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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094-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3094-1997

中文名称: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assenger car structure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7-06-27

实施日期:1997-12-01

作废日期:2008-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3154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020道路车辆综合

中标分类号:车辆>>车辆综合>>T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3094-1991;被GB 13094-2007代替

采标情况:≠ECE 36 AMD.0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5字数:30千字

标准价格:13.0 元

出版日期:1997-12-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张炳荣、孙鹰、孙家凯、曾广钊、李超、舒修明、李念陆、袁克锐

起草单位:上海旅客客车厂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结构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车长大于7m的单层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和铰接客车。 GB 13094-1997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13094-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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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13094—1997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36号法规03修订版。对其中与客车结构安全无关或不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内容,本标准未予采用。本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国际贸易和技术交流,促进我国客车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高。本标准关系到车辆与乘客的安全,为强制性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T13094--91《客车通用技术条件》,客车其他标准涉及客车结构安全的内容应按本标准执行。1998年5月1日以后定型的客车产品应符合本标准,但对车辆长大于10m至12m的大型客车产品可在1999年1月1日符合4.6.1的规定。在2000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客车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旅游客车厂、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负责起草,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广州客车厂、沈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客车厂、丹东汽车制造厂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炳荣、孙鹰、孙家凯、曾广钊、李超、舒修明、李念陆、衰克锐、99
1范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The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bus construction本标准规定了客车结构的安全要求。GB 13094—1997
