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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T 3256-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LS/T 3256-2017

中文名称:大蒜油

标准类别:粮食行业标准(LS)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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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LS/T 3256-2017 大蒜油 LS/T3256-2017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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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2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LS/T 3256—2017
大蒜油
Garlic oil
2017-10-27发布
晟冰居质南
国家粮食局
2017-12-20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LS/T3256—2017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什部市恒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巴蜀乐油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牟钧、张涛、唐懿、杨善炳、刘英、刘全华、周子诚、廖勇、尹春林、张珂源、肖青李燕、杨微、潘蓓、万风俊、赖晓雪、廖娟。1范围
大蒜油
LS/T3256—2017
本标准规定了大薪油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销售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商品大蒜油。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
GB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5009.37
GB5009.227
GB 5009.229
GB5009.236
GB/T5490
GB/T5524
GB/T5525
GB/T5529
GB7718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动植物油脂扦样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220
GB/T13868
感官分析方法学总论
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感官分析
GB/T16291.1
GB/T16291.2
感官分析选拨、培训与管理评价员一般导则第1部分:优选评价员感官分析选拔、培训与管理评价员一般导则第2部分:专家评价员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17374
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
GB/T30354
GH/T 1194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LS/T3256—2017
大蒜油garlic oil
以食用植物油和大蒜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用油脂。3.2
大蒜油品评garlicoiltastingevaluating由品评人员利用味觉感官,按规定条件和试验步骤对大蒜油的食味品质进行品尝评价,结果用食味品质评分值表示。
taste quality assessment value食味品质评分值
以大蒜油常温蒜味品质、常温蒜味强度、180-C持香试验蒜味强度、40C持香试验蒜味强度等各单项评分中的最低值表示。
4质量要求
原料要求
食用植物油质量店行合相应产品国家标准圣级及以生4.1.1
4.1.2大薪应符合GH/T194等以主质量指标质量指标
大蒜油质量指标见表
气味、滋味
透明度(20℃)
食味品质评分值/分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不溶性杂质含量/%
酸价(以KOH计)/(mg/g)
过氧化值/(g/100g)
食品安全要求
蒜油质量指标
质量等级指标
具有大蒜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无外来杂质
澄清、透明,允许微浊或有少量碎未沉淀70
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和国家有关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60
食品添加剂的要求:应符合GB2760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不得掺有动物油脂、非食用油。
5检验方法
LS/T3256—2017
5.1色泽检验:按GB/T5009.37中3.1执行,结果以“正常”或“不正常”表示,对“不正常”的应加以描述。
5.2气味,滋味检验:按GB/T5009.37中3.2执行,结果以“正常”或“不正常”表示,对“不正常”的应加以描述。
5.3透明度检验:按GB/T5525执行。5.4
食味品质评分值:按附录A执行。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检验:按GB5009.236执行。5.5
5.6不溶性杂质含量检验:按GB/T5529执行5.7
酸价检验:按GB5009229执行。
过氧化值检验:按GB5009.227执行。6
检验规则
一般规贝
按GB/T5490执行。
6.2产品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同做组
生产的尚
6.3扦样
扦样方法按GB/T5524执行
6.4出厂检验
规格的产品
一个检验
检验项目包含4.2巾的全部指标(食味品质评分值除外),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6.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4.2和4.3的规定执行6.5.1
