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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1210-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210-2011

中文名称:道路照明用LED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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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道路 照明用 LED 能效 限定值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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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1210-2011 道路照明用LED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DB35/T1210-2011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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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140.99
福建省地
方标准
DB35/T1210——2011
道路照明用LED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11-12-31发布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03-15实施
DB35/T1210--2011
道路照明用LED灯的能效评价目前尚无国家和行业标准,为规范本省道路照明用LED灯的应用,指导道路照明用LED灯在使用中的节能评价,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编写方法和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由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厦门市爱维达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市标准化协会、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研究院海西研究院、福建德泓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毅清、葛莉、傅诺毅、庄庆瑞、庄鹏、田力军、李仲超、I
1范围
道路照明用LED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DB35/T1210—2011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照明用LED灯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集LED器件及其控制驱动电路和灯具于一体、采用交流220V/50Hz电源供电的道路照明用LED灯(以下简称“LED路灯”)。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824-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GB/T24907-2010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SJ/T11395-2009半导体照明术语3术语和定义
GB/T24824-2009、GB/T24907-2010和SJ/T11395-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手本标准。3.1
LED路灯初始光效 initialluminousefficacyforLEDstreetluminaire评价LED路灯能效水平的参数,该参数是LED路灯初始光通量与实测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1m/W)
LED路灯能效限定值IimitedvaluesofenergyefficiencyforLEDstreetluminaire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所允许的LED路灯的最低初始光效值。3.3
LED路灯节能评价值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of LED street luminaire评价LED路灯节能水平的最低初始光效值。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本标准所适用的LED路灯,其性能应符合GB/T24907-2010的要求。1
DB35/T12102011
4.2功率因数
LED路灯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工作时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4.3调光(仅对有调光标识的灯具)对于具有调光功能的LED路灯,应至少在总光输出的35%~100%之间具有两个调光档,同时各种状态下的初始光效应满足本标准的规定。4.4能效等级
LED路灯能效等级分为3个等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等级的初始光效值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表1LED路灯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
4.5光通维持率
额定相关色温≤3500K
初始光效(1m/W)
3500K<额定相关色温≤6500K
各能效等级的LED路灯在燃点3000h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6%;在燃点6000h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2%。
4.6颜色漂移
LED路灯的平均颜色漂移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表2平均颜色漂移
寿命时间的颜色特性
颜色坐标
4.7能效限定值、光通维持率及颜色漂移AV
LED路灯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3级,光通维持率应符合4.5的规定,颜色漂移应符合4.6的规定。
4.8节能评价值、光通维持率及颜色漂移LED路灯节能评价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2级,光通维持率应符合4.5的规定,颜色漂移应符合4.6的规定。
试验方法bzxZ.net
5.1试验一般要求
DB35/T1210—-2011
按照GB/T24907-2010中试验的一般要求进行,对于具有调光功能的LED路灯,光通维持率和颜色漂移等项目均处于最大消耗功率状态下进行试验。5.2功率因数
按照GB/T24824-2009中基本电性能测量的试验方法进行。5.3调光(仅对有调光标识的灯具)对于具有调光功能的LED路灯,选择两个调光档,按照GB/T24824-2009中光通量测量的试验方法分别测出两种状态下的总光通量,两次测得的总光通量均应在最大总光通量的35%~100%之间。按照GB/T24824-2009中基本电性能测量的试验方法测量上述状态下的功率,初始光效通过计算得出。
5.4初始光效
按照GB/T24824-2009中光通量测量的试验方法进行,初始光效通过计算得出。5.5光通维持率
按照GB/T24824-2009中发光维持特性试验方法进行。5.6颜色漂移
按照GB/T24824-2009中颜色特性测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6.2出厂检验
LED路灯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应作为LED路灯出厂检验项目。抽样方案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自行决定。
经检验认定LED路灯能效限定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允许出厂。6.3型式试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6.3.1
新产品定型鉴定:
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正式生产的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六个月以上再生产时;产品批量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2型式试验的抽样方案
DB35/T12102011
型式试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每批抽取样品1盏用于检验。如发现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外抽取2盏重新检验,如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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