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859-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859-1995
中文名称: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5-01-02
实施日期:1996-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9980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60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1录制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0, 字数:16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6-08-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12-2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录音器材厂
归口单位: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电子)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正确互连的优选电配接值。本标准适用于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间的正确连接。 GB/T 15859-1995 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GB/T15859-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859—1995
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
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Preferred matching values for the interconnection of equipmentin audio-visual,video andtelevision systems1995-12-22发布
1996-08-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
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Preferred matching values for the interconnection of equipmentin audio-visual,video and television systemsGB/T15859—1995
本标准参照采用IEC574-4《视听、视频和电视的设备及系统第四部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1982年版)及其1991年第1次修订版而制定。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正确互连的优选电配接值。本标准适用于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间的正确连接。2引用标准
GB12281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与其他设备互连配接要求7声系统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GB/T14197
GB/T15644
视听系统设备互连用连接器的应用SJ/Z9118.2磁带录放音系统第2部分:校准带3术语
正确互连
当系统的两部分连接后达到满意工作状态时,称为正确电互连。“正确互连”不一定指两部分间具有最大功率传输。
4技术要求
4.1交流电源电压和频率
规定电压是220V士10%,频率是50Hz。4.2直流电源电压
使用外接直流电源的声系统设备应能在下列一种或几种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优选值:9,12,24V;
非优选值:1.5,3,4.5,6,48V,这些声系统设备应能接受的最大纹波电压峰一峰值为直流电源电压的5%。4.3接地
为了安全和正常工作,有时需将设备接地。在设备的分离部分互连中,通常对屏蔽部分采用一点接地。
4.4连接
电缆应具备适当的电性能,以保证声系统设备间音频信号的传输,而不导致信号电平或高频响应的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22批准1996-08-01实施
显著下降。
4.5连接器
GB/T15859—1995
系统内互连用连接器应符合GB/T15644的规定。4.6传声器
4.6.1传声器与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1规定。表1
传声器
输出端
额定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额定输出电压2)
最大输出电压
额定源阻抗
输入阻抗\)
额定源电动势
放大器
声器输入端
额定输出电压时最小源电动势
过载源电动势8)
注:1)所列值为放大器在40~16000Hz频率范围内阻抗。优选值
电动传声器、驻极体传声器
≥10k2
2)所列值对应于0.2Pa声压(相对于20μPa基准的声压级为80dB)。近讲传声器额定输出电压通常对应于3Pa声压(相对于20uPa基准的声压级为104dB),对于这类传声器额定输出电压应高于表中值20dB。3)所列值对应于10Pa声压(相对于20μPa基准的声压级为114dB),已考虑到传声器灵敏度提高6dB。用电网电源供电的设备,为避免在极端条件下过载,可将原优选值20mV,35mV,60mV分别改为0.2V,0.35V,0.6V。