代替GB/T13094-91
本标准适用于车长大于7m的单层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和铰接客车。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8410--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9656-1996汽车用安全玻璃
GB12428—90客车装载质量计算方法GB14166—93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安全窗emergency window
在紧急情况下,可打开或击碎玻璃以供乘员撤离的侧窗和后窗。3.2 安全顶窗 escape hatch
在紧急情况下供乘员撤离的车顶出口。3.3 安全出口emergency exit
在紧急情况下供乘员撤离的出口。包括安全门、安全窗和安全顶窗。3.4 出口 exit
供乘员出入车厢通过的地方。包括驾驶员门、乘客门和安全出口。3.5通道gangway
乘客从某(排)座位至其他(排)座位或至乘客门最上一级踏步板边缘的行走空间。它不包括:a)座位前面300mm的空间;
b)踏步板或楼梯上方的空间;
c)座位所占用的空间。
3.6 引道 access passage
由乘客门或安全门至通道的过道。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6-27批准100
1997-12-01实施
4技术要求
4.1轴载质量和装载质量
GB13094—1997
4.1.1前轴轴载质量应不小于表1规定的车辆总质量的百分数。表1前轴轴载质量
轴荷情况
城市客车
铰接客车
4.1.2各轴轴载质量不允许超过其厂定最大轴载质量。4.1.3客车装载质量及乘客数的确定按GB12428的规定。4.2车顶承载能力
长途客车、旅游客车
铰接客车
车顶应能承受相当于整车厂定最大总质量的均布静载荷,但最大值不超过10000kg。铰接客车按前、后段分别考核。
4.3防火措施
4.3.1发动机舱
4.3.1.1在发动机舱内,不得使用易燃的隔音、隔热材料,或易于浸吸燃料、润滑油而又无防渗透表皮的材料。
4.3.1.2应采取预防措施(如合理布置发动机舱、设置泄油孔等),以避免燃料或润滑油积聚在发动机舱内。
4.3.2燃油供给系统
4.3.2.1车厢内不允许装设燃油供给设备。4.3.2.2客车在各种使用条件下,供油管路与其接头不允许有泄漏。旦发生燃油泄漏时,绝不允许流到排气系统和电气系统。
4.3.3燃油箱
4.3.3.1燃油箱应固定牢靠,距客车前端面应不小于600mm,距客车后端面应不小于300mm。4.3.3.2加油口应从车辆外面接近,如果加油口位于车辆侧面,则其与乘客门门框的距离:对汽油燃油箱,不小于500mm;对柴油燃油箱,不小于250mm。加油口盖不允许自行开启。4.3.4电器与导线
4.3.4.1电路系统应设电源总开关,导线应绝缘良好,固定牢靠,防止遭受机械损伤或腐蚀,并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器与导线应能耐受其环境温度与湿度,尤其能耐受发动机舱中的温度、油和蒸气。4.3.4.2除起动机、点火电路(强制点火)、电热塞、蓄电池及其充电电路外,每项电器的电路均应设置熔断丝或电路断电器;对低耗电电器可设置公用熔断丝或公用电路断电器,其电流强度不超过16A。4.3.4.3车厢内至少应有两个照明电路,仅用于进出口处的照明电路可作为其中之一。当一个电路失效时,另一个应能正常工作。
4.3.5蓄电池
4.3.5.1蓄电池应安装牢固,防止短路,并易于接近。4.3.5.2蓄电池舱应与车厢隔开,并通风良好。4.3.6灭火器和急救用药物箱
4.3.6.1应设个或数个灭火器,其中个靠近驾驶员座椅;每个灭火器的安装空间应不小于600mm×200mm×200mm。在不影响安装和使用的前提下,此空间允许有局部凸出物。4.3.6.2对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应设一套或数套急救用药物箱。101
4.3.7材料
GB 13094-1997
4.3.7.1在离排气管100mm范围内,不允许设有任何易燃材料。4.3.7.2车厢内壁、内顶、内外装饰件应采用阻燃材料,其阻燃性应符合GB8410的规定。4.4出口
4.4.1出口数量
4.4.1.1乘客门的最少数量见表2。表2乘客门的最少数量
车辆长
>7~10
>10~12
城市客车
注:铰接客车的前段和后段至少各有一个乘客门。安全出口的殿少数量见表3。
乘客门最少数量,个
长途客车、旅游客车
表3安全出口的最少数量
车辆长
>7~8
>8~10
>10~12
安全出口最少数量
