紧位置对于H类器材,如果把手立杆需要工具来调节,则制造商应提供调节工具,并在使用说明书里详细3
GB17498.10—2008/IS020957-10:2007的说明其使用方法。
把手立杆处在最高位置时的插入深度应不小于55mm。把手立杆上应有一个永久标识和文字“STOP”来显示最小插入深度,如果设计上已经保证最小插入深度,此标识可免除。
按6.1.1和6.1.2试验。
5.4.2把手
对上述两类器材把手在测试时,在垂直方向上施加由制造商规定最大人体质量的1.5倍或1500N的力(取两个力中较大值),并在水平方向施加最大体重0.5倍或500N的力(取两个力中较大值)。把手应不损坏或永久变形量不超过10%。按6.5试验。
试验后,把手应能够按制造商说明正常使用。5.5踏板
踏板上应有一个装置用于固定脚部,防止意外移动。5.6曲柄踏板组件
按6.8试验时,曲柄踏板组件应承受(750士10)N的动载:对于S类进行1000000r,对于H类进行120000r,频率不大于25Hz。曲柄踏板组件在承受4000N的静载荷后应没有任何裂痕或结构损坏。
5.7稳定性
按6.6试验,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训练时,训练器材应不倾翻。5.8锁定装置
家用(H类)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应配备一个锁定装置,以防止第三方尤其是儿童任意使用或转动旋转部件。
5.9紧急制动系统
带固定轮和无飞轮的健身车应有紧急制动系统。使用者容易看到和操作该系统,在启用系统时,向下(推)最大力100N或向上(拉)最大力50N,曲柄能在一圈内停止(双向)。按6.7试验。
紧急制动器操作开关应为红色。如有背景,背景色应为黄色,按键式操作开关的形状应为掌状或磨菇头状。
类似于自行车手闸的制动系统,要满足图2的尺寸要求。握闸尺寸d:在点B应不大于90mm;在点B和点C之间应不大于100mm。
按6.7试验,制动杆应无损坏或永久变形量不超过3%。单位为毫米
图2制动杆尺寸
5.10底部间隙
GB17498.10—2008/SO20957-10:2007踏板上任何刚性部件到地面或地面上的框架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0mm。6试验方法
6.1通则
6.1.1尺寸检查。
6.1.2目视检查。
6.1.3触觉检查。
6.1.4操作试验。
6.2传动件和转动件、挤压点和剪切点的试验设备:符合GB17498.1-2008中规定的试验指。试验指从各个方向靠近活动部件,检查试验指是否被卡住。判定试验指是否被卡住。
6.3表面温度试验
设备:接触式温度计,准确度为土1℃。试验室温度为18℃~25℃。
以60r/min、200W的功率踏踩训练器材3个周期,每个周期20min。在每个20min的周期后停止5min。第3个周期结束后测量温度。
见EN563。
6.4固有载荷试验
试验应不带座位,在最大受力处进行。按5.2所示施加静载荷并保持5min。判定训练器材倾翻的可能性及检查是否损坏。卸载后测量座位立杆相关的尺寸。6.5把手试验
按照5.4.2所示在器材最大受力处,同时施加垂直的和水平的静载荷并保持5min。6.6稳定性试验
训练器材在其最大受力方向上倾斜10°,以100r/min的转速保持1min。按下列姿势进行试验:坐下,双手放在把手上;
b)坐下,双手不放在把手上;
c)站立,双手放在把手上。
训练器材放置在水平面上,把座位设置于最高并处于最后面的位置。在训练器材座位上施加(100士5)kg或使用说明书里规定的最大人体质量的载荷(两者中较大值),确保试验物体的重心位于座位上方(300士20)mm处。6.7紧急制动系统试验
在无阻力的状态下以120/min踩踏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按照5.9的要求,在制动装置中心(例如:控制杆)施加相应的制动力,观察曲柄踏板在旋转一圈内是否停止。手闸应该承受300N的力并保持至少15S,此力应施加在操作区的最大受力处。3曲柄踏板组件的试验
把装有曲柄踏板组件的健身车固定在试验台上,在一只处于最低位置的踏板上施加指定的载荷,载荷应施加在踏板轴的中心点。(见图3)在动态测试后,按照5.2所示施加静载荷。5
GB17498.10—2008/IS020957-102007附加使用说明
图3踏板试验
作为GB17498.1一2008的补充,每种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都应提供易于理解的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
说明没有飞轮会产生的危险;
操作紧急制动器所必需的使用说明;描述停止训练所必需的方法;
H类训练器材锁定装置的操作说明;说明S类训练器材应一直在监控环境中使用;说明需要使用按5.5描述的脚部定位装置;说明调节把手和座位以适合使用者的重要性。除非设计中已有防范措施,否则调节时应不超过最小插人深度处的“STOP”标识;说明调节H类训练器材所需的全部工具。附加标记
所有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都应有一个象形图标(见图4),提示使用者阅读由供应商提供的信息知识。
图4象形图标
GB17498.10—2008/IS0.20957-10:2007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家用健身车应该有一个警告标识来提示使用者,在训练器材没有使用时应锁住器材。
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S类健身车应该有一个警告标识来提示使用者,训练器材应在受监控的环境下使用。
所有的标签应置于明显的位置
GB17498.10-2008
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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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498.10—2008/ISO20957-10:2007*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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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09年5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5千字
2009年5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6786
如有印装差错
定价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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