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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472-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WS/T 472-2015

中文名称:口腔健康调查 检查方法

标准类别:卫生行业标准(WS)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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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WS/T 472-2015 口腔健康调查 检查方法 WS/T472-2015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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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11.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472—2015
口腔健康调查
检查方法
Oral healthsurveyExamination methods2015-09-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2-01实施
缩略语
口腔黏膜状况
检查内容
检查器材
检查方法
评判标准和记录代码
记录方法
牙状况
检查内容
检查器材
检查方法
评判标准及记录代码
记录方法
牙周状况
检查内容
检查器材
检查方法
评判标准和记录代码
记录方法
氟牙症
检查内容
检查器材·
检查方法
评判标准和记录代码
记录方法
义齿修复状况·
检查内容·
检查器材
检查方法
评判标准和记录代码免费标准bzxz.net
记录方法
牙排列和骄异常状况
检查内容
检查器材
WS/T472—2015
WS/T472—2015
检查方法
评判标准和记录代码
记录方法
感染预防措施
质量控制
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感染预防措施
质量控制
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WS/T472—2015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华口腔医学会、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方医科天学口腔医院、上海市杨浦区牙病防治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希平。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王兴、王伟健、台保军、司燕、边专、刘雪楠、孙正、江汉、许全林、张志愿、杜民权陆海霞、陈曦、林焕彩、郑树国、俞光岩、胡德渝、荣文笙、徐韬、章锦才、葛立宏1范围
口腔健康调查检查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健康调查中的基本检查方法、评判标准、记录代码和记录方法。WS/T472—2015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或局部地区针对人群开展的口腔健康调查或疾病监测,可根据不同的调查目的选择不同的检查内容。
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EJ:釉牙骨质界(Cemento-EnamelJunction)CPI:社区牙周指数(CommunityPeriodontalIndex)DAI:牙齿美学指数(DentalAestheticIndex)3口腔黏膜状况
3.1检查内容
检查黏膜是否存在口腔癌、口腔白斑、口腔扁平苔藓、口腔溃疡、口腔念珠菌病、脓肿或其他情况。按下列顺序进行:唇红、口角、唇黏膜、唇沟、颊黏膜、舌、口底、硬聘、软聘、牙槽嗜和牙龈。3.2检查器材
平面口镜、一次性医用清洁手套和照明灯。3.3检查方法
在人工光源下,用平面口镜和手指牵拉口腔软组织,采用视诊结合触诊的方式进行检查。3.4评判标准和记录代码