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进行型式检验6.5.3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产品原料、工艺、主要设备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6判定规则
6.6.1产品未标注质量等级时,按不合格判定。6.6.2产品符合4.2和4.3的规定时,判定为合格产品。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LS/T3256—2017
7标签
销售包装上的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7.2
产品应标注产品质量等级。
包装、储存和运输
8.1包装
应符合GB/T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8.1.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2储存
应储存于阴凉下燥及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8.3运输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符合GB/T30354的要求。4
A.1原理
(规范性附录)
大蒜油品评试验方法
LS/T3256—2017
由品评人员利用味觉感官,分别在常温、180℃、40℃3种温度条件下对大蒜油的4项食味品质特性进行品评,按照统一要求逐项评分,以多位品评人员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各单项评分,以各单项评分的最低值作为食味品质评分值。
仪器与设备
扁型称量瓶:直径50mm,高30mm。烧杯:10mL。
埚盖:直径50mm~60mm。
移液枪:0mlL~20mL。
棒式温度计:0℃~300℃。
电炉。
次性吸管、一次性筷子。
品评的基本要求
品评人员
通过大蒜油鉴别试验挑选出成绩合格人员,再进行GB/T10220、GB/T16291.1和GB/T16291.2相关规定以及人油感官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鉴别试验应按A.4.1要求准备4份大蒜油样品,其中有2份是同一份样品,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品评,要求品评人员鉴别出相同的2份样品,记录见表A.1。表A.1鉴别试验结果登记表
品评人员姓名(编号):
试样编号
注:在相同2份样品的编号后打“/”品评时间:
鉴别结果
鉴别试验应重复2次,结果登记于表A.2,答对者打“/”,答错者打“×”。答对1次或2次的,成绩为合格,如果2次都答错,则表明其对大蒜油相关样品的品评鉴尝灵敏度太低,成绩为不合格,应予淘汰。
LS/T3256—2017
品评人员编号
A.3.2环境要求
表A.2品评人员成绩登记表
鉴别试验结果
样品制备与品评分别在样品制备室和品评室进行,样品制备室应符合一般实验室要求,品评室应符合GB/T13868的规定。
A.3.3品评试验
品评试验应符合GB/T10220相关要求,每次品评由5位及以上品评人员组成品评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单项评分的计算和食味品质评分的确定。品评时间宜安排在上午9:00~10:00、下午3:00~4:00或者饭前、饭后1小时进行。每次试验品评不超过6份试样,同一评价员每天品评次数不得超过2次。
品评的方法步骤
A.4.1常温品评
常温品评是将样品置于常温下品评其蒜味品质和蒜味强度。在样品制备室中,用移液枪分别取15mL样品注人5只扁型称量瓶中,不得污染瓶口磨砂部分,盖上瓶盖,称量瓶转人品评空,各品评员取下瓶盖,将瓶口置于鼻下2cm3cm处,深吸气1次,感受其蒜味品质,再缓慢、连续地深吸气2次~3次,感受其蒜味强度,然后用一次性筷子蘸取样品于口中品尝其滋味,感受其蒜味品质和蒜味强度,按照品评员评分表(表A.3)进行第1项和第2项的评分。A.4.2180℃持香试验品评
180℃持香试验品评是将样品加热到180℃,然后降至常温,品评其蒜味强度。在样品制备室,用移液枪分别取20mL样品注入5只40mL烧杯,于通风橱中用电热炉加热,使油温在5min内升至180℃,立即取出,用盖盖住烧杯口,于常温下静置冷却,待样品温度降至常温时,移人品评室,由各品评员揭开盖,将烧杯口置于鼻下2cm~3cm处缓慢、连续地深吸气2次~3次,膜闻其蒜味强度,按照品评员评分表(表A.3)进行第3项的评分。A.4.340℃持香试验品评
40℃持香试验品评是将样品置于40℃士2℃烘箱中鼓风烘制3h后,品评其蒜味强度在样品制备室中,用移液枪分别取15mL样品注人5只扁型称量瓶中,置于40℃土2℃烘箱中,不加瓶盖,鼓风烘制3h后盖上瓶盖,转入品评室,由品评员按A.4.2的方法嘎闻其薪味强度,按照品评员评分表(表A.3)进行第4项的评分。6
A.5检验结果
LS/T3256—2017
品评小组组长收集各品评员评分表(表A.3),按食味品质评分表(表A.4)填写,计算每个品评人员各单项的平均值作为单项评分,以其中的最低值为食味品质评分值表A.3品评员评分表
品评员姓名(编号):
食味品质特性描述和分值(精确到1分)1.常温蒸味品质
蒜味浓郁、醇厚、绵长、滋味鲜美蒜味显著、较醇厚、较绵长、滋味正常蒜味单调、稀薄短促、滋味不佳2.常温蒜味强度
微弱或无
3.180℃持香试验蒜味强度
微弱或无
4.40℃C持香试验蒜味强度
微弱或无
样品编号:
品评员编号
(1号为组长)
单项评分
(分)
食味品质评分值
(分)
80分~100分
60分~79分
0分~-59分
80分~100分
60分~79分
0分~59分
80分~100分
60分~79分
0分~59分
80分~100分
60分~79分
0分~59分
表A.4食味品质评分表
单项得分
1.常温恭味品质
2.常温蒜味强度
品评时间:
样品编号及得分
3.180℃持香试验
蒜味强度
4.40℃持香试验
蒜味强度
LS/T3256-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
行业标准
大蒜油
LS/T3256—2017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spc.net.cn
总编室:(010)68533533发行中心:(010)51780238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0.75字数16千字
开本880X12301/16
2017年12月第版
2017年12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32669定价16.00元告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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