4.6.2带内接电压放大器的传声器这些传声器可装有可变衰减器或电子增益控制电路输出特性应与磁带录音机输出特性致(见4.10.1条)。额定输出电压应对应于设计或调整到的最高均方根值声压。4.6.3极性
应以标记区别极性,最好以色点表示正输出端,当膜片向内运动即声压增加时,该端应产生瞬时正电压。
4.7电唱机(拾音器)
电唱机(拾音器)与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2规定。表2所列电压与振速均指频率为1kHz,唱片为45°调制时的均方根值。
输出端
额定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额定输出电压1)
最大输出电压2)
拾音器
优选值
幅度型
GB/T15859—1995
拾音器
速度型
由产品标准规定
420pF3)
输入端
额定源阻抗
输入阻抗
额定源电动势
额定输出电压时
最小源电动势
过载源电动势
注:①规定表中各电动势时,考虑拾音器灵敏度在下列范围内:幅度型拾音器:70~200mV/cm/s
速度型拾音器:高输出:0.7~2mV/cm/s低输出:0.04~0.16mV/cm/s
高输出拾音器通常是动磁型,低输出拾音器通常是动圈型。1)所列值对应于7cm/s振速及注①中的下限灵敏度。放大器
幅度型bZxz.net
由产品
标准规定
≥470kQ
优选值
速度型
串联等效
串联等效
由产品
标准规定
≥35mV
2)所列幅度型拾音器值对应于10cm/s振速及注①中的上限灵敏度,最大输出电压一般出现在700Hz以下低频范围内。
所列速度型拾音器值对应于17.5cm/s振速及注①中的上限灵敏度,最大输出电压一般出现在700~3000Hz中频范围内。
3)该值系根据唱机及其连接电缆的200pF并联电容确定的。4.8
前置放大器
前置放大器与功率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3规定。表3
前置放大器
输出端
优选值
输出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额定输出电压3)
额定失真度输出电压
≤1ko
≤1ko
额定源阻抗
输入阻抗
功率放大器1)
前置放大器输入端
额定输出电压时最小源电动势
优选值
≥10k2
注:1)不带增益控制器的功率放大器,其“额定源电动势”等于“额定输出电压时的最小源电动势”,过载源电动势不3
GB/T15859—1995
作要求:带增益控制器的功率放大器,其过载源电动势应为8V。2)扩声用前置放大器的1kQ额定负载阻抗最多允许馈给10台并联的功率放大器。3)在前置放大器输入端加对应于额定输出电压的最小源电动势,增益控制器处于最大位置。4.9
调谐器
调谐器与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4规定。表4
调谐器
输出端
输出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额定输出电压
最小输出电压
最大输出电压
优选值
≤10ko
额定源阻抗
输入阻抗
额定源电动势
放大器
般用途输入端1
额定输出电压时最小源电动势
过载源电动势
优选值
≥47k2
注:1)为了提高通用性,前置放大器上高电平(0.5V额定源电动势)、无均衡的输入端可统称为“一般用途输入端”。
2)该值对应于调频声无线调谐器的天线输入电平为70dBfW,即频偏为40kHz时在75Q上呈现0.86mV或在300Q上呈现1.73mV;对应于调幅声无线调谐器在54%调制度时天线输入电动势为1mV,对应于磁性天线的输入场强为10mV/m。
电视伴音的天线输入信号电平应为70dBμV和调制度54%。3)该值对应于产生26dB信噪比的输入信号电平,调频声无线调谐器频偏为22.5kHz,调幅声无线调谐器调制度为30%。
电视伴音的天线输入信号电平应为50dBuV和调制度30%。4))该值对应于最大射频天线电压和最大调制度。4.10
磁带录音机
4.10.1处于放音状态的磁带录音机处于放音状态的磁带录音机与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5规定。表5
磁带录音机
输出端
输出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额定输出电压)
最大输出电压
优选值
额定源阻抗
输入阻抗
额定源电动势
放大器
般用途输入端
额定输出电压时最小源电动势
过载源电动势
优选值
≥47k2
注:1)该值对应于额定录音磁平,该磁平由制造厂按磁带录音机最佳电声性能决定,可以高出或低于参考磁平。按SL/Z9118.2,19.05cm/s及其以上带速的参考频率为1kHz,参考磁平为320nWb/m;9.53cm/s及其以下带速的参考频率为315Hz,参考磁平为250nWb/m。4.10.2
处于录音状态的磁带录音机
处于录音状态的磁带录音机与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6规定。4
放大器
磁带录音机输出端
输出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额定输出电压
最小输出电压
最大输出电压
4.10.3数字音频源
优选值
≤10ko
4.10.3.1处于放音状态的数字音频源GB/T15859—1995
输入端
额定源阻抗
输入阻抗
额定源电动势
磁带录音机
额定录音磁平时最小源电动势
过载源电动势
处于放音状态的数字音频源与放大器的模拟配接应符合表7规定。注:数字音频源指CD唱机、数字磁带录音机等。表7
数字音频源
输出端
输出源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额定输出电压1)
最小输出电压
最大输出电压
优选值
额定源阻抗
输入阻抗
放大器
数字音顿源输入端
额定源电动势
额定输出电压时最小源电动势
过载源电动势
优选值
≥47k2
优选值
≥10k2
注:1)该值指重放比所谓满度”(注3))数字录音信号低12dB所记录的正弦信号时,输出电压的均方根值。2)该值无需定义,因它与额定输出电压直接关联。3)在16比特制中,录到\满度”的正弦信号正负峰值分别表示为(7FFF)H、(8001)H。在CD系统规范中,此值相当于最大(均方根值)输出电压2V士3dB。4.10.3.2处于录音状态的数字录音机处于录音状态的数字录音机与放大器的模拟配接应符合表8规定。表8
