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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6494-200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6494-2002

中文名称:料斗式塑料干燥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Hopper type plastic drye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7-16

实施日期:2002-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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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橡胶和塑料工业>>83.200橡胶和塑料工业设备

中标分类号:化工>>化工机械与设备>>G95橡胶、塑料用机械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JB/T 6494-1992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书号:15111.7082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2002-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董文彬、李香兰

起草单位:苏州轻工电机塑料机械厂

归口单位: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机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料斗式塑料干燥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料斗式塑料干燥机。 JB/T 6494-2002 料斗式塑料干燥机 JB/T6494-200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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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83.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494--2002
代替JB/T6494—1992
料斗式塑料干燥机
Hoppertypeplasticdryer
2002-07-16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参数
5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6.1试验方法.
6.2检验规则...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图1噪声测点配置示意图
基本参数
JB/T6494--2002
本标准是对JB/T6494-—1992《料斗式塑料干燥机》的修订。本标准与JB/T6494一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标准格式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术语“装料量”
对系列进行了扩充,增加了三个规格对有关条文的措辞进行相应变动,本标准代替JB/T6494—1992。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JB/T6494—2002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机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苏州轻工电机塑料机械厂负责起草,大连塑料机械研究所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文彬、李香兰。m
1范围
料斗式塑料干燥机
JB/T6494—2002
本标准规定了料斗式型料干燥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忙存。
本标准适用于料斗式塑料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ISO780:1997))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idtISO5801:1997)GB/T1236—2000
GB/T13306—1991标牌
GB/T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negISO2813:1978)HG/T3228-—1988#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干燥能力
干燥机在连续干燥的条件下,单位时间内所能干燥的塑料原料的质量。3.2
温控精度
于燥机连续工作时,在温度控制仪设定温度不变的条件下,温度指示值对平均值的最大偏差3.3
装料量
于燥机可装载表观密度为0.64的尼龙6颗粒状塑料原料的质量。3.4
干燥机可装载塑料原料部分空间范围的理论计算值。4基本参数bzxz.net
基本参数见表1。
5技术要求
5.1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所划分各规格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干燥机的装配质量及外观质量。5.2.1各密封部位应无漏风。
5.2.2紧固件应无松动。
JB/T6494—2002
装料董
干爆能力
注:尽可能不采用括号内的规格,5.2.3
焊缝应光滑、平整、生
牢固。
外形无碰伤、裂痕、
锈蚀现象
表1基本参数
电热功率
ml/min
涂漆表面符合HG/T3228—1988中3.4.5.1的漆膜外观的要求。内部应清洁,无异物。
额定功率
5.3电气部分在工作时应灵敏、可靠、安全,接线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接地标记,冷态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9,
5.4干燥机空载升温50℃时间不大于1h。5.5干燥机最高手燥温度不低于130℃。5.6在相对湿度不高于70%,加热温度为110℃的条件下,塑料原料在投人干燥机后,静态下含水量达到0.2%的干燥时间应不大于2.5h。5.7干燥机的温控精度为士3℃。3干燥机的噪声(声压级)按表2的规定。5.8
装料量kg
≤100
6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6.1试验方法
6.1.1空运转试验
表2噪声
dB(A)
干燥机总装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1h的空运转试验。6.1.1.1装配质量及外观质量检测用目测法检查干燥机的装配质量及外观质量。6.1.1.2各密封部位检测
起动风机,吸风口全开,手感检查干燥机各密封部位。6.1.1.3冷态绝缘电阻检测
断开温控仪,用500V兆欧表测量干燥机的冷态绝缘电阻。JB/T6494—2002
6.1.1.4空载升温检测
料斗内不装料,插板关闭,风机吸风口全开,开机测定双金属温度计或置于料斗内的酒精温度计指示值上升50℃的时间。
6.1.1.5最高干燥温度检测
料斗内不装料,插板关闭,风机吸风口微开,开机观察温度计指示值上升的最高值。6.1.2负荷运转试验
空运转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2.5h的负荷运转试验。6.1.2.1装料量与容积的检测
空裁升温检测合格后,干燥机料斗内按表1中规定的装料量装入尼龙6颗粒料,并用磅秤同时测定装料量。容积按公式计算得到:容积=装料量/0.646.1.2.2干燥时间与电热功率检测温控仪设定适当的温度,使温度计指示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平均值为110℃,达到110℃后,每间隔15min从取样孔取样,取样量为装料量的0.2%,用快速水分测定仪测定含水量达到0.2%所需的时间。用功率表同时测定电热功率。试验时室内空气的相对湿度应不高于70%。6.1.2.3恒温精度检测
与干燥时间检测同时进行,温控仪设定温度不变,观察温度计指示值对平均值的偏差。6.1.2.4干燥能力检测
干燥时间检测合格后,每间隔5min从排料口排放-次料,每次排料量大于或等于表中规定的干燥能力的2,同时放人相应重量的冷料,每间隔30min从排放料中取样,用快速水分测定仪测定含水量,在5次取样中含水量均应不大于0.2%。6.1.2.5噪声检测
用便携式声级计按图示测量以干燥机风机为声源的噪声值,测四处取其最大值。注1:四个测点均在风机电动机轴中心线的水平位置上。注2:被测的干燥机应距离墙壁2m以上,周围应无易产生共娠共跨的物体。注3,在1~4位置,用错环的方法至少测试二次。图1噪声测点配置示意图
JB/T6494-2002
6.1.2.6风机参数检测
按GB/T1236—2000对风机单独进行检测,6.2检验规则
6.2.1出厂检验
6.2.1.1每台干燥机必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6.2.1.2每台于燥机出厂前按6.1.1的规定进行试验,并按5.1~5.4的要求进行检验。6.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规定进行全项目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a)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成批生产时每年最少抽试一次。c)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f)
6.2.2.3型式检验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检一台,当检验不合格时再抽检一台,若再不合格,则型式检验判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千燥机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一1991的规定,其内包括:
制造厂名和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制造日期和编号。
7.2产品包装及标志应符合GB/T13384-—1992和GB/T191-—2000的规定。7.3每台产品出厂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a)
产品合格证:
装箱单:
产品使用说明书。
7.4产晶在运输中应避免雨、雪侵人,7.5干燥机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火源、无腐蚀性气体处,如露天存放,应有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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