3.4.1评判标准
3.4.1.1无异常
口腔黏膜湿润光滑、连续,有弹性,柔软,呈粉红色。3.4.1.2口腔癌
口腔内红色或白色增殖性肿块或溃疡,常呈菜花样或草莓样、触诊基底部质较硬。3.4.1.3口腔白斑
发生在口腔黏膜上不能被擦去、不能诊断为其他疾病的白色斑块。口腔扁平苔藓
口腔黏膜网状花纹样病损。多见于颊黏膜及龈颊移行沟,病损常呈对称性。WS/T472—2015
口腔溃疡
黏膜表面组织的局限性缺损,表面有假膜。常见有阿弗他溃疡、疱疹性溃疡、创伤性溃疡口腔念珠菌病
口腔黏膜充血,可见白色乳凝状伪膜。3.4.1.7脓肿
肉眼可见的脓肿通常由牙体病或牙周病引起。慢性牙周脓肿一般无明显症状,可见牙龈表面有实道开口,即痛不明显,有时可有咬合不适。牙槽脓肿多为牙髓病或根尖周病变发展而来。一般有或非疾病或修复体,牙髓多无活力,范围较弥散,脓肿中心位于龈颊沟附近。慢性牙槽脓肿可见窦道形成3.4.1.8其他情况
除上述病变外的其他所有口腔黏膜异常状况,例如天疱疮、唇炎、口角炎、急性坏死性龈炎、口腔黏膜下纤维病变、毛状白斑或卡波西肉瘤等。3.4.1.9不作记录
因不能张口或受检者拒绝等原因未能行口腔黏膜状况检查3.4.2
记录代码
口腔黏膜状况记录代码
口腔黏膜状况的记录代码见表1。诊断不明确的,宜对病变组织进行拍照,请口腔黏膜病专家或专科医师协助进一步诊断。
表1口腔黏膜状况记录代码
口腔黏膜部位记录代码
口腔黏膜部位记录代码见表2。
无异常
口腔癌
口腔白斑
口腔扁平苔藓
口腔溃疡
口腔念珠菌病
其他情况
不作记录
记录方法
口腔黏膜部位记录代码
唇黏膜
颊黏膜
舌(舌腹和舌背)
硬聘和软聘
牙槽蝽和牙龈
WS/T472—2015
口腔黏膜状况记录表见表3。记录格(1)、(2)、(3)用于记录口腔黏膜状况。记录格(4)、(5)、(6)用于记录黏膜状况的部位。如果口腔黏膜状况和部位超过三个,可以增加记录格表3口腔黏膜状况记录表
0=无异常
1=口腔瘤
2=口腔白斑
3一口腔扁平苔藓
4=口腔溃疡
5=口腔念珠菌病
6=脓肿
7=其他情况,请注明
9=不作记录
牙状况
检查内容
(1)(4)
(2)(5)
(3)(6)
0=唇红缘
1=口角
2=唇黏膜
3=唇沟
4=颊黏膜
5-口底
6一舌(舌腹和舌背)
7=硬聘和软聘
8=牙槽和牙龈
牙状况的检查内容包括牙或牙面是否存在下列状况:龋齿、因充填、因龋失牙、因其他原因失牙、窝沟封闭、桥基牙、特殊冠或贴面、未萌牙、牙外伤等4.2
检查器材
平面口镜、CPI探针、一次性医用清洁手套、棉签、照明灯。CPI探针的示意图见图1。CPI探针用轻质金属材料制成,探针的头部为球形,直径0.5mm,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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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mm和5.5mm之间是第一段黑区.在8.5mm和11.5mm之间是第二段黑区。.5 rhm
3. 5 rmrn
5. 5 rmrmi
图1CPI探针
4.3检查方法
受检者平躺或斜躺位。检查应在人工光源下,以视诊结合探诊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借助棉签擦去软垢。检查应按顺序从右上象限第三恒磨牙或第二乳磨牙开始至左上象限第三恒磨牙或第二乳磨牙,再至左下象限策三恒磨牙或第二乳磨牙,最后到右下象限第三恒磨牙或第策一乳磨牙。从个牙或缺牙间隙到相邻牙或缺牙间隙逐一进行检查,包括第三磨牙的检查。以牙面为记录单位的牙列状况检查也应采用此方法。
4.4评判标准及记录代码
4.4.1牙冠
评判标准
4.4.1.1.1
牙冠健康,无因所做的充填物,无坏迹象的完整牙冠记为无牙。4.4.1.1.2
牙冠有以下情况应记为冠龋:
明显的龋洞;
b)明显的釉质下破坏(潜行性龋);c)
明确的可探及软化洞底或洞壁的病损:d)牙上有暂时充填物(包括氧化锌、磷酸锌水门汀等)同时伴有龋齿:e)牙上有窝沟封闭同时伴有齿。应使用CPI探针证实咬合面、颊舌面视诊所判断的歸损,若有任何疑问,不应记为冠。以下情况4
不记为冠酮:
a)白垩色的斑点;
b)牙冠上变色或粗糙的斑点,用CPI探针探测未感觉组织软化:WS/T472—2015
c)釉质表面点隙裂沟染色,但无肉眼可见的釉质下潜行破坏,CPI探针未探到洞底或沟壁有软化;
d)中到重度氟牙症所造成釉质上质硬、色暗的凹状缺损;牙釉质表面的磨蚀
没有发生损的楔状缺损。
4.4.1.1.3已充填有螨
