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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0741-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J 20741-1999

中文名称:般载数字光发射机通用规范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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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数字 发射机 通用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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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6030
SJ20741-—2000
舰载数字光发射机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fiber optictransmitters on.shopboard
2000-10-20发布
2000-10-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1范圈
1.1主题内容
适用范围,
1.3分类
2引用文件
3要求
3.1产品规范·
合格鉴定·
设计与结构
3.4尺寸·
识别标志
制造工艺·
安金性,
性能特性…
机械特性
环境要求
3.12抗核辐射
3.13电磁兼容性
3.14静电放电敏感度
3.15可靠性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4.2检验分类
4.3筛选检验··
4.4鉴定检验.
4.5质量一致性检验
4.6检验方法…
5交货准备
5.1包装和防护
运输和贮存
5.3标志
6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6.2订货要求·
6.3命名·
6.4定义·
附录A(补充件)
HKAoNrKAca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靴军用标准舰载数字光发射机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fiber opticTransmitters on shipboard
1.1主题内容
$J20741—2000
本规范规定了舰载数字光发射机(以下简称发射机)的分类、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及交货准备等。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海军舰船系统用数字光发射机,也可适用于其他舰船系统用数字光发射机。
1.3分类
1.3.1按光源类型分为:
a.1型:发光二极管(LED):
b.2型:激光二极管(LD)。
1.3.2按输出光信号的标称波长分为:a.A类:13t0nm
b.B类:1550nm.
1.3.3按数字信号速率(DSR)分为:a.范围 1: 0~<20 Mb/s;
b.范围2:20Mb/s~<500Mb/s
c.范围3:500Mb/s~<2Gb/s;
d.范4:≥2Gb/s。
1.3.4按封装式样分为:
a.A式:带多模尾纤的双列直插式封装:b.B式:带单模尾纤的双列直插式封装:C.C式:带多模连接器的双列直插式封装:d.D式:带单模连接器的双列直插式封装:e.E式:带多模毫纤的表面安装式封装:t.F式:带单模尾纤的表面安装式封装g、G式:带多模连接器的表面安装式封装;h、H式:带单模连接器的表面安装式封装。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慰产业部2000-10-20发布2000-10-20实施
2引用文件
SJ 20741--2000
GJB151A—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GJB152A-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燃度测盘GJB 360A—96
电子和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GJB 367.2—87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环境试验方法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GJB 367.5--87
GIB 548A—96
GJB 597A—96
微电子器件试验方法和程序
半导体集成电路总规范
GJB663—89军用信设备系统安全要求GJB1649—93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GJB1919—94耐环境中性圆形光纤光缆连接器总规范GJB2835—97微电路包装规范
SJT10735一96半导体集成电路TT电路测试方法的基本原理SJ/T10737—96半导体集成电路ECL电路测试方法的基本原理3要求
3.1产品规范
发射机的各项要求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产品规范的规定,当本规范的要求与产品规范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推。
