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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419-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G/T 419-2014

中文名称:免漆饰面门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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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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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G/T 419-2014 免漆饰面门 JG/T419-2014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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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1.06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419—2014
免漆饰面门
Nolacquerwoodendoor
2014-01-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西孟氏实业有限公司。JG/T419—2014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迪门业有限公司,金田豪迈木业机械有限公司、成都天天木业有限公司、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吉象木业集团、乐金华奥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日上工贸有限公司、帝龙永孚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庆全、周迎、宋钰、郭凯、冯毅、王永虎、邛春生、徐澍、王方先、张家亮、肖学兵、李峻、任德旺、邓超、哪忠。
1范围
免漆饰面门
JG/T419—2014
本标准规定了免漆饰面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规格型号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室内用免漆饰面门。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防火、防盗、防辐射等特定功能的木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1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GB/T1931
GB/T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84852008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9158
建筑用窗承受机械力的检测方法GB/T14155—2008
整模门软重物体撞击试验
GB/T15102——2006
GB/T17657—1999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人造板及人造饰面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185802008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术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226362008门扇尺寸、直角度和平面度检测方法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T192建筑门窗反复启闭性能检测方法LY/T1279—2008聚氧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Jnolacquerwoodendoor
免漆饰面门
以木材、木质复合材料为主要基材,表面以聚氯乙烯、聚丙烯、聚乙烯等薄膜或三案氰胺浸渍纸等饰面材料面的免涂饰木门。
褶皱wrinkle
饰面材料和基材在贴覆时造成的折痕。3.3
反弹spots of thegluefailure
饰面材料与基材粘贴后,在凹槽、棱角等部位出现的局部隆起现象。JG/T419—2014
gluefailure
饰面材料与基材粘贴后,饰面材料与基材出现的部分脱离现象。3.5
gluemark
饰面材料与基材粘贴后,局部表面出现的胶印痕。3.6
substraterevealment
饰面材料与基材粘贴后,因饰面材料遮盖力不足而在表面显现的缺陷。3.7
凹陷、压痕
imprint
饰面材料与基材粘贴后,表面出现的凹坑或压印等缺陷。3.8
麻点bulge
饰面材料与基材粘贴后,表面出现的颗粒状缺陷。3.9
麻面roughsurface
饰面材料与基材粘贴后,表面出现的局部粗糙现象。3.10
scratches
外界硬物在饰面材料表面划下的印痕。3.11
bare substrate spots due to defective surface covering缺膜
饰面材料在外界硬物的作用下,局部出现破裂、短缺、起翘现象。3.12
亮影/暗痕
arkgloss
饰面材料与基材粘贴后,表面出现的亮度不均匀现象。3.13
blisters
饰面材料与基材局部粘贴不牢所形成的隆起现象。3.14
色差colordifference
产品表面存在的颜色差异。
拼缝splice slit
产品各部件在连接时所形成的拼接缝隙。4分类、代号、规格型号与标记
4.1分类及代号
4.1.1按门扇与门框结合方式分类门扇与门框的结合方式及其代号见表1。2
门扇与门框结合方式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按门扇结构分类
门扇的结构及其代号见表2。
门扇结构
4.1.3按开启方式分类
