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016-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4016-2018
中文名称: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 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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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船用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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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14016-2018 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 通用技术条件
GB∕T14016-2018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47.02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016—2018
代替GB/T14016—1992
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
通用技术条件
Marine acoustic and optical alarm signaller-General specification2018-05-1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12-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14016—2018
本标准代替GB/T14016—1992《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T14016—199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包括: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2年版的第2章);增加了术语的英文对应词(见第3章);修改了声信号的定义(见3.1,1992年版的3.1);修改了光信号的定义(见3.2,1992年版的3.2);删除了环境条件要求(见1992年版的4.1);修改了绝缘线圈极限充许温升要求(见表6,1992年版的表8);删除了运输要求(1992年版的4.7);增加了不应使用石棉材料的相关要求(见4.1);修改了外壳防护等级的相关要求(见表11,1992年版的表14):删除了滞带燃试验相关要求(见1992年版的5.17)。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杭州华雁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猛、姚崇、李环亭、王孝峰、邱心涛、曹林。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4016—1992。
1范围
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通用技术条件GB/T14016—2018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上与安全有关的声光报警信号器,如:指示灯、旋转闪光灯或不带此类闪光灯的机电式报警器及电子式报警器的设计、制造及验收。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场合使用的报警器:a)存在腐蚀性和爆炸性的特殊条件下使用的报警器:b)船舶之间或船与岸之间航行用的报警器。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2008
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17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2423.18一2012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GB/T2423.10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倾斜和摇摆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3241—2010
电声学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船用低压电器基本要求
GB/T3783—2008
GB/T3785.1—2010
GB/T3785.2—2010
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
电声学声级计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GB/T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4214.1-2000
GB/T7345-2008
控制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T102502007
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IMOA.1021(26)决议(2009)警报器和指示器规则(CODEONALERTSANDINDICATORS)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acoustic signals
声信号
由例如钟、蜂鸣器,喇叭,号笛,电子装置等音响装置所发出的信号。3.2
optical signals
光信号
由例如闪光灯、旋转灯或其他发光装置所发出的信号。1
GB/T14016—2018
机电式报警器electromechanicalalarm以电气和机械相结合的构造方式使诸如电铃,蜂鸣器和电笛等发出声信号的报警器。3.4
电子式报警器
electronicalarm
由电子器件组装的诸如电子喇叭等,可单独发出声信号,亦可同时发出声信号和光信号的报警器。3.5
fast dual tone
快速双音调