3.2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3设计与结构
3.3. 1尾纤
A式,B式、E式和F式发射机应按产品规范的规定附接尾纤或尾缆,尾纤(缆)的一端应永久性地连接在机壳内。连接结构应使尾纤(缆)不存在应力,尾纤(缆)长度不得小于1加。除连接到机壳或终端连接器外,在尾纤(缆)中不应有金属元件,3.3.2光纤连接器
C式,D式、G式和H式发射机应按产品规范的规定带有光纤连接器(以下简称连接器)。
3.3.3光源
发射机应按产品规范的规定采用LED或LD光源。3.3.4机壳
发射机应完全密封在金属机壳中,不得用粘性或聚合材料作机壳粘接、封装或修整。只充许熔焊或激光焊。机壳尺寸、引线及其功能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每台发射机的管脚数应为下列之一:14、16、18、20、24。发射机的机壳应按产品规范的规定电气接地,与电压端莲接或电气绝缘(悬空)。3.3.5引线
3.3.5.1牢固性
电气引线应不出现破损、松动或亏机壳之间相对移动,并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 2 -
TKANiKAca-
3. 3.5.2可焊性
SJ 20741--2000
可焊性应满足GJB548A中“方法2003A可焊性”中规定的温度和时间的要求。3.4尺寸
发射机应封装在尺寸符合产品规范规定的机壳内。3.5镀涂
镀涂应符合GJB597A中3.5.6条的要求。除非产品规范另有规定,引线应按GJB597A镀锡。
3.6识别标志
除非产品规范另有规定,发射机应按GJB597A进行标识。3.7制造工艺
发射机应满足 GJB 548A 的要求。3.8安全性
发射机的设计和工作应符合 GJB 663中关于II类设备的规定,LD 发射机应按产品规范的规定进行标识。
3.9性能特性
3.9.1输出光信号特性
3.9.1.1光谱特性(见4.6.6.2.1条)3.9.1.1.1峰值发射波长
发射机的峰值发射波长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9.1.1.2谱宽
发射机的谱宽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9.1.2光功率(见4.6.6.2.2条)3.9.1.2.1稳态光功率
对应于稳态逻辑电平“高”的光功率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9.t.2.2脉冲光功率
对应于脉冲输出的平均光功率和对应于稳态输出的光功率之差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除非另有规定,电脉冲输入信号应是50%占空比的NRZ(不归零码)数字信号。3.9.1.2.3消光比
除非另有规定,发射机的消光比应不小于20:1。3.9.1.3光波形特性(见4.6.6.2.3条)3. 9. 1. 3. 1上升与下降时间
发射机光波形的上升与下降时间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 9. 1. 3. 2 过冲与下冲
发射机光波形的过冲和下冲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9.2电-光特性(见4.6.6.3条)3.9.2.1逻辑相位
除作另有规定,发射机的输出对输入的逻辑信号应无反相,3. 9. 2.2脉宽畸变
发射机的脉冲宽度畸变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9.2.3传输延返
SJ 20741--2000
发射机的信号传输延迟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9.3短路保护(见4.6.6.4条)当任何输出端与逻辑地或电源发生电气短路故障时及故障排除后发射机的性能应不下降。
3.9.4电压及电流(见4.6.6.5条)应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直流电源:±5V、±12V、±15V、±18V、±24V、±28V、±48V,总耗电量应不超过产品规范的规定。3.10机械性能
3.10.1光缆拉脱力
光缆与发射机之间的最小拉脱强度应是所系光缆拉伸强度值的50%或100N两者中较小者。试验后应不出现光缆护套损伤、夹坏、光缆与发射机之间的密封愛损,发射机部件弯曲或光缆从发射机上脱落等现象。3.10.2扭转
试验后应不出现光缆与发射机之间的密封受损,光缆从发射机上脱落等现象。3.10.3连接器拉脱力Www.bzxZ.net
连接器与发射机之间的最小拉脱强度应是所附连接器拉伸强度值的50%或100N两者中较小者。试验后应不出现连接器与发射机之间的密封受损、发射机部件弯曲,变形或连接器从发射机上脱落等现象。3.10.4光纤动态强度
光纤最小动态强度应为所系光纤筛选强度值的50%。试验后应不发生光纤与发射机的密封受损、发射机部件弯曲或变形等现象。3.11环境要求
3.11.1温度极限
在极限工作温度下,发射机应能满足3.9.1条、3.9.2条和3.9.3条的要求,且不出现物理损恢。产品规范中规定的温度范围应与表1相符。除非产品规范另有规定,在整个工作温度范围内输出光功率的变化应不人于4.0dB。表1 温度范围
工作温度
非工作温度
3.11.2振动
-62~85
-62 ~ 85
r54--85
-62~85
-62 ~t25
发射机应不出现裂纹,裂口、破锌、变形其他的损伤。3.11.3 热冲击
28~125
-62~125
-54~125
-62 ~125
