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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390-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G/T 390-2012

中文名称: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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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空调 冷凝 回收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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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390-2012 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 JG/T390-2012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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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1.14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390—2012
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
Chiller and heat pump unit with condensing heat recovery forairconditioningsystem
2012-09-2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o
2012-12-01实施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分类与标记
基本规定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和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的系统形式:冷凝热回收率与综合能效系数的测定与计算方法冷凝热回收率与综合能效系数的测定与计算方法示例JG/T390—2012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湖南大学。JG/T390—2012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同益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武汉市建筑设计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克莱门特捷联制冷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光彩、刘展东、唐壁奎、曹阳、贾晶、龚延风、陈焰华、丁力行、王付立、张冷、苏欢、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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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bzxz.net
JG/T390—2012
本标准规定了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由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汽压缩制冷循环的冷水(热泵)机组的冷凝热回收设备,也适用于房间空气调节器以及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冷凝热回收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水、饮料及不以水作为载冷(热)剂的工业专用设备。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4706.32
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GB4706.32-2004,IEC60335-2-40:1995,IDT)
GB/T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
GB/T108702001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标牌
GB/T13306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7758—201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18430.1—2007
蒸汽压缩式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GB/T18430.2—2008
蒸汽压缩式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GB/T21362—2008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JB/T4330制冷空调设备噪音的测定JB/T7666制冷和空调设备名义工况一般规定JB8654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JB8655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安全要求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condensingheat
冷凝热
制冷(热泵)装置在制冷过程中冷凝侧释放的热量JG/T390—2012
冷凝热回收condensingheatrecovery利用冷凝热来加热或预热空调热水,卫生(生活)热水、生产工艺用热水或满足其他热用途的工作方式。
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chiller&heatpumpunitwithcondensingheatrecoveryforairconditioningsystem
具有冷凝热回收功能的制冷(热泵)设备或机组。3.4
直接式冷凝热回收directcondensingheatrecovery热水直接在压缩机排气口至膨胀阀(节流装置)之间与制冷工质进行热交换的冷凝热回收。3.5
间接式冷凝热回收indirectcondensingheatrecovery热水不直接与制冷工质进行热交换,而是通过中间换热介质换热的冷凝热回收。3.6
直流式直接冷凝热回收
direct monotube(one-time)condensing heat recovery热水单次通过热回收换热装置(设备)以加热或预热空调热水,卫生(生活)热水、生产工艺用热水或满足其他热用途的直接式冷凝热回收。3.7
循环式直接冷热回收
direct circulatory condensing heat recovery热水以循环的方式多次通过热回收换热装置(设备)、储水(能)设备和管网以加热或预热空调热水、卫生(生活)热水、生产工艺用热水或满足其他熟用途的直接式冷凝热回收。3.8
循环式间接冷凝热回收
indirect circulatory condensing heat recovery热水以循环的方式多次通过中间换热介质换热以加热或预热空调热水卫生(星活)热水,生产工艺用热水或满足其他热用速的间接式冷凝热回收。3.9
综合性能系数(COP)integrated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热回收(制冷或空调)模式下空调(热泵)设备制冷量与热回收量之和与设备输人功的比值。3.10
冷凝热回收率(R)ratioof condensingheatrecovery热回收(制冷或空调)模式下设备的热回收量与总的冷凝热释放量的比值。3.11