由转换调频率为800Hz/1000Hz,周期0.5s构成的一种音调。3.6
toneringing tone
单音长鸣调
仅由单音调颖率为200Hz构成的一种音调3.7
continuousfrequencymodulation连续调频调
系统频率由200Hz滑变到600Hz,约3.5s,再由600Hz滑变到200Hz,约3.5S,周期共为7s构成的一种音调。
normaloperation
正常工作
产品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其性能、参数变化均在预定范围内的工作状态。3.9
可靠工作reliableoperation
产品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能够无故障工作的状态。3.10
报警alarm
通告需要注意的异常情况和状态,按优先顺序分为四种:紧急报警、报警、警告和当心。4技术要求
材料和结构
4.1.1材料
4.1.1.1报警器的绝缘零部件应采用耐久、滞燃、耐潮和耐霉材料制造。不宜采用有毒材料以及能释放出有毒气体的材料。
4.1.1.2报警器的导电部件宜采用铜、铜合金、银等材料制造,其接触部分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当采用非铝制电气零件与铝相接时,应采取适当的防电腐蚀措施。4.1.1.3报警器中安装导电部件的绝缘材料应采用瓷制件、酚醛混合物等材料4.1.1.4绝缘衬套,垫圈,隔离物或挡板可采用硬化纸板,但不应仅用硬化纸板作为不小于50V的无绝缘导电部件的单个支承。
金属零部件除其材料本身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外,其外表面应有可靠的保护层。4.1.1.6
报警器所有材料不应包含石棉材料。4.1.2结构
4.1.2.1报警器的结构应便于检查和维修,并能用一般工具迅速拆装,若需专用工具时,应由制造厂2
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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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2工作电压不小于50V的报警器,其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接地措施。并应有明显、清晰、耐久的接地标志
4.1.2.3金属铸造外壳和金属薄板外壳应有可靠的机械强度,且能耐受使用中的碰撞,而不至于变形和损坏。
4.1.2.4非金属外壳和非金属材料的外壳部件应具有可靠的机械强度,且其构造应能确保工作部件免受损坏。
4.1.2.5报警器外壳接线盒内应具有足够的空间,以容纳所有连接导线,且避免导线的绝缘和内部零件产生损伤。
4.1.2.6报警器外壳接线盒的配置方式应能确保报警器在按预定方式安装后,能便于维修和检查接线。4.1.2.7
内部导线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a)
报警器内部所有导线应均匀成束,采用捆扎,线夹,扎带或其他等效的方法,固紧在支承上,以避免由于振动而引起绝缘损伤:b)
导线敷设应避免被锐边、铆钉,螺钉和类似零部件所损坏或由于铰链和类似运动部件的移动而引起损坏;
导线的扭曲应不超过360°;
导线的敷设不应过紧,以免产生张力;导线通过活动部位(例如用链接合的箱盖上的部件)时,导线或导线束应具有足够的长度,并使用线夹固定,以防零部件之间相互影响或损伤绝缘;D
不同电压的内部接线之间应采用线夹或其他等效设施确保绝缘导线的相互隔开:导线间应通过接线端子进行连接:g)
报警器内应附上带有接线编号的原理图或接线图。报警器的接线端头,应具有相应于图样的h)
耐久标志或符号。
4.1.2.8无绝缘的带电部件应具有防松装置或其他等效的设施予以紧固,防止带电部件的移动和移动而造成间隙的减小。
4.1.2.9报警器内的指示灯,应尽可能做到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更换。4.1.2.10同类报警器的易损零部件应能互换,凡需要调整的零部件,经调整后应能正常工作。4.2电源
4.2.1报警器应采用表1规定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表1报警器额定电压和频率
额定电压
直流:12、24、36、110、220
交流:24、36、110、220.380(440)蓄电池:12
注:括号内的440V对应的频率为60Hz,国内船舶选用的较少。4.2.2机电式报警器应在下列规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变化下正常工作:额定频率
50(60)
a)交流电源的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一10%~十6%,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士5%;b)直流电源的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一10%~~十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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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电源的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一25%~十20%。4.2.3电子式报警器应能在表2规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变化范围内正常工作。表2报警器电压和频率波动
电源参数
-10~+6
恢复时间
注:对于蓄电池供电的报警器,考虑由于充放电特性引起的一25%~十30%的电压变化,包括充电装置引起的波动电压。
环境适应性
报警器在55℃的环境温度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4.3.2湿热
报警器应具有耐潮湿性能,在经受55C交变湿热试验2周期后,应能正常工作,并应符合4.3.2.2~4.3.2.5的规定。
报警器的冷态绝缘电阻和湿热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湿热试验后,金属电镀的镀层腐蚀区域面积之和占该零件表面面积5%~25%的零件数应不超过该台报警器零件总数的1/5,但允许个别零件的镀层腐蚀区域面积大于25%及个别金属零件出现锈点。
4.3.2.4湿热试验后,报警器表面油漆层允许有轻微失光变色、少量针孔等缺陷。表面上任一平方分米内,直径为0.5mm~1mm的气泡不应多于2个,不准许出现直径大于1mm的气泡。且漆膜附着力要求在九个1mm2方格中底漆脱落不超过1/3面积。4.3.2.5
