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684-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11684-2013
中文名称:锤片式饲料微粉碎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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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片式
饲料
粉碎机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11684-2013 锤片式饲料微粉碎机
JB/T11684-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5.060
备案号:44266—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684—2013
锤片式饲料微粉碎机
Fine-grindingfeedhammermill
2013-12-31发布
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型号命名
5要求..
5.1主要性能指标
“制造和装配
安全卫生
5.4可靠性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2静态检查.
6.3空载试验
6.4负载试验
7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7.2出厂检验.
7.3型式检验.
7.4判定规则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8.2包装..
8.3运输.
附录A(资料性附录)试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和T具表1主要性能指标
表2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
表A.1试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和工具次
JB/T116842013
JB/T11684—2013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饲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牧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军、赵波、程亮、汤其春、朱乐、徐炜、拿涛、熊华利。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锤片式饲料微粉碎机
JB/T11684—2013
本标准规定了锤片式饲料微粉碎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本标准证用王锤片式饲料微粉碎机(以下简称“微粉碎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本文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
安全色
GB2893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768声学声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
GB/T5917.1—2008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6435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GB/T6971—2007饲料粉碎机试验方法GB/T9239.12006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T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2620长圆孔、长方孔和圆孔筛板GB/T18695—2010饲料加T设备术语GB/T19541
饲料用大豆柏
饲料用棉籽柏
GB/T21264
GB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T25698
饲料加工工艺术语
NY/T117饲料用小麦
3术语和定义
GB/T18695和GB/T2569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F本文件。3.1
微粉碎机fine-grindinghammermill可将物料粉碎至80%通过0.42mm筛孔,0.20mm筛孔筛上留存率大5%的粉碎机。[GB/T18695—2010,定义5.20]
JB/T11684—2013
型号命名
微粉碎机的型号由类别代号、型式代号、规格代号三部分组成。型号编制如下:FSWP
5要求
规格代号:转子公称直径【单位为匾米(cm)】X粉碎室宽度【单位为厘米(cm)型式代号:微粉、锤片式
类别代号:粉碎机
5.1主要性能指标
在满足6.1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微粉碎机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微粉碎机主机功率
生产率th
吨料电耗
kw·h/t
生产率
吨料电耗
kw·h/t
生产率
吨料电耗
空载噪声声功率
kw-h/t
dB(A)
主轴承座振动速度
主轴承温升℃
主轴承敏高温度℃
主要性能指标
≤120
注:生产率和吨料电耗是粉碎成品粒度80%通过筛孔公称尺寸为0.425mm(约40日)的试验筛的指标。5.2
制造和装配
5.2.1焊接件
焊接件外露焊缝应平直、光滑或鳞片状波纹均匀,不应有裂纹、烧伤、假焊、漏焊和焊渣残5.2.1.1
留等缺陷。
5.2.1.2焊接部件的外观表面不应有锤痕、焊瘤、金属飞溅物及引弧痕迹,边棱、尖角等处应光滑。切削加工件
切削加工件的加工面,不应有擦伤、碰伤、烧灼、锈蚀等缺陷。切削加工件不应有尖角、毛刺和锐边等。5.2.3筛片
筛片的质量应符合GB/T12620的规定。5.2.4涂装
JB/T11684—2013
5.2.4.1微粉碎机漆面应光洁、均匀、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流挂、起皱、气泡等缺陷,5.2.4.2微粉碎机外露不涂漆的金属制作件(不锈钢件除外),表面应发蓝、发黑或镀铬等防锈处理。5.2.4.3
微粉碎机漆层应牢固,经划格试验,漆膜的脱落应不低于GB/T9286一1998中8.3规定的2级。5.2.4.4微粉碎机表面漆膜厚度应不小于50μm。5.2.5装配
微粉碎机所有零件应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明方可进行装配。5.2.5.2
