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593-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2593-2016
中文名称:工业锅炉用管式空气预热器性能试验规程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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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业锅炉
管式
空气
预热器
性能
试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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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22/T 2593-2016 工业锅炉用管式空气预热器性能试验规程
DB22/T2593-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27.060.30
备案号:54264-2017
DB22/T2593——2016
工业锅炉用管式空气预热器性能试验规程Tubular air preheater for industrial boielr performance test code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2016-12-12019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04-01实施
不得翻印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符号
3.1术语和定义
3.2符号
4试验要求
空气预热器边界
4.2试验前应达成协议的项目
4.3试验准备和试验条件
稳定时间,
预备性试验
验收试验的持续时间及测量时间间隔5主要测量方法
主要测量项目
仪表仪器要求及检定规定
仪器仪表的测量精度
温度测量
压力及差压测量
流量测定
部使用
燃料量和脱硫剂量测定:
烟气取样及分析
其他样品取样
6计算方法
漏风率计算方法
6.3热力性能计算方法
阻力特性计算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烟气中主要成分的定压比热容参考文献
DB22/T2593—2016
不得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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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乐、裴建国、贺亮、齐国利、靳平、高丽卓、杨磊DB22/T259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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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工业锅炉用管式空气预热器性能试验规程DB22/T2593—2016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用管式空气预热器性能试验的术语、定义、试验要求、主要测量方法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应用于工业锅炉上的以烟气和空气换热的管式空气预热器。本标准不适用于烟气中水蒸气发生凝结现象的管式空气预热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624.2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第2部分:孔板GB/T2624.3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第3部分:喷嘴和文丘里喷准仅供内部使用
GB/T10180-2003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10184-2015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
漏风率airleakage
由空气侧漏入烟气侧的空气质量占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气质量的百分比,%3.1.2
X比 X-ratio
3.2符号
本标准采用的符号一览表见表1,下角标说明见表2。本标准中所采用的立方米(m),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标准状态。表1符号一览表
定压比热
质量流量
kJ/(k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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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要求
绝对温度
体积流量
过量空气系数
体积分数
表1(续)
2角标说明
附加的,空气干燥基
空气预热器
平均值
修正的
干的,干燥基
m/h:m/kg
共丙部使角
烟气械
无空气泄漏
定压的
标准状态的
理论的
空气预热器边界
本得翻印
在空气/烟气流速均匀的条件下,测量位置尽可能的靠近空气预热器2试验前应达成协议的项目
试验目的和试验内容。
2试验单位及职责范围。
4.2.3试验时锅炉使用燃料特性及其充许变化范围。4.2.4试验测试项目、测点位置及数量。试验用仪器的校准/检定。
稳定工况的确认方法,工况的稳定时间和试验持续时间。特殊工况及异常情况的处理,试验数据的取舍。重复性试验工况之间的允许偏差。4.2.8
DB22/T2593—2016
试验大纲由试验负责单位编写,并经试验各方认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验目的:
试验条件及要求;
试验工况:
主要测点布置、仪表仪器及测试方法;试验数据处理原则;
试验人员及组织:
试验日程及计划。
其它在本标准内的未尽事宜。
4.3试验准备和试验条件
4.3.1锅炉使用燃料、负荷应满足试验的要求。验收试验中,锅炉应使用设计燃料,并在满负荷条件下运行。
4.3.2对于验收试验,应使所有空气预热器传热内、外表面在开始试验前均保持清洁。4.3.3对所有参与试验的仪表仪器进行检定或校准。4.3.4设备的实际状态、受热面的清洁度及燃料特性等和预先规定条件的任何偏离,均应记录在试验雅仅供
