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369-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11369-2013
中文名称:工业切肉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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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业
切肉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11369-2013 工业切肉机
JB/T11369-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260
备案号:44152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369—2013
工业切肉机
Industrialmeatcutter
2013-12-31发布
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吉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型号及基本参数
4.1型号.
4.2基本参数.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外观质量.
电气安全.
5.4安全防护,
6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
外观质量检查
材质检查.
空运转试验
切肉质最和生产能力测量
工作噪声试验
电气安全试验...
安全防护检查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试验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7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贴存
标志,
包装,
切肉机基本参数
JB/T11369-2013
JB/T113692013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T业食品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MIF/TCI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肉类加工机械专业委员会、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石家庄晓进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迎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苏州市惠德食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王要起草人:吴建国、国扣、张洪彬、李玉明、沈惠林。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工业切肉机
JB/T11369—2013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切肉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把各类肉(冷冻肉或冷鲜肉或肉制品)切制成片或丁或块的工业切肉机(以下简称切肉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2894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768
GB/T5048
GB/T7311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防潮包装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机械分类与型号编制方法
GB/T13306
GB/T13384
GB16798
GB19891
JB7233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机械安全机械设计的卫生要求
包装机械安全要求
SB/T222
SB/T224
SB/T227
3术语和定义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基本技术要求食品机碱通用技术条件装配技术要求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电气装置技术要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meantimebetweenfailure
切肉机相邻两次故障之间的平均工作时问,即切肉机在总的使用阶段累计工作时间与故障次数的比值为MTBF。
生产能力productioncapacity
单位时间内,切肉机完成对各类肉(冷冻肉、冷鲜肉或肉制品)切制成相应形状(片或丁或块)的总质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JB/T11369—2013
冷冻肉
frozen meat
将居宰后的肉先放入-28℃以下的冷库中冻结,使其中心温度低于-15℃,然后在-18℃环境下保藏,并以冻结状态销售的肉。
冷鲜肉
chilled meat
在0℃~4℃、相对湿度90%左右的冷藏环境下,将刚屠宰后的肉放置16h24h,肌肉组织发生一系列变化(如排酸)的肉。
肉制品
meatproducts
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调味制作的熟肉制成品或半成品,如香肠、火腿、培根、酱卤肉、烧烤肉等。
4型号及基本参数
4.1型号
切肉机型号编制形式应考虑产品结构特征,产品名称代号应符合GB/T7311的规定。其中,产品主要名称代号用切肉机字母“QR”居首表达,产品辅助名称代号用工业“G”居第二位表示。原料特征为冷冻肉或冷鲜肉或肉制品,成品特征为片或丁或块。其型号编制形式如下:口
示例:
原料特征代号
成品特征代号
产品名称代号
冷冻肉
工业切肉机
注:原料特征代号的冷冻肉、冷鲜肉和肉制品分别用LDR、LXR和RZP表示,成品特征代号的片、丁和块分别用P、D和K表示。
4.2基本参数
切肉机基本参数见表1。
表1切肉机基本参数
生产能力kg/h
刀辊转速
切片厚度
切丁尺寸(每边)
切块厚度
150~4000
轴承温升℃
轴承最高温度
正常工作噪声dB(A)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h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切肉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JB/T11369—2013
5.1.2切肉机应运转平稳可靠,无下滞现象和异常声响。润滑系统的润滑油应畅通,无渗漏。5.1.3切肉机的材料选择和结构的安全生应符合GB16798和GB19891的规定。5.1.4切肉机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SB/T222的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使用稳定性,其装配技术要求应符合SB/T224的规定。
5.1.5需要拆卸清洗的零部件,其拆卸和安装必须简单、方便:不可拆卸的零部件应可直接消洗且洗净效果良好。
5.1.6所用的原材料、外购配套零部件应符合使用要求,应有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否则须按产品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2外观质量
