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T193-2009
备案号J957-2009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Standard for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concrete durability2009-11-09
2010-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Standard for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concrete durabilityJGJ/T193-200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0年7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Standard for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concrete durabilityJGJ/T193-2009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开本:850×1168毫米1/32印张:1%字数:32千字2010年2月第一版
反2019年11月第十三次印刷
定价:10.00元
统一书号:15112·17778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
本社网址:http://www.cabp.com.cn网上书店:http://www.china-building.com.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30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193-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11月9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5]84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研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性能等级划分与试验方法;4检验;5评定。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标准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ooo13;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中治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武汉大学
深圳大学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耐恒检测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建研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冷发光
谢永江
刘数华
王新祥
何更新
鲍克蒙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铁军
朋改非
张国志
张仁瑜
田冠飞
陈永根
李昕成
杨再富
纪宪坤
石云兴
惠云玲
傅国君
李章建
王志刚
www.bzxz.net王植槐
陈改新
赵顺增
封孝信
周永祥
郝挺宇
张燕迟
王林枫
李景芳
黄素平
韦庆东
闻德荣
蔡亚宁
基本规定
性能等级划分与试验方法
检验批及试验组数
试件制作与养护
检验结果
5评定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General Provisions
Basic Requirements
Contents
Performance Grading and Test MethodsInspection
4. 1 Batch for Inspection and Experimental Group Number :4.2Sampling
4.3SpecimensPreparationandCuring4.4ResultsofInspection
5Assessment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NormativeStandards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总则
1.0.1为规范混凝土耐久性能的检验评定方法,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与市政工程中混凝土耐久性的检验与评定。
1.0.3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混凝土耐久性的检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
2.0.1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的项目可包括抗冻性能、抗水渗透性能、抗硫酸盐侵蚀性能、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抗碳化性能和早期抗裂性能。当混凝土需要进行耐久性检验评定时,检验评定的项目及其等级或限值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2.0.2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2.0.3对于需要进行耐久性检验评定的混凝土,其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
2.0.4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I55中关于耐久性的规定。2.0.5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3性能等级划分与试验方法
3.0.1混凝土抗冻性能、抗水渗透性能和抗硫酸盐侵蚀性能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表3.0.1混凝土抗冻性能、抗水渗透性能和抗硫酸盐侵蚀性能的等级划分
抗冻等级(快冻法)
抗冻标号(慢冻法)
抗渗等级
抗硫酸盐等级
>KS150
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3.0.2
1当采用氯离子迁移系数(RCM法)划分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等级时,应符合表3.0.2-1的规定,且混凝土测试龄期应为84d。
表3.0.2-1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的等级划分(RCM法)等级
氯离子迁移系数DRCM
(RCM法)
(X10-12m2/s)
DRCM≥4.5
RCM-Ⅲ
RCM-IV
3.5DRCM2.5
2当采用电通量划分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等级时,应符合表3.0.2-2的规定,且混凝土测试龄期宜为28d。当混凝土中水泥混合材与矿物掺合料之和超过胶凝材料用量的50%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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