湿热试验后,绝缘材料和橡塑零件不应有变形、发黏、开裂等缺陷。表3报警器绝缘电阻
额定电压
机电式报警器
电子式警器
兆欧表电压等级
≥100
绝缘电阻
湿热试验后
4.3.3盐雾
GB/T14016—2018
4.3.3.1报警器的金属电镀件应具有耐盐雾侵蚀性能,经48h的连续喷雾试验后,其外观变化应符合表4的规定。
报警器盐雾试验
底金属
铜和铜合金
镀层类别
铜+镍+铬
低锡青铜+铬
镍十铬
镍或高锡青铜
银、金
后处理
合格要求
主要表面无棕锈
主要表面无白色或灰黑色腐蚀物主要表面无浅绿色腐蚀物
主要表面无灰黑色或浅绿色腐蚀物主要表面无灰黑色腐蚀物
主要表面无铜绿
安装在露天甲板处的报警器,应对整机进行四个循环(每一循环为7d)盐雾试验。试验后,其4.3.3.2
外壳涂覆层、材料及零部件应无腐蚀、质变现象,且报警器应能正常工作。4.3.4低温
报警器在一25C的环境温度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4.3.5
倾斜、摇摆
报警器的耐倾斜、摇摆性能应符合GB/T2423.101一2008的要求,在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均应能正常工作。报警器应无机械损伤、紧固件松动等现象注:根据报警器结构即可判断其性能不受摇摆影响,可免做此项试验。4.3.6振动
报警器应具有耐振动性能,在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报警器应无机械损坏,误动作、接触不良,紧固件松动和其他异常现象,并能正常工作。4.4声光报警性能
4.4.1报警器应具有不小于表5中所规定的各档最小A计权声压级的输出。表5报警器声光报警性能
报警器名称
电铃(含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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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频率
声压级
81~116
推荐适用场所
驾驶室、居住区通道防火
控制站、能机舱、机舱等
驾驶室、居住区通道、防
火控制室
灯光颜色
红、乳白
红、绿、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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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器名称
电子喇叭
基准频率
6001200
1750~2500
800~1000
200滑变到600
600滑变到200
表5(续)
声压级
81~116
81~116
推荐适用场所
机舱、防水控制室、专用
工作舱室、机舱集控室等
机舱、机舱集控室、驾驶
室、居住区通道等
双音调
单音长鸣调
连续调频调
灯光颜色
4.4.2对于与人命安全有关的声信号和光信号的显示,应在船舶正常和紧急状态下均能可靠工作,符合IMOA.1021(26)决议(2009)。声信号的频率范围应为200Hz~2500Hz。4.4.3
间断声信号的脉冲频率应在0.5Hz~2Hz之间,该频率也同样适用于双调声信号、额音或类似4.4.4
信号。
闪光指示的脉冲频率范围应为0.5Hz~1.5Hz。光信号的光照亮度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予以具体规定。电子式报警器的基准频率、声压级、音调及灯光颜色等应符合表5的规定极限允许温升
报警器的各部件在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下的极限允许温升应不超过表6的规定。高发热元件(如电阻元件、热元件)连接处的极限允许温升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表6报警器极限充许温升
部件及材料型式
A级绝缘材料
E级绝缘材料
绝缘线圈
空气中触头
B级绝缘材料
F级绝缘材料
H级绝缘材料
铜和铜合金
银或镶银(镀银)
极限允许温升
以不伤害相邻部件为限
所有其他金属或陶冶合金由所用材料决定,以不伤害相邻部件为限裸导线
起弹簧作用的金属部件
与绝缘材料接触的金属部件
以不伤害相邻部件为限
以不伤害材料弹性和不伤害相邻部件为限以不伤害绝缘材料为限
单位为开尔文
测量方法
电阻法
热电偶法
部件及材料型式
与外部绝缘导体相
连接的接线端子
有银保护层
有锡保护层
表6(续)
极限允许温升
GB/T14016—2018
单位为开尔文
测量方法
热电偶法
注:本表以环境空气温度45C为基准,如果环境空气温度高于(或低于)该基准值时,从表中数值减去(或加上)差值。
4.6介电强度
4.6.1报警器的无绝缘带电部件与不带电金属部件之间,以及在不同极性的无绝缘的带电部件之间应具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其数值应不小于表7的规定,以保证产品能正常工作表7报警器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电压
>60~250
相反极性的带电部分之间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
注:表中规定值不适用于电子器件、印刷电路、指示灯和插座。4.6.2
单位为毫米
裸露带电部分与接地金属间
电气间隙
机电式报警器在表8中规定的介电强度试验电压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表8
报警器种类
额定电压
介电强度试验电压
机电式报警器介电强度试验电压带电机的报警器
1000十2倍额定电压,不低于1500爬电距离
单位为伏
不带电机的报警器
电子式报警器在表9规定的介电强度试验电压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表9
额定电压
电源端端子电磁干扰性
电子式报警器介电强度试验电压介电强度试验电压
2倍额定电压十1000,但至少1500报警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电源端端子电磁干扰性应符合表10的规定。>65
单位为伏
GB/T14016—2018
干扰电压
干扰电流
耐久工作性能
报警器电源端端子电磁干扰性
10kHz~1MHz
>1MHz~30MHz
10kHz~150kHz
>150kHz~1MHz
>1MHz~30MHz
10 kHz~1 MHz
>1MHz~30MHz
10kHz~150kHz
>150kHz~1MHz
>1MHz~30MHz
dBμV/m
100~60
