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827-1993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机械>>X99其他食品加工机械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4-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郭加宁、陈文浩、张竹叶、周敏华、沈绪根、周莲芳
起草单位:宁波食品设备制造总厂
归口单位:全国乳品机械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回转式塑杯灌装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灌装酸奶、果汁、鲜乳等具有一定稠度物料用的自动回转式塑杯灌装机(以下简称“灌装机”)。 QB/T 1827-1993 自动回转式塑杯灌装机 QB/T1827-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自动回转式塑杯灌装机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827-1993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回转式塑杯灌装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灌装酸奶、果汁、鲜乳等具有一定稠度物料用的自动回转式塑杯灌装机(以下简称“灌装机”)。
2引用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388
GB12073乳品设备安全卫生
JB/T8产品标牌
QB/T842.8轻工机械衡器通用技术条件包装QB/T1823乳品机械型号编制方法SB/T222~228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ZBJ50004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的测定3产品分类
3.1产品品种、型式免费标准bzxz.net
3.1.1按灌装机的最大生产能力来划分,并作为主参数。3.1.2按灌装容器塑杯的形状可分:圆形和方形。3.2型号表示方法
型号按QB/T1823的规定,并结合产品特点编制。SR
3.3基本参数如表1所列。
最大生产能力
分割斜线
一回转式
酸乳灌装机
一包装
乳品机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07-29批准1994-03-01实施
RBSR01/15
RBSR01/20
4技术要求
QB/T1827—1993
最大生产能力/(杯/h)
整机功率/kw
4.1灌装机应按本标准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被灌装的物体,温度应低于70℃。热封温度/℃
100~320可调
4.3灌装容器塑杯和盖子的形状尺寸应符合灌装机的规定。杯盖平整,容易分张,热封性良好,能在110~~290℃下2 s之内热合。经灌装机热封后,能承受灌装物静压而不破裂。4.4主要零件材料应符合GB12073的规定。4.5灌装机的容量应在50~250mL之间可调。4.6灌装机在灌装160mL/杯时,其最大生产能力应符合表1规定。4.7灌装机在正常生产时,其灌装质量误差不得超过土2%。在连续灌装时,灌装阀泄漏应小于或等于灌装量的0.1%。4.8
使用时,噪声不得大于80dB(A)。4.10
仪表、电机等配套件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并附有合格证。4.11
灌装机应具有自动供杯、灌装、热封、出杯等性能并稳定可靠。外观应平整光亮、无明显伤痕,外表面抛光光亮-致,表面粗糙度R。值不大于3.2um。4.12
灌装机制造应符合GB12073规定的卫生要求。装配后产品可靠性试验时间不得小于6h。灌装机的零部件制造应按SB/T222~228的规定。在用户避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灌装机从出厂日期起,一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4. 16
工作时,生产厂应无偿修理或更换(不包括易损件)。5试验方法
5.1灌装容量、生产能力、质量误差的测试5.1.1仪表:分度值为0.1s的秒表,分度值为0.1g的500g天平。5.1.2灌装介质:清洁的水。
5.1.3把灌装容量分别调到50,160,250mL作三次灌装测试,每次灌装不少于50杯。记录160mL的灌装时间。
5.1.4灌装容量的计算
从50,250mL的灌装成品中,各抽50杯进行计量,取其中平均值为灌装容量。5.1.5生产能力的计算
根据160mL的灌装时间,计算出每小时的生产能力。5.1.6质量误差的计算
从50,160,250mL中分别计量各杯灌装质量,按下式进行计算。质量误差(%)
式中:X
各次平均质量,g!
x,各次每杯成品质量,名。
5. 2灌装阀泄漏量的测量
QB/T1827—1993
收集连续灌装50杯后灌装阀泄漏物料进行计量,并计算与实际灌装物料的百分比。5.3噪声测试
按ZBJ50004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按4.1,4.3,4.5,4.6,4.7,4.10,4.11,4.12,4.13条要求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后,经主管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书方可出厂。
6.2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新产品投产;
设计、工艺或所用材料有重大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再投产;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3型式检验项目及抽样规则
按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检验。6.3.2抽样规则按制造厂生产规模分类,见表2。表2
每批生产量
抽查数
6.4型式检验判定方法
100以上
按6.3.1条规定,全部达到为合格。若检查不合格应加倍抽检,仍不合格视该批为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标志
7. 1. 1. 1
灌装机必须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标牌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JB/T8规定。7.1.1.2产品标牌的内容应包括:a.
制造厂名;
产品型号和名称;
产品的主要参数;
制造编号;
制造日期。
包装标志
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内容包括:a.
必须按运输规定写明收发货单位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
产品数量;
净重、毛重;
包装箱尺寸;
出厂日期;
QB/T1827—1993
起吊点“小心轻放”、“向上”等标记。7.2包装
灌装机包装应符合QB/T842.8规定。每台产品应随带下列文件:
产品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
装箱单。
7.3运输
灌装机的包装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发生碰撞。7.4贮存
应贮存在清洁干燥的仓库内,避免与氯化物共存。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乳品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宁波食品设备制造总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加宁、陈文浩、张竹叶、周敏华、沈绪根、周莲芳。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发布的专业标准ZB/TY99024—1989《自动回转塑杯灌装机》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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