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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3001-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 3001-2014

中文名称: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动物性水产品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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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地方 即食 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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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3001-2014 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动物性水产品 DB333001-2014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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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浙江省地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动物性水产品
2014-09-01发布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DB33/3001—2014
2014-12-01实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3/3001—2014
1范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动物性水产品
DB33/3001—2014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类、甲壳类或头足类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预包装即食动物性水产品。不适用于该类产品的罐头制品以及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2733
GB2760
GB2762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56米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749
GB7718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
GB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C/T3012-2002水产品加工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即食动物性水产品
以鱼类、甲壳类或头足类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相应工艺调制、加热成熟的可直接食用的水产制品。包括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和其他即食动物性水产品。3.1.1
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调制过程中具有于燥工艺且产品水分含量在30%以下的即食动物性水产品。1
DBS33/3001—2014
采用切制、成型、调味、渗透、于燥、熏烤、醉制、油炸、冷却等方法制作加工食品的过程。多脂鱼
鱼体内各部分肌肉混合后脂肪含量为8%以上的鱼类。[SC/T3012-2002水产品加工术语,定义3.13]技术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鱼类、甲壳类、头足类水产品应符合GB2733和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4.1.1
4.1.2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3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3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4.1.4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组织状态
滋味、气味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水分/(g/100g)
酸价b(以脂肪计)(KOH)/(mg/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仅适用于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要
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组织软硬适度,无腐败、霉变、虫蛀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2理化指标
b仅适用于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多脂鱼类制品和油炸工艺制品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微生物限量
检验方法
将试样平摊于白瓷盘内,在自然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目测观察色泽、组织状态和杂质,鼻嗅闻气味,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
检验方法
GB/T5009.37
(前处理按GB/T5009.56执行)
应符合GB29921和表3的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g)
兽药和农药残留限量
4.6.1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
30 000
4.6.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及相关规定。4.7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标签、包装、运输及购存
5.1标签
DB33/3001—2014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检验方法
GB4789.3MPN计数法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的规定,如产品为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或采用熏烤、油炸工艺,应在标签上注明干制品、熏烤、油炸字样。5.2包装、运输、购存
5.2.1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5.2.2运输工具应清洁、千燥、无污染或按产品贮存温度要求采用专用冷藏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品质的物品混装运输。5.2.3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清洁、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库房或冷藏设施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品质的物品混贮,贮存温度根据产品特性而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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