部分冷凝热回收partialcondensingheatrecovery热回收过程中回收压缩机排气口至膨胀阀(节流装置)之间的部分冷凝热,且在设备运行时仍需常规冷凝装置排热的热回收方式,以下简称部分热回收。3.12
全部冷凝热回收totalcondensingheatrecovery热回收过程中设备运行时无需常规冷凝装置排热的热回收方式,以下简称全部热回收。3.13
复合冷凝compoundcondensationprocess制冷或热泵装置采用两个具有冷凝功能的装置联合工作以完成冷凝过程的工作方式。即水冷十水冷或风冷十水冷同步工作,或者风冷十水冷但风冷与水冷可交替工作,在满足设备冷凝热释放的同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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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冷凝热的冷凝方式。
4分类与标记
4.1分类
4.1.1按冷凝器工作方式分类:
全部热回收(标记中用Q表示);部分热回收(标记中用B表示)。4.1.2按热水流动方式分类:
直流式冷凝热回收(标记中用Z表示):循环式冷凝热回收(标记中用X表示)。4.1.3按向用户提供的回收热水温度T,分类:普温型热回收供水温度T,45℃(标记中用P表示);中温型热回收供水温度65℃≥T.≥45℃(标记中用W表示)。4.1.4按换热方式分类:
直接式冷凝热回收(此类标记中不表示);间接式冷凝热回收(标记中用J表示)。4.2标记
设备标记由大写英文第一个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表示方法为:RHSOOOO/O-
换热方式代号
名义热回收量,单位kW
名义制冷量,单位kW
热水温度分类代号
热水流动方式代号
冷凝器工作方式代号
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
4.3标记示例
JG/T390—2012
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名义制冷量71kW,名义热回收量10kW,部分热回收、循环式、提供a
45℃热水(中温型W)、直接冷凝热回收,设备整体标记:RHSBXW71/10。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名义制冷量98kW,名义热回收量99kW,全部热回收、循环式、提供b)
40℃热水(普温型P)、直接冷凝热回收,设备整体标记:RHSQXP98/99。5基本规定
5.1—般要求
设备应符合JB8654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制造,设备制造的所有零配件,均应为制造图选定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3
JG/T390——2012
5.2保温性能
设备热回收冷凝器应进行保温,保温层厚度的计算参照GB/T8174的有关规定,保温材料性能及保温设计应满足GB/T4272的相关规定。5.3
名义工况参数
民用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仅限于卫生热水需求)名义工况下的温度条件应满足表1的规定。5.3.1
表1民用空调热回收名义工况时的温度条件冷源侧
冷冻水
热回收
普温型
中温型
全部热回收
直流式
循环式
热源侧(或热回收侧)
部分热回收
常规冷疑
水冷式
水流量
Em'/Ch
风冷式
冷凝热回收
直流式
注:冷源侧为冷风型时名义工况参照JB/T7666.GB/T7725及GB/T17758。5.3.2
工业用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名义工况下的温度条件,应满足表2的规定。表2工业用空调热回收名义工况时的温度条件冷源侧
热回收
普温型
中温型
水流量
蒸发器
[m/Ch.kw)]
出口水温
冷凝热回收
热源侧(或放热侧)
循环式
常规冷疑
出口水温
注:冷源侧为冷风型时名义工况参照JB/T7666、GB/T7725及GB/T17758。5.4
热水储热水箱性能要求
进口水温
水流量
【m*/(h-kw)]
带有水箱的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热水的贮存性能(保温及使用性能)按GB/T21362—2008中6.6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GB/T21362—2008中5.4的规定。5.5系统形式
空调冷凝热回收设备的系统形式可参见附录A。5.6设备的运行工况
5.6.1全部热回收工况
设备按表3全部热回收工况运行时,电动机、电器元件、连接接线及其他部件应正常工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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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部分热回收工况
JG/T390—2012
设备按表3部分热回收工况运行时,电动机、电器元件、连接接线及其他部件应正常工作。表3设备运行温度/流量条件
冷源侧
全部热
部分热
水流量
普温型
中温型
普温型
中温型
水玲式
常规冷凝
水流量
注1:表中温度单位为℃,流量单位为m/(h·kw)。风冷式
热源侧
热回收
直流式
循环式
注2:表中的设计温度适用于民用空调(热泵)冷凝热回收设备,工业商用设备的设计温度需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注3:房间空气调节器室内侧(冷源侧)设计干湿球温度参照GB/T77252004中6.1.2试验工况表。注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室内侧(冷源侧)设计干湿球温度参照GB/T17758—2010中6.1.2试验工况表。6要求
6.1外观
设备目测外表面应清洁,涂漆表面应光滑。管路附件安装一般应横平竖直、美观大方。充装制冷剂前,设备内与制冷剂和润滑油接触的表面应保持洁净、干燥。6.2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
6.2.1气密性
a)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采用电子卤素检漏仪或氨检漏仪时,机组单点泄漏率应低于14g/a,并充分保证机组在应用周期中的气密性;b)其他机组按7.3.1方法试验时,制冷系统各部分不应有制冷剂泄露。6.2.2真空试验
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应进行真空试验。进行真空压力试验试验时,制冷系统的各部件应无异常变形,且压力回升不得超过0.15kPa6.2.3压力试验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时水侧(冷水、冷却水)各部件应无异常a)
变形;
JG/T390-—2012
b)各设备热回收水侧均应进行压力试验。按7.3.3方法试验时,设备热回收水侧各部件及接头处不应有异常变形和水泄漏现象。6.3设备热回收名义工况性能
设备在热回收(制冷或空调)名义工况下进行试验时,其最大偏差应不超过以下规定:a)热回收量不应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5%;设备消耗总电功率不应大于设备名义消耗电功率的110%;热回收名义工况性能系数不应小于设备名义值的92%,并符合6.4的规定;b)
冷(热)水、冷却水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设备名义规定值的115%,6.4性能系数
设备名义热回收(制冷或空调)工况下时的性能系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性能系数
设备类型
全部热回收
综合能效系数(COPm)
水冷设备不低于名义制冷工况下COP值的135%;风冷设备不低于名义制冷工况下COP值的165%;注:蒸发器和冷凝器水侧的污垢系数按GB/T18430.1-2007规定。6.5安全性能
部分热回收
综合能效系数(COPm)