在非工作混度范用内发射机应满足3.9.1条、3.9.2条和3.9.3条的要求,且没有裂纹、断裂或其他的损伤。
3.11.4机械冲击
发射机应不出现裂纹、裂口、破碎、变形、弯曲或其他的损伤。3. 11. 5盐剪
发射机应满足GJB548A中“方法1009盐雾试验”的要求。4-
KANiKAca
3.11.6爆炸性火气
SJ 20741—2000
发射机在爆炸性大气中应能安全工作而不引起爆炸。3.11.7莓菌
除非另有规定,发射机应采用经认证对菌显惰性的材料,如采用未进行霉菌情性认证的材料,发射机应满足GJB367.2“方法412毒菌试验”等级1的婴求。3.1t.8环境筛选
发射机应通过随机报动和温度循环试验进行环境筛选。3.12抗核辐射
除非产品规范另有规定,发射机在核辐射条件下应满足3.9条的要求。3.13电磁兼容性
发射机应按产品规范的规定满足GJB151A中5.3条的有关规定,甲板上、下的使用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
3.14静电放电敏感度(ESDS)
静电放电敏感度应满足3.9条的规定及GJB1649附录B关于2级微电路ESDS的要求。
3.15可靠性
发射机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和故障判据应在产品规范中规定。3.15.1老炼
老炼应满足GJB548A中“方法1015A老炼试验”的规定。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资任
除非合间或订单中另有规定,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本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保证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抛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a、筛选检验;
b.鉴定捡验:
c.质一致性检验。
4.3筛选检验
交收或交捡的发射机应按顺序全部接受井通过表2规定的筛选检验。带尾纤的发射机可以在被覆光纤包外护套之前接受这些捡验,筛选之后再缆化尾纤的发射机可以在发射机与尾纤接口处采取暂时应力释放措施。-5 -
内部日捡
随机振动
温度循环
外部目检
4.3.1内部目检
SJ20741—2000
表2筛选捡验
要求章条号
按GJB548A中“方法2017A内部目检(混合电路)”进行。4.3.2老炼
试验方法章条号
按GJB548A中“方法1015A老炼试验进行。除非另有规定,在表1规定的最高温度下至少应试验160h。试验期间应提供给发射机最大电源电压和适当的信号电压,4.3.3随机振动
按GJB548A中“方法2026随机振动”条件2进行,采用试验条件C,试验时不接电源。
4.3.4温度循环
按GJB548A中“方法1010A温度循环进行:采用试验温度B,试验时不接电源。4.4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一股在设备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进行,但在设备的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面影响设备的重要性能,使源来的结论不再有效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应在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按表3规定的顺序进行。6
iiikAoNirkAca
捡验项目
识别标志
峰值发射波长
稳态光功率
脉冲光功率
上升与下降时间
过冲与下冲
逻辑相位
脉宽畸变
传输延迟
短路保护
电源电压及电流
制造工艺
温度极
引线牢固性
可焊性
热冲击
机冲击
机械性能要求
燥炸性大气
电磁兼容
静电放电敏感度
可蒙性
抗核辐射
SJ20741—2000
鉴定检验
要求的竞条
3.9.1.1.1
3.9.1.1.2
3.9.1.2.1
3.9.1.2.2
3.9.1.3.1
3.9.1.3.2
注:1)全部样品应接受第1组检验:2
2)应使用进行引线牢固性检验的同一样品:3)应使用证行热冲击险验的同一样品: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4.6.6.2.1
4.6.6.2.1
4.6.6.2.2
4.6.6.2.2
4.6.6.2.3
4.6.6.2.3
样本要求
SJ 20741--2000
4)应使用避行电磁兼容检验的间一样品。4.4.1样品
用于第1组检验的样本应悬已通过筛选检验的样本,用于第2组、第3组和第4组检验的样本应是已通过第1组检验的样本。除非另有规庭,进行鉴定检验的样本为7台发射机,其中不包括进行可搭性试验的样品。样本应从一个生产批中随机抽取,且是用承制方预期生产最终产品的设备和方法制造的。对带愿续的发射机,用于第2组检验的样品可带有密封试验之后加上的尾缆护套,对尾纤在密封试验后缆化的发射机,其密封前的那些试验可在发射机与尾纤的接口处采取誓时应力释放撒施,4.4.2合格判据