牙冠上有一个或多个因龋所做的永久充填物(包括银汞、玻璃离子、复合树脂、复合体等)且伴有一个或多个部位损记为已充填有。无需区分原发或继发(即不管损是否与充填体有关)。4.4.1.1.4:已充填无龋
牙冠有一个或多个因所做的永久充填物且无任何部位损,记录为已充填无。因而做冠修复的牙也记录为此类别。
4.4.1.1.5因龋缺失
因而拔除的恒牙或乳牙。对于儿童乳牙的丧失,不能以正常替牙来解释的乳牙缺失均记为此类别。30岁以下者须区分牙缺失的原因,是因缺失还是因其他原因缺失。4.4.1.1.6因其他原因缺失
因先天缺失,或因正畸、牙周病、外伤等丧失的乳牙或恒牙。30岁及以上者,不管任何原因只要牙不存在均记录为“因其他原因缺失”,包括第三磨牙。4.4.1.1.7窝沟封闭
牙的深窝沟部位(包括咬合面和颊聘沟)已做窝沟封闭。4.4.1.1.8桥基牙、冠修复或贴面牙成为固定桥的组成部分即桥基牙。也包括非龋原因而进行的冠修复、覆盖牙唇面的贴面,这些牙无或充填物存在。种植牙做的桥基牙和已用桥体修复的失牙,30岁以下者根据牙缺失的原因记为“因缺失”或“因其他原因缺失”,30岁及以上者不管任何原因只要牙不存在均记录为“因其他原因缺失”。
4.4.1.1.9未萌牙
仅用于恒牙未萌且没有乳牙存在的缺牙或者乳牙未萌。这项记录不参与与龋病相关的计算。未萌牙不包括先天缺失或因外伤等造成的牙缺失。4.4.1.1.10牙外伤
牙冠因外伤而使部分牙面缺损、变色或移位,且无损的现象4.4.1.1.11不作记录
用于记录任何原因(如正畸带环、严重发育不良等造成的已萌出但无法被检查的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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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代码
牙冠状况的记录代码见表4。
乳牙代码
4.4.2.1说明
4牙冠状况的记录代码
恒牙代码
已充填有
已充填无
因缺失
牙冠状况
因其他原因缺失
窝沟封闭
桥基牙、冠修复或贴面
未萌牙
牙外伤
不作记录
牙根的检查随着牙冠的检查同时进行,检查方法和顺序与牙冠相同,根龋只有在牙根面暴露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因此在进行根龋检查时首先应判断牙根是否暴露,其标志是CEJ暴露。
根可始自釉CEJ或CEI下面,早期为小而圆的龋损,可沿牙颈部向两侧扩展,与相邻龋坏相连形成沟或成为牙颈部的一个龋环,牙颈部的冠龋向根面发展超过CE后累及牙根也可形成根龋。根龋在活动期颜色为黄色或橘色,静止期颜色可发暗或呈黑色4.4.2.2
评判标准
4.4.2.2.1
无牙根
牙根已暴露,无龋损,也无因龋所做的充填物的牙根记为无龋牙根4.4.2.2.2
用CPI探针探及根面牙骨质破坏,有软或皮革样感觉的病损记为根。一个龋损同时累及冠部和根面则分别记录为冠龋和根。
4.4.2.2.3
已充填牙根有龋
牙根有一个或多个因龋所做的永久充填物且有一个或多个部位龋损者记为已充填有。不区分原发龋和继发龋。充填物同时涉及冠部和根部的则冠部和根部均记为已充填牙根有龋。6
4.4.2.2.4已充填牙根无龋
WS/T472—2015
根面有一个或多个因龋所做的永久充填物而无任何部位龋损者记为已充填牙根无。充填物同时涉及冠部和根部的则冠部和根部均记为已充填牙根无龋。4.4.2.2.5残根
牙冠已被破坏,牙所有面的CEJ均丧失记为残根。4.4.2.2.6
种植牙
种植体作为基牙。
4.4.2.2.7
未暴露牙根
牙根面没有暴露即牙龈缘未退缩到CEI以下。4.4.2.2.8不作记录
牙缺失或牙结石太多不能进行根部检查。4.4.2.3
记录代码
牙根状况的记录代码见表5。
表5牙根状况的记录代码
牙根代码
5记录方法
无牙根
已充填牙根有龋
已充填牙根无龋
种植牙
未暴露牙根
不作记录
牙根状况
以牙为记录单位的牙状况记录表见表6。按照4个象限,使用记录符号在相应的牙位上记录检查结果。以牙面为记录单位的牙状况记录表见表7。同一牙位如存在乳牙滞留且恒牙萌出的情况,只记录恒牙,不记录乳牙。
WS/T472-2015
峻合面
近中而
唇烦面
遂中面
壬腾而
咬介面
近中面
远中面
以牙为记录单位的牙状况记录表表6
以牙面为记录单位的牙状况记录表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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