注:铰接客车的前段和后段分别按单车来确定,前段和后段之间的连接通路不能视为安全出口。3在车辆长大于7m的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车顶上应装设安全顶窗,安全顶窗的最少数量4.4.1.3
见表4:
表4安全顶窗最少数量
车辆长
注:不论安全顶窗数量多少,只能视为一个安全出口。4.4.2出口位置
安全顶窗最少数量
4.4.2.1乘客门应设在车辆右侧,并且至少应有一个位于车辆前半部。两个乘客门中心距应不小于乘客区总长的40%,对铰接客车,其乘客区长度按前、后段分别确定。4.4.2.2客车两侧的出口数应基本相同,同一侧的出口应沿车辆长度适当隔开。4.4.2.3如设一个安全顶窗,应尽可能靠近车顶中部;如超过个安全顶窗,则二者相邻两边的间距应不小于2m。
4.4.3出口最小尺寸
4.4.3.1出口的最小尺寸见表5。102
乘客门
安全门
位于车辆两
侧的安全窗
位于车辆后
端的安全窗
安全顶窗
净高,mm
净宽,mm
净面积
净面积
洞口净面积
4.4.4乘客门技术要求
GB130941997
出口最小尺寸
城市客车
长途客车
单通道门:650
双通道门:1000
旅游客车
3.0×10°,此面积能通过-个厚度400mm、截面为400mm×600mm的椭圆柱4.0×10°,此面积能通过一个厚度400mm、截面为500mm×700mm的矩形体3.0×10%,此洞口能通过一个厚度400mm、截面为400mm×600mm的椭圆柱4.4.4.1乘客门应锁止可靠,在客车行驶时不允许自行开启。4.4.4.2乘客门启闭时,不应对乘客造成伤害。4.4.4.3当客车静止时,乘客门应能从车内开启。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乘客门还应能从车外开启,即使在车外将门锁住时,仍能从车内开启此门,车外开门装置离地高度(空载时)不大于1800mm。4.4.4.4单扇手动门应在其前端铰接。4.4.4.5驾驶员在座椅上应能直接看到每扇乘客门内外乘客的情况,否则应有其它措施解决。4.4.5动力启闭乘客门附加技术要求4.4.5.1在紧急情况下,当客车静止、且车门未锁时,每扇动力启闭乘客门不论是否有动力供应,都应能通过控制器从车内或车外开启。此控制器应有明显标志,易于识别,安装在便于操作,确保安全的地方。
4.4.5.2应设发光或音响信号装置,以便在乘客门未完全关闭时告知驾驶员。此信号装置可用于一个或数个乘客门。
4.4.5.3每扇动力启闭乘客门的结构和控制系统应做到乘客不会被门伤害或夹住。对开式折叠乘客门,应在可能夹住乘客的门边缘全长上安装总宽度至少为40mm的橡胶密封条。4.4.6安全门
4.4.6.1应锁止可靠,便于从车内、外开启。门外手柄距地面高度(空载时)不大于1800mm,并设保护盖。
4.4.6.2安全门应铰接于前端,向外开启角度不小于100,并能在此角度下保持开启,同时设有开启报警装置。
4.4.7安全窗
4.4.7.1安全窗应采用易于迅速从车内、外开启的装置;或采用钢化玻璃,并在车内其附近明显部位安放击碎玻璃的手锤。
4.4.7.2铰链式安全窗应铰接于上端,向外开启,并设有开启报警装置。4.4.7.3车辆侧面的安全窗底边距地板高度不大于1000mm;对采用钢化玻璃的安全窗不小于500mm;对铰链式安全窗不小于650mm,若其洞口装有距地板高度为650mm的护栏,也可不小于500mm,但护栏上方的洞口应符合安全窗最小尺寸的要求。103
4.4.8安全顶窗
GB13094
4.4.8.1安全顶窗应易于从车内、外开启或移开。1997
4.4.8.2.安全顶窗开启后,应保证从车内外进出的畅通。弹射式安全顶窗应能防止误操作4.4.9伸缩式踏步板
4.4.9.1踏步板应与相应的乘客门或安全门的动作同步。当车门开启时,它的伸出位置应符合4.5.2的规定;当车门关闭时,它不应超出车身侧围垂直投影以外10mm。4.4.9.2当动力操纵踏步板伸出时,车辆应不能起动。当车辆行驶或操纵踏步板的装置发生故障时,踏步板应保持在收缩位置,且不应妨碍其相应车门的启闭。4.4.9.3踏步板的运动不应对乘客或候车者造成任何伤害。4.4.9.4踏步板在伸出位置时,在单通道门踏步板中心放置质量为136kg的物体或在双通道门踏步板中心放置质量为272kg的物体时,该踏步板上任何一点的变形不应超过10mm。4.4.10标志
4.4.10.1每个安全出口应在其附近设有“安全出口”字样。4.4.10.2乘客门和安全出口的应急控制器应在其附近标有清晰的符号或字样,并注明其操作方法。4.5车内外布置
4.5.1通道
4.5.1.1从乘客门至最上一级踏步板边缘的引道,应使铅垂平板(见图1及表6)通过,此板正面的移动方向,应与乘客走动的方向一致。550
图1铅垂平板
客车类型
城市客车
长途客车
旅游客车
GB 13094—1997
表6铅垂平板尺寸
4.5.1.2通道应允许图2及表7所示的测量装置通过。此装置不允许进入座椅前300mm的区域$300
