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691-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691-1995
中文名称: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5-08-17
实施日期:1996-01-01
作废日期:2008-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8022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10香料和调料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4食用香料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7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08-17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杂货总公司
归口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粉状和颗粒状植物香辛料调味品的术语、产品分类、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或配以其他辅料制成的用于食品中的香辛料调味品。 GB/T 15691-1995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5691-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The general techniques and standardsfor spices and seasoning products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15691—1995
本标准规定了粉状和颗粒状植物香辛料调味品的术语、产品分类、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或配以其他辅料制成的用于食品中的香辛料调味品。2引用标准
GB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
GB/T12729.2香辛料和调味品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
GB/T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
9香辛料和调味品
GB/T12729.9
3术语
3.1香辛料调味品
取样方法
水分含量的测定(蒸留法)
总灰分的测定
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T12729.1所规定的我国四十二种常用食品调味品所使用的能产生香气和滋味的天然植物性产品或其混合物。
3.2粉状香辛料调味品
用30孔/cm2筛子过筛,振筛4min,筛上物残留量(g/100g)小于等于2.5。3.3颗粒状香辛料调味品
用30孔/cm2筛子过筛,振筛4min,筛上物残留量(g/100g)大于2.5。4产品分类
按单一原料和复合原料,产品分为两类。4.1单-型
由单一香辛料制成的调味品。
4.2复合型
由二种或二种以上香辛料配制而成的调味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8-17批准1996-01-01实施
原料要求
GB/T15691—1995
5.1各种原料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具有该原料应有的色泽,天然芳香味或辛辣味。
5.2凡需加工整理的各种原料,应经挑选、风筛去除杂质后方可投产。6技术要求
6.1感官要求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正常色泽、芳香和滋味。6.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磨碎细度(30孔/cm2)筛上残留量,g/100g水分,%
总灰分,%
酸不溶性灰分,%
注:颗粒状磨碎细度不控制。
6.3净含量负偏差
按表2规定。
净含量,g
m≤10
1050250试验方法
本试验所用水系指蒸馏水,所用试剂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分析纯。7.1感官要求的检查
感官要求的检查用感官法测定。指
负偏差8
随机抽取样品10g,平铺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后,闻其香味,并取少许放于舌尖,涂布满口,仔细品尝其滋味。7.2磨碎细度的检验
7.2.1设备
1400r/min电动振荡机,
30孔/cm2标准金属丝网筛子;
感量0.1g的天平。
7.2.2测定
称取样品100g放入装有标准金属丝网筛子的电动振荡机内,振荡4min,对筛上物残留量进行称2
7.3水分的检验
按GB/T12729.6测定。
7.4总灰分的测定
按GB/T12729.7测定。
7.5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按GB/T12729.9测定。
7.6净含量允许负偏差的测定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7.6.1取样数量
按表3规定。
净含量,g/包
m≤10
10502507.6.2称量
GB/T15691—1995
用相应精度等级的秤,称取取样数量的质量后,取算术平均值。7.6.3计算公式
n(m-m)
式中:X
负偏差,g
实际取样的质量,8,
包装物表明的净含量,8;
一取样包数。
8检验规则
8.1以同一天生产,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8.2取样方法
按GB/T12729.2规定进行。
8.3检验类别
8.3.1出厂检验
感官要求、磨碎细度、水分为出厂必检项目。8.3.2抽检
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为每10批次抽检一次,取样数量,包
8.4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可从该批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标志
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志必须符合GB7718规定。3
GB/T15691-—1995
产品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必须符合GB6388规定。9.2包装
产品包装可分为瓶装、袋装等,各种包装材料必须有利保护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卫生要求。9.3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洁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运输中应避免受潮、受压、暴晒。9.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异味物品一起堆放。9.5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自生产之日起计,不得低于180天。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杂货总公司、上海调味食品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镇荣、宋文娟、何婉定、朱学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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