5.2.1切肉机的外表面应清洁、平整、光滑,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和尖角毛刺。5.2.2切肉机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零、部件表面应平整光滑,便清洗。5.3电气安全
5.3.1切肉机电路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动作准确,电动机应有明显的转向标志,各电器接头应连接牢固并加以编号,操作按钮应灵活,并有急停按钮,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切肉机内的导电线不应裸露。5.3.2除满足5.3.1外,其安全性能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接地:切肉机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电阻应符合SB/T227的要求。
b)绝缘电阻: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500Vd.c.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1M2。c)耐压强度:最大试验电压1000V应施加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之间近似1s时间,不应出现击穿、放电现象。
5.4安全防护
5.4.1切肉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7233的规定。5.4.2切肉机出现异常状况时应报警并停止机器工作。5.4.3切肉机上应有清晰醒目的操纵,润滑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5.4.4对易脱落的零部件应有防松装置,各零件及螺栓、螺母等紧固件应可靠固定,防山松动,不应因振动而脱落。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试验环境温度为0℃~30℃:环境相对湿度为≤85%。6.1.2试验材料为冷冻肉、冷鲜肉和肉制品6.2外观质量检查
用手感和目测检查切肉机的外观质量,开机检查和运转检套,并检查相应的技术文件,应符合5.23
JB/T11369—-2013
的规定。
6.3材质检查
检查切肉机的材质报告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5.1.6的规定。6.4空运转试验
每台切肉机装配完成后,机械部分均应做空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了2h,检查切肉机性能应符合5.1.2的规定。
6.5切肉质量和生产能力测量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观察切肉质量,测定切片厚度、切丁切块尺寸,记录所需时问,计算生产能力,结果应符合表1的要求。
6.6工作噪声试验
在连续T作过程中,切肉机的噪声按GB/T376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其噪声值不大于85dB(A)。6.7电气安全试验
6.7.1接地装置测量
按SB/T227的规定测量其接地装置,应符合5.3.2a)的规定。6.7.2绝缘电阻测量
用绝缘电阻表(兆欧表)按GB5226.1的规定测量其绝缘电阻,应符合5.3.2b)的规定。6.7.3耐压强度试验
用耐压测试仪按GB5226.1的规定做耐压试验,应符合5.3.2c)的规定。6.8安全防护检查
检查切肉机各安全防护和安全装置,其安全性能应符合5.4的规定。6.9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试验
切肉机在总的使用阶段累计工作时间与故障数的比值。即在每两次相邻故障之间的工作时问的平均值,用MTBF表示,见式(1):
MTBF=t/N(t)
式中:
切肉机的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N(t)切肉机在工作时间内的故障数,单位为次。7检验规则
7.1总则
切肉机必须经过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4
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出厂检验
JB/T11369—2013
每台切肉机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外观、标牌、技术文件、空运转性能、电气安全和安全防护。
7.4型式检验
7.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一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停产一年以上再投产时: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一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一正常生产时问满两年时。
7.4.2抽样及判定规则: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每次抽样2台。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全部项目合格则判型式检验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再不合格,则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中安全性能不允许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8.1标志
标牌应固定在划肉机的明显位置,标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除标示安全警示外,还应标示下列内容:
制造企业名称和商标:
产品名称、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一产品执行标准号: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8.2包装
8.2.1切肉机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8.2.2切肉机外包装上除有8.1规定的标志外,还应标注有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储运标志,并符合GB/T19I的规定。
8.2.3切肉机应罩上塑料薄膜后装入木质(或纸)包装箱内,切肉机及附件在箱内应牢固固定,适合运输装卸的要求。
8.2.4包装箱应有可靠的防潮、防雨措施,并符合GB/T5048的规定。8.2.5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必要的随机备件及工具。8.3运输
8.3.1运输时应小心轻放,严禁雨淋。8.3.2搬运时严禁碰撞,不应损坏产品。5
JB/T113692013
按包装箱上给定方向置于运输工具上。8.4购存
切肉机应贮存在通风、清洁、阴凉、干燥的场所,远离热源和污染源,严禁与有害物品同仓混在正常储运条件下,自出厂之日起应保证切肉机在12个月内不致因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毒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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