图2通道测量装置
表7通道测量装置尺寸
客车类型
下圆柱直径D,
上圆柱直径D2
上圆柱高度B
总高H
城市客车
长途客车
a)在下列位置后面的通道,D,可减少100mm;城市客车的D,可减至400mm:位于后桥中心线前1500mm处横向垂直平面;位于后乘客门的后边缘处横向垂直平面。旅游客车
b)旅游客车如通道一侧或两侧的座椅可横向移动,且乘客可立即接近座椅操纵机构使座椅返回后,通道宽度能达到300mm,则可将D,减至220mm。4.5.1.3如在通道中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则当此座椅折起时,通道应允许图2和表7所示的测量装置通过。
4.5.1.4通道坡度应不超过:
a)城市客车、长途客车:8%;
b)旅游客车:12.5%。
4.5.1.5从通道至安全门的引道应允许图3所示两种测量装置中的一种通过。如果引道宽度不足105
GB13094-1997
300mm时,允许采用迅速翻转座椅等方式加宽引道,$550
¥300
4.5.2踏步板
图3安全门引道测量装置
乘客门的踏步板最大高度、最小高度和最小深度见图4及表8.图4踏步板尺寸示意图
第一级踏步板
其它踏步板
客车类型
最大高度Da
最小深度A1min
最大高度 E
最小高度Emin
最小净深度 A2zmin
13094—1997
踏步板尺寸
城市客车
长途客车
旅游客车
如采用机械式悬架,城市客车位于后桥之后乘客门及长途客车、旅游客车的乘客门,其Dx可为430mm,城市客车位于前轴之前的乘客门,其Dmx可为400mm。城市客车位于后桥之后的乘客门,其Em可为300mm。2
3D值应在车辆空载时,在第一级踏步板宽度的中心位置测量。4.5.3乘客座椅的空间
4.5.3.1座间距(见图5及表9)
图 5 座间距示意图
座间距最小值
客车类型bzxz.net
同向座椅的座间距H
相向座椅的座间距 L
城市客车
长途客车
旅游客车
a)同向座椅的座间距H:从座椅靠背前面至前一座位靠背后面的最小距离(在座垫最高点和地板上方620mm之间所有高度上水平测量)。b)相向座椅的座间距L:在横排座椅面对面布置时,两个座椅靠背前面之间的最小距离(通过座垫最高点测量)。
c)应在通过单人座椅中心线的垂直平面内进行上述测量,座垫和靠背不得凹陷。4.5.3.2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座椅前无护拦或其它遮挡物时,应安装座椅安全带,并符合GB14166的规定。
4.5.3.3每一乘客座椅前面的最小净空间见图6。107
地板平面
4.5.3.4座垫上方的净高度
GB13094—1997
550min
500max
700min
300min
30°m8x
—8° min
图6座椅前面最小净空间示意图
a)每一座垫的上方应有不小于900mm的净高度,它从未下陷座垫的最高点测量。此自由高度的范围应包括座椅及椅脚的全部面积的垂直投影。b)在4.5.3.4a)所述的空间:
允许前面座椅靠背的突入,
在该空间上部与车辆内壁毗连的倒置三角形部位(见图7)允许构件突入:在该空间底部与车辆内壁毗连的矩形部位(见图8)允许管道(如暖气用)的突入。100
车内壁
未凹陷座垫的最高点
中对制
座位宽
图7允许构件突入的部位
4.5.4其他
GB 13094--1997
车厢内壁
图8充许管道突入的部位
4.5.4.1风窗玻璃应采用夹层玻璃或区域钢化玻璃,其它窗及车门的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其性能应符合GB9656的规定。
4.5.4.2乘客可能触及的车身内外部件、构件,不应有尖角和锐边。4.5.4.3如果车厢内不能进行自然通风,应装有强制通风装置,供给每位乘客的外界清洁空气量应不少于20m/h。
4.5.4.4驾驶区的仪表板、仪表盘应采用不反光的面板或护板,车内照明装置及其在风窗玻璃、视镜等处的反射光线不应使驾驶员眩目。4.5.4.5车内行李架,应能防止物件跌落,其承载能力应不小于40kg/m2。4.5.4.6车顶行李架的栏高度应不小于200mm,并在明显部位标明允许载荷。4.6通过性
4.6.1客车应能在直径$24m的圆周内运动,而不使其最外点超出此圆周。4.6.2当客车最外点在直径24m的圆周上运动时,其转弯通道宽度应不大于6.7m(见图9)。109
GB 13094--1997
图9转弯通道宽度
4.6.3将客车以直行方向停于平坦道路上,沿车身外侧向地面作一投影线,并将前轮偏转到相当于转弯直径为$24m的角度,然后握定方向盘低速起步,车尾最外点T对投影线的外摆值(见图10):铰接客车不大于1.2m,
其他客车不大于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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