微粉碎机转子上径向相对的两组锤片总质量差不应超过5g微粉碎机转子应经动平衡校验,平衡精度应达到GB/T9239.1—2006中规定的G6.3级。微粉碎机的轴承应密封。
5.2.5.5锤片安装后,在自重作用下,应能自如地绕销轴转动。5.2.5.6微粉辞机装配后所有转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无卡滞和碰撞现象。空运转时,不得有异常摄动和碰擦声。所有紧固件应紧固,不得松动。5.3安全卫生
5.3.1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外露旋转件、传动件应安装防护装置,防护装置的结构和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23821的规定。
5.3.2微粉碎机的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外表面应有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5.3.3微粉碎机的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外表面、各操作手柄应涂有醒耳的并区别于机器本色的油漆或其他形式的标记,安全色应符合GB2893的规定5.3.4
微粉碎机应装有打开操作门时防止电动机启动的联锁装置。5.3.5
微粉碎机的操作开关处应有注明其用途的文字或符号。5.3.6
微粉碎机机体明显位置应用红色蔚头标出工轴旋转方问。5.3.7
微粉碎机应安装检测粉碎室内温度的测温装置5.3.8
微粉碎机电气设备安全要求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5.3.9
微粉碎机工.作区的粉尘浓度不应超过8mg/m。5.4可靠性
微粉碎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首次发生故障停机前的累计工.作时间不应少于800h(更换易损件5.4.1
除外)。
5.4.2在粉碎经除杂的小支时,锤片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200h。5.5外观
5.5.1微粉碎机各部件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硫碰、划伤和锈蚀等缺陷
5.5.2电气线路布置应整齐。
5.5.3各零部件结合面边缘应整齐匀称。5.5.4各种标牌清晰、耐久,固定位置正确、平整、牢固、不歪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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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试验场地
试验场地的地基应坚固、平整。6.1.1.1
相对湿度、环境温度、海拔等各项环境指标应符合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安装要求
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6.1.2.1
前道工序应安装吸铁装置。
微粉碎机前应安装喂料装置,能够保证均匀吸料。6.1.2.4
配套风网系统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6.1.3
试验用物料
试验用棉粕、豆粕、小麦应分别符合GB/T21264、GB/T19541、NY/T117规定的要求,6.1.3.1
试验用原料含水率10%~12%
6.1.4吸风量
每平方米筛片的吸风量不低于70m/min。6.1.5其他试验条件
试验用仪器设备应在有效检定周期内。6.1.5.1
试验开始前应对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完好情况进行确认。试验用主要仪器设备参见附录A。6.1.5.3
电源电压为380V,偏差不大了额定值的土5%。6.1.5.4
试验应在机器标定工况下进行,试验中主电动机的平均负荷程度应在80%~110%范围内。6.1.5.6试验过程中应指定熟练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6.2静态检查
漆膜附着性能的划格试验按GB/T9286规定的方法进行。6.2.1
6.2.2漆膜厚度用涂层测厚仪测试平整、光滑的钣金表面,测试3点,取最小值。6.2.3径向相对的两组锤片的总质量差的测定按GB/T6971一2007中5.1.10的规定进行。6.2.4转子动平衡试验按GB/T6971一2007中5.1.9的规定进行。6.2.5防护装置的结构和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的检测按GB23821的规定进行。6.2.6电气装置的有关检验按GB5226.1的规定进行。6.2.7其他制造、装配质量、安全项目、产品外观用目测、手动和常规方法检查。检查外购件和外协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6.2.8筛片的质量查验合格证,必要时按GB/T12620规定的要求检测。6.3
空载试验
观察整机运转是否正常平稳,有光异常声响。6.3.2
试验启、停各设备的安全联锁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3.3观察密封部位有无漏油现象。6.3.4按GB/T3768规定的方法测定整机的空载噪声声功率级。6.4负载试验
6.4.1试验物料含水率的测定
试验物料含水率的测定按GB/T6435的规定进行。6.4.2试验物料的容重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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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物料的容重用容重器进行测定,共抽取样品三次,用同样方法测定,计算平均值。6.4.3生产率的测定
生产率的测定应在微粉碎机正常工作状况下进行,其体测定方法如下:先将微粉碎机上的待粉料仓清理干净,再将准备试验的物料称重后送入待粉碎仓内,记录其质量。从试验开始至该批物料全部粉碎结束,记录实际生产时问,试验时问不少于30min。生产率按式(1)计算:
式中:
E生产率,单位为吨每小时(t/h);m送入待粉料仓内试验物料的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T一试验物料实际粉碎时间,单位为秒(s)。6.4.4主电机负荷程度的测定
负荷程度的测定按以下方法进行:1)
在测定生产率的同时,测定样机工作时间内主电动机耗电量,并按式(2)、式(3)计算电动机的负荷程度。
P=3600x
Rnx100-
式中:
负荷时主电动机翰入功率,单位为千瓦(kW):P