当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第3章和第5章要求时,卿判为鉴定合格。如果任何一个检验项自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应督停检验,承制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固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继续对不合帮项耳及相关项月进行捡验若继续检验所有检验项目都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定定检验合格:若仍有某个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为鉴定检验不合格。4.5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致性检验分为 A组、B组和 C 组检验,各维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 GJB 597A中 4.5.1 条关于 A,B、C 组检验的有关规定,如某一检骤批不满足质量一致性要求且不再重新提交,则该批为不合格并应将结果如实报告:若熏新提交,则应符合GJB597A中 4.5.8 条关于 A、B、C组检验的有关规定。4.5.1A组检验
A组检验为非破坏性试验,包括表4列出的及产品规范规定的外观、环境和电光性能试验。接受A组检验的每台发射机检验前应通过筛选检验,各发射机在交收前及B组、C组检验前应完全满足 A组检验的要求。A组检验按表 4的颠序进行。表 4 A 组检验
检验项目
识别标志
蜂值发射波长
稳态光功率
脉神光功率
上升和下降附间
过冲与下冲
逻辑相位
脉宽嚼变
传输建退
短路保护
电源电压及电流
湖度极限
要求的章条号
3.9.1.1.2
3.9.1.2.2
3.9.1.3.2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4.6.6.2.1
4.6.6.2.1
4.6.6.2.2
4.6.6.2.2
4.6.6.2.3
4.6.6.2.3
rrkAoNikAca
4.5.2B组检验
SJ207412000
B组检验为非破坏性检验,应按表5规定的顺序对已通过A组检验的样品进行,并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对带尾缆的发射机,其麗缆可在密封之后加上护套,对尾纤在密封试验之后才缆化的发射机,密封之前的那些试验可在发射机与尾纤的接口处采取暂时应力释放措施,
表5B组检验
检验项目
机械冲击
热冲击
光纤动态强度
光缆拉脱力
4.5.3C组捡验
要求的帝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C组检验应包括表6所列的试验并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除非另有规定,每项试验样品应由B组试验的子样品组成。C组检验可以是破坏性试验,对带尾纤(缆)的发射机,可以在密封试验前剥去光缆护套C组检验周期为 12 个月。
当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使用方有重大投诉时也应进行 C 组检验。
可靠性
抗核辐射
引线牢固性
连接器拉脱力
电磁兼容
静电放电敏感度
爆炸性大气
可烯性
4.6检验方法
4.6.1设计与结构检验
4.6.1.1密封
C组检验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按GJB548A中“方法1014A密封”进行,采用试验条件A!和IC。对带尾纤(缆)-9-
SJ20741-2000
的发射机,见4.3条、4.4.1条、4.5.2条利4.5.3条。4.6.1.2引线牢性
按GJB548A中“方法2004A引线牢固性”进行,试验条件A适用于张力,试验条件B1适用于应力,试验条件B2适用于管脚疲劳强度。4.6.1.3可焊性(电气插头)
按GJB548A中“方法2003A可焊性”进行。4.6.1.4外部目检
制造工艺按GJB548A中“方法2009A外部目检”进行。4. 6.2尺寸
尺寸及其容差的检验按GJB548A中“方法2016物理尺寸”进行。4.6.3镀涂
按GJB548A中“方法2009A外部目检”进行。4.6.4识别标志
标志的内容及清晰度按GJB548A中“方法2009A外部目检”进行。标志的耐溶剂性试验按GJB548A中“方法2015A耐溶剂性”进行,4.6.5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按GJB2835进行。
4.6.6性能检验
4.6.6.1总则
发射机在性能检验时应带有至少1m长的光纤。若使用连接器,则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试验仪器或设备具有的可重复性读数变化应不超过全量程的3%。测试应在尾纤端部进行并使用合适的包层模消除器,对于单模光纤,应把尾纤在直径30mm的芯轴上绕一圈。
4.6.6.1.1标准试验条件
除非产品规范另有规定,试验应在GJB367.2中2.1条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4.6.6.1.2标准输入信号
输入发射机的电输入信号的特性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这些特性包括:a.逻辑序列相容性;
b.脉冲宽度(最大值和最小值)c.占空比(最大值和最小值):
d.波形特性:
e.上升和下降时间(最大值);f.过冲和下冲(殿大百分比)。4.6.6.2光输出特性
4.6.6.2.1蜂值发射波长和谱宽
试验装置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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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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