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报警器经受通电和断电交变工作后,机电式报警器应正常工作。外壳防护
报警器的外壳防护型式和等级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
报警器外壳防护等级
防护等级
试验方法
电源试验
环境条件
只有触及带电部分的危险
滴水和(或)中等机械损伤危险较大的水(或)机械损伤危险
较大的水和(或)机械损伤危险喷水危险、货物粉尘存在、严重机械损伤、腐蚀性气体
大量浸水危险
推荐适用处所
干燥居住处所、干燥的控制室
控制室、机炉舱(花钢板以上)、舵机舱、冷藏机室(氨装置室除外)应急机械室、一般贮藏室、配膳室、粮食库
浴室、机炉舱(花钢板以下)、围蔽的燃油分离室、围蔽的滑油分离室
压载泵舱、冷藏舱、厨房和洗衣间双层底中的轴隧或管道、干货舱露天甲板
机电式和电子式报警器直流流电源在额定电压变化土10%的情况下,各运行15min,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
GB/T14016—2018
5.1.2机电式和电子式报警器交流电源在额定电压下按照表12中每一种组合各运行15min,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
5.1.3机电式和电子式报警器蓄电池电源,充电期间接于蓄电池额定电压变化为一25%~十30%,充电期间未接于著电池额定电压变化为一25%~十20%,各运行15min,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5.2高温试验
试验按GB/T2423.2—200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机电式报警器试验持续时间为2h,电子式报警器试验持续时间为16h,在试验中和试验后,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表12报警器电源电压变化
电压变化
湿热试验
瞬态(恢复时间1.5s)
频率变化
瞬态(恢复时间5s)
5.3.1报警器设置在试验箱内,调节箱温至25℃士3℃,使报警器达到温度稳定,然后按表13所示周期循环2次。
高温高湿
低温高湿
报警器湿热试验条件
相对湿度
>95凝露
3±1/2
9±1/2
5.3.2在第一个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开始2h,及第2个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最后2h,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
5.3.3试验结束后,将报警器从箱内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允许用手将报警器所有能接触到的表面和部件上的水渍抹去),在2h内,完成报警器主要性能测试。测试时,首先测量绝象电阻,然后进行介电强度试验,试验应历时1min,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试验后,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5.4盐雾试验
5.4.1报警器的金属电镀件和室外整机耐盐雾性能试验按GB/T2423.17—2008.GB/T2423.189
GB/T14016—2018
201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5.4.2金属电镀件试验结束后,用室温下的流动清水轻轻冲洗试验样品表面盐沉积物,再在蒸水中漂洗,然后检查试验表面,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5.4.3室外整机试验结束后,将报警器置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将报警器用室温下的流动清水轻轻冲洗,除去盐的沉积物,然后立即干燥,检查报警器应符合4.3.3.2的要求。5.5低温试验
按GB/T2423.1一200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机电式报警器试验持续时间为2h,电子式报警器试验持续时间为16h,在试验中和试验后,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5.6倾斜、摇摆试验
按GB/T2423.101一200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时,报警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向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倾斜22.5,各方向试验时间为15min:前后,左右两个水平轴各摇摆士22.5°,其周期为10s,方向试验时间为15min。带电机报警器试验时间以轴承温升稳定为原则,并只做电机轴向二方向的倾斜试验。试验结束后,进行性能指标的测量和对外观、结构的检查,在试验中和试验后,报警器应能可靠工作。
5.7振动试验
5.7.1报警器应采用与在船上相同的安装状态和方式刚性地固定在振动台上,并通电进行工作。按表14规定的频率与振动往复扫描1次~3次。检查有无共振现象,扫描方式应为对数或线性,对数扫描速度1倍频程/min,线性扫描速度15Hz/min。表14#
报警器振动试验条件
振动参数
频率/Hz
位移/mm
加速度/(m/s)
一般舱室
在往复机上及舵机室内
25~100
柴油机排气管之类振动剧烈场所根据具体情况
作特殊规定
5.7.2在最大共振点作2h的耐久振动。若无明显的共振点,则在30Hz频率上作2h耐久振动。5.7.3检查危险频率,振幅放大率一般应不大于5。5.7.4报警器应在三个轴向(垂、横、纵)依次进行上述试验。5.7.5报警器如有多种安装方式,则对每种方式都需考核。注:带减振器的产品,带减振器一起做。5.8声光报警性能试验
5.8.1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应符合以下规定:
a)声学测量仪器应符合GB/T3785.2—一2010中规定的2型或2型以上声级计,也可采用其他同等性能的测量仪器,光学测量仪器包括照度器和频内测量仪:声级计、滤波器和声级校准器的检定,应符合GB/T3785.1一2010中规定的定期检定:b)
传声器采用无规人射型,并符合5.8.1a)中有关规定;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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