体的部值解
报告中。
4.4稳定时间
4.5预备性试验
4.5.1正式试验前,按正式试验的测试项目及要求进行一次预备性试验。4.5.2预备性试验的目的:
a)检验测试装置和仪器;
b)培训试验人员。
4.5.3经试验各方认可,对试验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预备性试验也可作为正式试验的一部分
4.6验收试验的持续时间及测量时间间隔锅炉宜使用设计燃料、额定负荷条件下,至少进行两次试验,试验测量时间间隔见表3。两次试验的结果偏差不超过0.5%。试验结果取两次试验的平均值。每次试验时间至少为2h。表3试验测量时间间隔
测量对象
蒸汽流量、压力、温度
给水流量、压力、温度
5min~15min
5min~15min
测量或取样时间间隔
DB22/T2593—2016
测量对象
空气静压、动压、
温度,烟气静压、动压、温度
烟气成分
环境压力、温度、湿度
燃料取样
积算表
其它次要参数
主要测量方法
主要测量项目
验收试验主要测量项目见表4。
漏风率
表3(续)
5min~15min
5min~15min
10min~20min
测量或取样时间间隔
每个工况每个取样点至少取样2次15min~30min
试验起、止时准确记测1次:试验中每小时记测1次15min~30min
空气预热器验收试验主要测量项目名称
燃料量(按锅炉热效率反平衡法计算得到)飞灰、炉渣的可燃物含量及排放份额空气预热器前、后的氧气含量百分比烟气量
热力性能
烟气侧传热效率
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温
无漏风空气预热器的出口烟气温度空气预热器入口空气温度
空气预热器的漏风率
空气平均比热容
烟气平均比热容
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温
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温
按GB/T10180-2003规定的方法
结合灰渣中的可燃物含量计算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产物
确定由燃料燃烧空气带入烟气的水分等
确定燃料实际燃烧的份额
基于干基
按GB/T10180-2003规定的方法
通过测量所得的空气预热器出口温度与漏风率
空气预热器出入口之间的
空气预热器出口温度与修正温度之间的烟气平均比热容
空气预热器出口无漏风烟温
表4(续)
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气温度、出口烟气温度空气预热器热力性能修正
空气预热器设计入口空气温度
空气预热器设计入口烟气温度
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温、出口烟温空气预热器入口空气温度
阻力特性的修正算法
烟气侧阻力
设计烟气量
测量平均烟气量
空气预热器设计入口烟温、设计出口烟温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温、出口烟温空气侧阻力
设计空气量
测量平均空气量
人空气预热器设计入口空气温度、设计出口空气温度十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温、出口烟温供
仪表仪器要求及检定规定
验收试验中,主要测量项目所用仪表仪器为专用设备。5.2.1
主要测量项目的仪表仪器须在检定或校准合格期内,护抢
仪器仪表的测量精度
验收试验中,主要测试项目选用仪表仪器的测量精度按表5规定表5
燃料量(脱硫剂量)
空气和烟气
主要测试项目仪表仪器的精度
测量项目
烟气成分:
氧量(02)
二氧化碳(CO2)
一氧化碳(CO)
二氧化硫(SO2)
一氧化氮(NO)
DB22/T2593-—-2016
计算修正到设计工况下的排烟温度绝对温度
绝对温度
绝对温度
绝对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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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温度测量
基本要求如下:
a)温度测量所用测量元件见表6。b)温度测点应选择在管道或通道横截面上速度与温度分布均匀的部位。对于大尺寸管道以及验收试验中的推荐采用网格法测量。网格法等截面划分原则及代表点的确定见GB/T10180-2003。c)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温度测量仪表因受传导、对流和辐射影响,导致测量数据失真。d)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采用热电偶测量温度,热电偶导线不得与电源线并行放置,以避免干扰。表6温度测量仪表
玻璃水银温度计
热电偶温度计
热电阻温度计
干湿球温度计
5.4.2烟气和空气温度如下:
测量对象
水箱温度和环境温度
水及蒸汽、燃油、燃气、空气、烟气等水及蒸汽、燃油、燃气、空气、烟气等空气
根据试验内容,温度测点可布置在相应受热面的进、出口处。测量截面应远离通道的转弯、有阻碍物或变径处。b)
测温范围
100~1800
-50~500
-50~50
c)对于截面积较大的通道,应采用网格法测量(按GB/T10180-2003执行)。d)当被测量截面速度场或温度场有一项较均匀时,可采用代表点测量,至少需要测量4个点。如能数病部使用
果被测量截面存在明显的烟气分层流动现象,则应采用流量加权的方法计算得到该截面的温度加权平均值。
e)干、湿球温度计应放置在避风、避热源、遮阳并靠近风机进风口处。5.5压力及差压测量
5.5.1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如下:
a)可采用单圈弹簧管压力表、U型管压力计和电子式微压计、膜式压力计和压力变送器测量工质的压力和负压。
b)压力计的最小分度应满足试验要求精度和对压力波动观察的要求。c)压力计最大量程的选择应使经常指示的压力范围处于全刻度范围的1/2~3/4区段内(下限适用压力波动大的情况,上限适用压力变化范围小的情况)。5.5.2烟风道静压
基本要求如下:
a)静压测点尽量靠近相应设备进、出口,通常在烟、风道壁面上直接开孔测量,当直接开孔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b)尽可能在内表面平整的壁面上垂直开孔,孔径宜为2mm~3mm,孔边缘不应有毛刺和倒角;c)静压测孔应开在烟(风)道直段上,尽可能远离挡板、弯头等阻力部件及涡流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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