一工作时问内主电动机耗电量,单位为于瓦时(kW·h):主电动机负荷程度,%:
7—主电动机标定效率,%:
主电动机标定输出功率,单位为千瓦(kW)。6.4.5吨料电耗的测定
按式(4)计算吨料电耗。
G-2x1000
式中:
G吨料电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吨(kW·h/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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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成品过筛率
取100g的成品物料,用筛孔基本尺寸为0.425mm的试验筛进行筛分,计算出筛下物质量分数筛分方法按GB/T5917.1一2008中6.3规定的方法进行。问隔5min取一次样品,共抽取样品3次,间样方法筛分,取平均值。
6.4.7工作区的粉尘浓度的测定
工作区的粉尘浓度的测定按GB/T6971--2007中5.1.6的规定进行。6.4.8轴承最高温度、温升的测定轴承最高溢度、温升的测定按GB/T6971--2007中5.1.7的规定进行。6.4.9轴承座振动速度
使用振动测试仪进行测试,每个轴承座分别在顶部和两侧面各取3点测试振动速度,记录测试值,取最大值作为该轴承座的振动速度值。取两个轴承座振动速度的较大值作为该样机轴承座振动速度,6.4.10锤片使用寿命测定
在使用单位检查锤片的使用寿命。从使用单位的生产记录获取锤片的累计使用时问。锤片失效判定标准:当微粉碎机生产率下降到最初(刚换好新锤片时)生产率的80%,且更换新锤片能使生产率恢复时,则判定该锤片失效。
6.4.11可靠性测定
首次发生故障停机前累计工作时间从检查使用单位的生产记录获得,排除更换易损件和人为因素造成停机的时间。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微粉碎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
7.2.1出厂检验为逐台检验。
7.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5.2.1、5.2.2、5.2.3、5.2.4.1、5.2.4.2、5.2.4.4、5.2.5、5.3.1~5.3.6、5.3.7、5.3.8、5.5.
微粉碎机出厂前应按6.3进行不少于30min的连续空载试验。7.2.4微粉碎机应经制造商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3型式检验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7.3.2型式检验的样机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6
型式检验内容为第5章的全部项目。7.4
判定规则
不合格分类
JB/T11684—2013
按检验项自不符合的严重程度分为A类、B类和C类不合格,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见表2。表2检验项自和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分类
7.4.2判定方法
1不合格判定数
检测项甘
工.作区粉尘浓度
电气设各安全
安全标志、安全色
安全防护及安全距离
联锁装置
粉碎室内测温装置
生产率
吨料电耗
睡片绕销轴转动的炎活性
转动件、紧固件安装质量
锤片游命
筛片质量
零件、外购件、外协件验证
轴承密封
转了动平衡
主轴承座报动
主轴承最高温度、温升
锤片组质量差
外露不涂漆金属制件表面防护
切削加工件
焊接件
漆膜质量
外观质量
要求条款
5.3.2、5.3.3、5.3.5、5.3.6
5.2.4.1、5.2.4.3、5.2.4.4
试验方法条款
6.2.7、6.3.3
6.2.7、6.2.1、6.2.2
表2中所列检验项目的子项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检验项目不合格:表2中所列检验项目为不合格判定数的单位项,不合格判定数如下:7
JB/T11684—2013
a)A类不合格判定数为1项:
b)B类不合格判定数为2项:
c)C类不合格判定数为3项:
d)B类不合格判定数1项加C类不合格判定数2项。7.4.2.2被检项目的不合格数小了7.4.2.1规定时,则判该样机为合格产品。7.4.2.3被检项目的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7.4.2.1规定时,允许抽取加倍数量的样机复检,复检样机中有一台不合格项数大于或等了7.4.2.1规定时,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8.1标志
8.1.1产品标志
每台微粉碎机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铭牌,铭牌内容应包括: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e)额定电压:
d)电源频率:
e)额定功率;
f)设备质量:
g)出厂编号:
h)出厂日期:
i)许可证编号:
j)制造商名称。
8.1.2包装标志
包装箱面应有如下标志: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出厂编号及箱号:
c)箱体尺寸(长×宽×高):
d)净质量与总质量:
e)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f)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g)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包装
一般应采用不箱包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8.2.2
整机及附件在箱内应固定牢靠,并与包装箱壁板问留有一定距离,以防在运输中发生碰撞损伤。包装箱内应有防水层。
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装好,固定在包装箱内,随机文件应包括: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使用说明书。
8.3运输
JB/T11684-2013
可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品卸、装载时,应注意包装箱上的包装储运标志,不得颠倒、重压、碰押和剧烈振动,应有防雨措施。
8.4购存
8.4.1露天存放时,底部应垫支承物,应有防雨淋、防日晒和防积水的措施。2室内存放时,应有良好的通风与防潮措施。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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