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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1479-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479-2011

中文名称:三潭枇杷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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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枇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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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1479-2011 三潭枇杷 DB34/T1479-2011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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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080.10
DB34/T1479—2011
三潭枇杷
2011-09-13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10-13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歙县农业委员会、歙县科技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DB34/T1479—2011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歙县农业委员会、县科技局、深渡镇农业站、歙县深渡镇绿色枇杷专业技术协会、歙县绵潭杷专业合作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明、陈大会、童秋云、孙小勇、毕灶明、张均明、谢卫东、凌睿、夏南生、江长汝、汪成棋、汪功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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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三潭枇杷
DB34/T1479—2011
本标准规定了三潭枇杷的术语和定义、品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出产的枇杷,标准中特指三潭枇杷。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009.38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GB/T13867-1992鲜枇杷果
GB18406.2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术语和定义
GB/T13867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三潭枇杷
因历史上主产漳潭、绵潭和瀚潭三个自然村而得名。现指产自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境内新安江流域的枇杷。
4品种
主要有:红肉类的大红袍、光荣、朝宝、金水等:白肉类的白花、鸭子白等,黄肉类的黄袍、东来等。
其中大红袍、光荣为主栽品种,约占生产面积的80%。5要求
5.1品质要求
应来自同一品种,果实新鲜,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固有色泽、风味和质地:果梗完整、鲜活:果面洁净,无病虫伤害及明显的机械伤;不得有落地果。DB34/T14792011
分等规格
按GB/T13867-1992的5.1.2条规定执行。果实大小级别
同等枇杷果实依据单果重量,对照表1规定,分为特级(特大果,2L)、一级(大果,L)、二级(中果,M),三级(小果,S)四个级别。表1
红肉类
白肉类
黄肉类
大红袍
鸭子白
可食部分
特级(特大果,2L)
≥66%
果实大小分级规格
级(大果,L)
≥64%
二级(中果,M)
≥62%
注1:25~35表示单果重量达25g及25g以上至不满35g,其余类推三级(小果,S)
≥60%
注2:本表仅列出三潭枇杷产区的代表性品种,未列入品种及新引进、新培育的品种、品系,应根据本表内容制定相应的果实大小级别。
5.4感官及理化指标
按GB/T13867-1992的表1规定执行。其中黄肉类品种的可溶性固形物、总酸量、固酸比理化指标与红肉类品种枇杷相同。
质量安全指标
应符合GB18046.2的规定。
净含量
采取定量包装的三潭枇杷其单件净含量充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试验方法
感官和理化指标检验
按GB/T13867规定的方法进行。
卫生标准
按GB18406.2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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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DB34/T1479—-2011
用感量为20g的电子秤,去除外包装后称量或用计数法与明示值对比。误差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判定,
7检验规则
7.1组批
以同一生产单位、同品种、同等级、同一天采摘、同一包装日期的枇杷为一个检验批次。7.2抽样
按GB/T8855规定执行。以一个检验批为一个抽样批。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在一个抽样批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的检测结果适用于整个检验批次。7.3出场(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7.3.1出场(交收)检验
7.3.1.1每批产品出场(交收)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场(交收)。
7.3.1.2出场(交收)检验的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包装和产品标识。7.3.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进行检验。一般每年应进行一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时:b)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枇杷质量时。7.4判定规则
7.4.1感官指标的总不合格品率不超过7%,理化指标不合格项为一项,且质量安全指标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7.4.2感官指标的总不合格品率超过7%,或理化指标不合格项达到二项,或产品标识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一般不合格品。
7.4.3当感官、理化指标出现不合格时,可从同一检验批中重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后符合7.4.1条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反之,则判为不合格品7.4.4质量安全指标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严重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4.5对于一般不合格,允许生产单位整改后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则对该批产品降低一个等、级处理。
8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8.1标识
8.1.1基本要求
DB34/T1479—2011
产品的销售包装上应有牢固的标志(含标签、卡片等)。标志内容应容易理解,文字应通俗精炼,图案应醒目清晰、易于识别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8.1.2基本内容
标识基本内容应包括:
8.2包装
产品名称或品种名称;
产地;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等级;
净含量或数量;
包装日期:
生产单位;
产品标准号:
商标等内容。
直接盛装枇杷果实的包装容器,如:果盒、果箱、果篓、果筐等应质地坚实、清洁干燥、无毒性、无异味、无虫蛀、无腐蚀、无霉变等现象,内部不得有可能刺伤果实的毛刺等,并衬以洁净的软纸或发泡塑料等软质衬垫物,内垫物应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采用盒、箱类包装容器的,应开有不小于表面积5%的通气孔。
8.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不得与有毒物品混运。严禁烈日暴晒和雨淋,装卸时须轻装轻卸。运输中应尽量减少颠簸。运输车船要求遮逢。长途运输的应采用冷藏运输工具。8.4购存
8.4.1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严禁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放。8.4.2产品采用冷藏的,冷藏库应控制温度在5℃~8℃。采用保鲜技术处理的保鲜枇杷,上货架前置于冷藏库的贮存时间不宣超过20天:同时,货架期不宜超过5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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