开启方式及其代号见表3。
开启方式
规格型号
门扇与门框结合方式代号
平口门
门扇结构代号
镶板门
表3开启方式代号
JG/T419—2014
企口门
夹板门
门扇的规格型号用洞口尺寸表示。门扇的洞口尺寸应符合GB/T5824的规定。4.3标记
4.3.1标记组成
门扇标记由:门扇与门框结合方式代号、门扇结构代号、开启方式代号、规格型号组成。4.3.1.1
规格型号
开启方式代号
门扇结构代号
门扇与门框结合方式代号
2当需要表述标记之外内容时,如门性能等级、饰面材料、玻璃品种、颜色,开启方向等可做附加4.3.1.2
说明。
4.3.2标记示例
示例1:
PKXP0921表示,平口镶板平开门,规格型号适于尺寸为900mm×2100mm的洞口。3
JG/T419—2014
示例2:
QKJP1521表示,企口夹板平开门,规格型号适于尺寸为1500mm×2100mm的洞口。5
一般要求
免漆饰面门所用有关材料及配件应符合附录A中的相关规定。6要求
外观质量
免漆饰面门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外观质量要求
亮影/暗痕
不充许
核角、凹槽,不明显
不充许
不明显
不充许
凹陷深度<1mm,
宽<1.5mm(不集中)允许6个
直径≤1mm,3个/延米
均匀颗粒、手感不刮手不明显
长度≤50mm、宽度≤0.3mm且
深度不划破饰面材料,充许
不充许
同一产品不同构件之间不明显
不允许
≤0.5mm(非设计要求)
面积不超过50mm,≤5处
检测部位
不允许
棱角、凹檀,不明显
不允许
不明显
不允许
凹陷深度<1.mm,
宽<1.5mm(不集中)充许3个
直径<1mm,2个/m
均匀颗粒、手感不刮手不明显
长度≤50mm,宽度≤0.3mm且
深度不破饰面材料,充许
不充许
同一产品不同构件之间不明显
不允许
≤0.5mm(非设计要求)
面积不超过50mm,≤4处
注:外观要求“不明显”,是指正常视力在视距小于等于1m时可见的缺陷。6.2
制作精度
框、扇尺寸允许偏差
免漆饰面门框、扇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项次
高度(长度)
对角线长度差
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
曲翘度
局部表面平整度
6.2.2玻璃和五金配件
表5框、扇尺寸允许偏差
横竖框长度
扇宽度
横竖框
横竖框、扇
横竖框、扇
横竖框、扇
免漆饰面门上使用玻璃和五金配件时,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玻璃和五金配件要求
锁具、合页
装配玻璃
质量要求
不装配玻璃
开启方向
平口平开门整槿门的装配缝隙及允许偏差JG/T419—2014
单位为毫米
充许偏差
玻璃安装牢固,无松动
符合A.5相关标准要求
玻璃镶嵌构造部分应符合JGJ113最小安装尺寸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允许偏差≤0.5mm符合设计要求,尺寸允许偏差≤0.5mm符合设计要求
平口平开门整檬门的装配缝隙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平口平开门整槿门的装配缝隙及允许偏差序号
门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框与扇接缝高低差(非设计要求)扇与扇接缝高低差(非设计要求)门扇对口缝
配合缝隙
≥1.5且≤3.5
充许偏差
单位为毫来
JG/T419—2014
门扇与上框间留缝
门扇与合页侧框间留缝
门扇与锁侧框间留缝
门扇与下框间留缝
无下框时离与
地面间留缝
卫生间门
表7(续)
配合链隙
≥1.5且≤3(3.5)
≥1.5且≤33.5)
>1.5且≤3(3.5)*
≥3且≤5
>8且≤12(20)
允许偏差
注:序号3~7为门扇厚为小于或等于50mm时的规定值。门窗厚度大时,配合缝隙按设计要求。括号中的数字,为产品在木材年平衡含水率大于13%地区使用时的框扇配合缝院值、括号中的数字适用于无百叶的卫生间门。6.2.4
其他开启方式门的装配
企口门或其他开启方式门的装配应根据安装现场施工的相关要求。6.3
理化性能及有害物质限量
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8规定。
门空气声隔声性能
平开门启闭力
草开门反复启闭性能
平开门耐撞击性能
表面性能
表面性能应符合表9规定。
耐划痕
表面耐磨性
色译稳定性能
饰面材料表雨耐刹高力
物理性能
按GB/T8485—2008中4.2的“1级\规定门扇在不大于50N操纵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单检为毫米
反复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门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万次撞击后无明显变形、摄坏及玻璃脱落,启闭无异常表9
表面性能
加载1.5N,表面无整图连续划痕磨80转后应无露底现象
表面不允许出现光泽变化
LY/T1279—-2008中5.3.1的规定求
6.3.3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
JG/T419—2014
确定试件对温度反复变化的抵抗能力。冷热循环后试件表面不得有裂纹、鼓泡、脱胶等情况。6.3.4含水率
免漆饰面门含水率应控制在6%13%,且比使用地区的木材年平衡含水率低1%~3%。6.3.5有害物质限量
6.3.5.1甲醛释放量
免漆饰面门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2008中E1级的规定。6.3.5.2其他有害物质限量
其他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8584中的规定。7试验方法
7.1外观质量
免漆饰面门外观质量按如下方法进行检测:门框(或扇)水平放置在检验平台上,检验台高度为700mm左右;a
光源为40W日光灯3支,灯管间距约400mm,灯管长度方向与框(或扇)长度方向平行,灯管距检验台高度约为2m;
由视力(或矫正)正常3人目测,视角30°~90°,视距常规为500mm~1500mm;e
手触摸、目视及测量工具检测的内容,以多数相同结论为评定值,d)
制作精度
框、扇尺寸及允许偏差
按表10规定的方法检验木门框、扇制作精度。所用计量器具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参见附录B。表10