不低于名义制冷工况下COP值的105%a)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T18430.1—2007中6.3.7的规定;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的安全性能应符合JB8654的规定;b)
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4706.32的规定;c)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JB8655的规定。d)
6.6噪声和振动
6.6.1设备应按JB/T4330进行噪声声压级的测量,实测值不应大于设备的明示值。6.6.2设备应按7.5.2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振动测量,实测值不应大于设备的明示值。7试验方法
7.1试验条件
7.1.1测量仪表应符合GB/T18430.1—2007中6.1的规定。7.1.2试验时温度和流量偏差应符合GB/T18430.1—2007中6.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表5规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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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回收(制冷
或空调)模式
热回收
表5设备测试温度和流量偏差
使用侧
冷、热水
水流量
名义工况
全热回收工况
部分热回收工况
注1:表中温度单位为℃.流量单位为m*/(h·kW)。JG/T390——2012
热源侧(或放热侧)
水玲式
出口水温进口水温
水流量
风冷式
干球温度
注2:房间空气调节器使用侧冷风测试温度和流量偏差参照GB/T77256.4.4读数允差表。注3: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使用侧冷风测试温度和流量偏差参照GB/T177586.1.4读数允差表。7.2外观试验
目测设备外观,应符合6.1的规定。7.3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
7.3.1气密性试验
湿球温度
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按照GB/T18430.1—一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广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按照GB/T18430.2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房间空气调节器按照GB/T7725—2004的规定进行试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按照GB/T17758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2.1的规定。
7.3.2真空试验
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制冷剂侧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抽真空至0.3kPa,至少保压30min,应符合6.2.2的规定。7.3.3压力试验
a)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按GB/T18430.1-2007及GB/T18430.2—2008的规定进行水侧试验,应符合6.2.3a的规定;b)设备热回收水侧在充人1.25倍设计压力的洁净水,观察各部位及接头处,应符合6.2.3b)的规定。
7.4设备热回收名义工况性能试验7.4.1热回收量和消耗总电功率试验将设备的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置于最大制冷量的位置,在表1、表2规定的名义热回收工况下,按以下规定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制冷量、热回收量和消耗总电功率,并应符合6.3的规定。同时测量运行电流和功率因数。
a)水冷式冷水设备:制冷量按GB/T10870的规定,主要试验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热回收量按附录B的方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校核试验采用设备热平衡法;消耗总电功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油泵电动机和操作控制电路等的输人总电功率。JG/T390—2012
风冷式冷水设备:制冷量按GB/T10870的规定,主要试验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b
计算,热回收量按附录B的方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消耗总电功率除7.4.1a)中包括的项目外,还应包括放热侧冷却风机消耗的电功率。房间空气调节器与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分别按GB/T7725和GB/T17758的规定,主c
要采用空气差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热回收量按附录B的方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7.4.2水侧压力损失
在进行上述试验时,按GB/T18430.1一2007附录B的方法测量冷、热水和冷却水的压力损失,应符合6.3b)的规定。
7.5性能系数试验
由7.2.1求得制冷量(制热量)Qo(kW)、热回收量Q.(kW)和消耗总电功率W。(kW),计算结果应符合6.3和表4的规定。计算方法应按照附录B执行,具体计算示例参见附录7.6安全性能
a)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按GB/T18430.1-2007中的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应符合6.5a)的规定,
b)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按JB8654的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应符合6.5b)的规定!
c)房间空气调节器按GB4706.32的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应符合6.5c)的规定d)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按JB8655的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应符合6.5d)的规定7.7噪声和振动
7.7.1噪声测量
噪声测量按JB(T4330矩形六面体测量表面的方法,并按JB/T4330表面平均声压级的方法计算声压级。计算结果应符合6.6.1的规定。7. 7.2振动测量
设备按如下方法测量振动:
测量仪器的频率范围应为10Hz-500Hz,在此频率范围内的相对灵敏度以80Hz的相对灵a)
敏度为基准,其他频率的相对灵敏度应在基准灵敏度的+10%~一20%的范围以内设备安装在平台上。安装平台和基础应不产生附加振动或设备共振,设备运行时安装平台的b)
振动值应小于被测设备最大振动值的10%设备在测定时的运行状态:设备应在输入电源的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的名义工况运行状态下c
进行测定。
测点的配置:测点数一般为一点,该测点应在机架下部压缩机正下方分别按轴向、垂直轴向和水平面垂直轴向配置。
测量的要求:测量时,测量仪器的传感器与测点的接触应良好,并应保证具有可靠的联结。设e)
备的振动值系以各测点测得的最大数据为准。)测量结果应符合6.6.2的规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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