放大器
输出端
输出源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额定输出电压
最小输出电压
最大输出电压
4.11扬声器
优选值
≤1ka
4.11.1定阻抗声器系统
额定源阻抗
输入阻抗
额定源电动势
数字录音机
输入端
额定录音磁平时最小源电动势
过载源电动势
定阻抗扬声器系统与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9规定。优选值
≥10k2
放大器
扬声器输出端
输出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扬声器系统
输入端
额定阻抗
GB/T15859—1995
≤1/3额定负载阻抗(额定频率范围内)40
注:对静电及压电扬声器,其额定阻抗优选值应代表考虑到放大器上容性负载的正确互连阻抗。4.11.2定电压扬声器系统
定电压扬声器系统与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10规定。表10
放大器
扬声器输出端
额定输出电压
4.11.3极性
扬声器系统
输入端
额定电压
应以标记区别极性,最好以色点表示正输入端,对该端加瞬时正电压应使纸盆向外运动。4.11.4扬声器-放大器系统
带内接放大器的扬声器应作为功率放大器,即应有前置放大器输入端。4.12头戴耳机
4.12.1定阻抗头戴耳机
定阻抗头戴耳机与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11规定。表11
放大器
头戴耳机输出端
输出阻抗
额定负载阻抗
额定输出电压(不接头戴耳机测量)优选值
120Q1)
额定源阻抗
额定阻抗
输入端
额定源电动势
头戴耳机
优选值
8,32,200,600,1000,2000
注:1)选择放大器优选输出阻抗的原则是:使在8~20002额定阻抗范围内的常用头戴耳机无需大范围调节增益控制即能获得满意的声压级。
2)用额定阻抗的各优选值,性能都应满意3)对于低电压电源的设备,可能无法获得5V电压。如额定输出电压小于5V,不应使用高阻抗头戴耳机。4.12.2定电压头戴耳机
定电压头戴耳机与放大器的配接应符合表12规定。表12
放大器
头戴耳机输出端
额定输出电压
头戴耳机
输入端
额定电压
注:对静电及压电的定电压头戴耳机,其额定阻抗应代表考虑到放大器上容性负载的正确互连阻抗。4.13幻灯放映机、遥控和附件
GB/T15859—1995
放映机控制电压不应超过直流34V或交流24V(均方根值),并应与市电隔离。4.13.1
4.13.2放映机遥控的开关电流不应超过1A(直流或交流均方根值)。4.13.3本标准所涉及任何附件上插座的电压不应超过直流34V或交流24V(均方根值),并应与市电隔离。
4.13.4本标准所涉及任何附件上插座的电流不应超过3A。注:附件包括自动定时器等。
除使用带录音机及遥控开关遥控启动以外的各种叠化和淡变装置的连接器不包括在上述设备范围内。磁带录像机
处于放像状态的磁带录像机
处于放像状态的磁带录像机与电视接收机的配接应符合表13规定。表13
磁带录像机
输出端
切换电压
额定视频输出阻抗
视频输出电压:
亮度?
色度”
视频输出上的叠加分量
音频输出阻抗(20Hz以上)
最小音频输出电压
最大音频输出电压
供电输出电压
优选值
+12V(直流)1)5)
2)、6)
1V(峰—峰值)士3dBVBS
0.3V(峰—峰值)-6dB
+2~—2V(直流)2)
0.2V(均方根值)
2V(均方根值)
+12v(直流)1)6)
电视接收机
输入端
切换电压
额定视频输入阻抗
视频输入电压:
亮度?
色度”
视频输入上的叠加分量
音频输入阻抗(20Hz以上)
额定输出时最小音频源电动势
音频过载源电动势
供电输入电压
注:NTSC、SECAM制式要求参见IEC574-4,1991年第1次修订。1)经一个串联二极管。
2)加在752负载上。
3)同步顶到白电平的幅度。
4))音频输出和输入阻抗也可分别采用10k和47kQ。5)来自切换和供电电压的电流总和不应超过200mA(直流)。6)VBS表示:“视频+消隐+同步”。7)是在1V亮度电平时色同步信号的幅度。4.14.2处于录像状态的磁带录像机处于录像状态的磁带录像机与电视接收机的配接应符合表14规定。表14
电视接收机
输出端
切换电压
额定视频输出阻抗
优选值
0V(直流)5)
切换电压
优选值
+12V(直流)1)
1V(峰—峰值)士3dBVBS
0.3V(峰—峰值)-6dB
+2~—2V(直流)
≥10kQ0
0.2V(均方根值)
≥2V(均方根值)
+12V(直流)1)
磁带录像机
输入端
额定视频输入阻抗
优选值
0V(直流)1).5)
电视接收机
输出端
视频输出电压:
一亮度3)
一色度\
视频输出上的叠加分量
音频输出阻抗(20Hz以上)
最小音频输出电压
最大音频输出电压
供电输入电压
GB/T15859—1995
续表14
优选值
2)、6)
1V(峰—峰值)士3dBVBS
0.3V(峰—峰值)-10dB
+2~—2V(直流)2)
≤1ko\
0.2V(均方根值)
2v(均方根值)
+12V(直流)5)
磁带录像机
输入端
视频输入电压:
-亮度3)
视频输入上的叠加分量
音频输入阻抗(20Hz以上)
额定录音磁平时最小音频源电
音频过载源电动势
供电输出电压
注:NTSC、SECAM制式要求参见IEC574-4,1991年第1次修订。1)经一个串联二极管。
2)加在75Q负载上。
3)同步顶到白电平的幅度。
4)音频输出和输入阻抗也可分别采用10k和47k。5)来自切换和供电电压的电流总和不应超过200mA(直流)。6)VBS表示:“视额十消隐十同步”。7)是在1V亮度电平时色同步信号的幅度。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录音器材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朝、顾立人、李载山。8
优选值
1V(峰—峰值)士3dBVBS
0.3V(峰—峰值)-10dB
+2~-2V(直流)
≥10kQ
0.2V(均方根值)
≥2v(均方根值)
+12V(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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