对角线长度差
裁口、线条和结合处高低差
框、扇尺寸及允许偏差检测方法构件名称
横竖框、扇
横竖框、扇
横竖框
横竖框、扇
检测方法
按GB/T22636—2008中4.1.4.2方法测定钢卷尺测量对角线长度,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计算两对角线之差,精确至0.5mm
钢板尺、塞尺
JG/T419—2014
翘曲度
局部表面平整度
玻璃与五金孔位
表10(续)
构件名称
检测方法
将产品凹面向上放置在水平台上,用细钢丝连接门的两门扇
玻璃与五金安装位置应按照如下方法检测:a8)
对角,用钢板尺量取最大弦高,精确至0.5mm,最大弦高与对角线之比即为趣曲度,以百分比表示,精确至0.01%
按GB/T22636—2008中4.4.3方法测定表6第1项,要求装配玻璃时,按表11第4项的试验方法检测,玻璃无脱落:玻璃质量按照A.5中相关玻璃标准检测;
表6第1项,不要求装配玻璃时,用卡尺,钢卷尺测量镶嵌部分预留尺寸,按GB/T22636一2008中4.1、4.2方法测定;
表6第2项,锁具、合页开孔位置与孔位大小用精确度不小于0.1mm卡尺测定;表6第2项,门扇开启方向目测锁具与合页孔位根据设计要求判定开启方向。平口平开整门的装配
平口平开整模门的装配检测方法如下:表7第1项,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用线锤、钢直尺检测或用相关仪器检测;a
表7第2项,框与扇接缝高低差、扇与扇接缝高低差,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测;b)
表7其余各项,门窗扇对口缝、框间留缝、框扇间留缝、门扇与地面间留缝,用钢直尺和斜形塞尺检测。
理化性能及有害物质限量
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应按表11规定方法测定。表11
表面性能
免漆饰面门主要物理性能试验
试验方法
平开门空气声隔声性能
平开门启闭力
平开门反复启闭性能试验
平开门耐撞击性能
按GB/T8485的规定试验
按GB/T.9158的规定试验
按照JG/T192的规定试验
按GB/T14155—2008中第5章及第6章的规定进行试验,落高300mm,门与撞击体的夹角。为45*,撞击锁闭状态的门扇把手或中横概3次(不撞击玻璃)三聚氰胺浸溃纸饰面性能按GB/T15102—2006中6.3规定测定。JG/T419—2014
7.3.2.2聚氯乙烯、聚丙烯、聚乙烯薄膜饰面性能按LY/T1279—2008中6.3规定测定。7.3.3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
仪器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空气对流干燥箱,恒温灵敏度士1℃,温度范围40℃~200℃;a)
低温冰箱,温度可达一25℃;
乙醇,95%(V/V),工业级;
d)月
脱脂纱布。
7.3.3.2试件尺寸应特合以下要求:长应为200mm士2mm;宽应为200mm土2mm或产品宽度。7.3.3.3方法:
用脱脂纱布蘸少许乙醇将试件表面擦净、晾干。将试件置于温度(60土2)℃的干燥箱内处理(120土10)min,再在温度为(一20土3)℃的冰箱中处理(120士10)min为一个周期。如此循环4个周期后,在室温下放置1h以上。在自然光线下,距试件表面约400mm处,目测任意角度观察试件表面情况7.3.4含水率测定
7.3.4.1免漆饰面门出厂检验,应按GB/T1931规定使用电测法(木材含水率测定仪)测定。含水率测定仪误差不大于士1%。测试部位取门扇离边部100mm以内位置,任选3个点测定的最大值为该扇门的含水率。3个部位的平均值,为该试件的含水率。7.3.4.2免漆饰面门型式检验或要求仲裁时,应按GB/T176571999中4.3的规定,分别对门的饰面板和木材进行测定。
7.3.5有害物质限量
7.3.5.1免漆饰面门甲醛释放量
免漆饰面门单醛释放量按GB18580-一2008规定测定7.3.5.2其他有害物质限量
其他有害物质限量按GB18584规定测定。8检验规则
8.1检验类别与项目
8.1.1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1.2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应符合表12中的规定。9
JG/T419—2014
表12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项目
项目名称
外观质量
框、扇尺寸允许偏差
玻璃装配
玻璃与五金孔位
物理性能
表面性能
冷热循环性能
含水率
锁具、合页孔位
门扇开启方向
平口平开门整门的装配
空气声隔声性能
启闭力
门反复启闭性能试验
门耐撞击性能
耐划痕
表面耐磨性
色泽稳定性能
饰面材料表面耐刺离力
甲醛释放量
其他有害物质限量
注\\为检测项目,“△”为根据要求进行检测项目,“二\为不检测项目8.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时,抽检量应按批号随机抽检该批产量的5%,且最少不应少于3。8.2.2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
抽检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抽检产品检验结果如有多于1槿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不合格:抽检产品如有1(不多于1槿)不合格,可再从该批未检验产品中抽取双倍数量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检验的结果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项目合格,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3型式检验
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常生产每年检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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