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670.23-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670.23-2017
中文名称: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23部分:致畸试验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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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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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
方法
致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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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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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15670.23-2017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23部分:致畸试验
GB∕T15670.23-2017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5.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670.23—2017
部分代替GB/T15670—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23部分:致畸试验
Toxicological test methods for pesticides registration-Part23:Teratogenicity study
2017-07-12发布wwW.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02-01实施
GB/T15670《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金霍恩氏法;
第3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序贯法;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概率单位法;第5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第6部分:急性吸人毒性试验;
第7部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第8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第9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第10部分:短期重复经口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人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3部分:亚慢性毒性试验;
第14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第15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第16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17部分:哺乳动物精原细胞/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18部分: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第19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20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第21部分:体内哺乳动物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UDS)试验;GB/T15670.23—2017
第22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DNA损害与修复/程序外DNA合成试验;第23部分:致畸试验;
第24部分:两代繁殖毒性试验;第25部分:急性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第26部分:慢性毒性试验;
第27部分:致癌试验;
第28部分: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第29部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本部分为CB/T15670的第2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T15670-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本部分与GB/T156701995的致畸试验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和调整了标准的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增加了部分章节内容(见第1章、第2章、第3章、第5章、第6章、7.1和第9章);修改了对实验动物的要求(见7.2,1995年版的15.3);修改了剂量和分组的内容(见7.3,1995年版的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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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表、内脏和骨骼检查项目中,删去了检查项目表格(见7.4.4.2、7.4.4.3和7.4.4.4,1995年版的15.9.3和15.9.4);
一内脏和骨骼观察中,增加了观察程序、骨骼染色方法和家免内脏观察和骨骼观察的内容(见7.4.4.3和7.4.4.4,1995年版的15.9.4)。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宁张丽英、陶传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67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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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23部分:致畸试验
GB/T15670的本部分规定厂致畸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致畸试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670.23—2017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致畸性
teratogenicity
在胚胎发育期引起子代永久性结构和功能异常的化学物质的特性。3.2
maternal toxicity
母体毒性
引起亲代雌性妊娠动物直接或间接的健康损害效应。4试验目的
检测妊娠动物接触受试物后引起的子代致畸可能性。5试验概述
将性成熟期的雌性动物与雄性动物进行交配,将确认怀孕的雌性动物随机分配到各个剂量组,在妊娠动物的胚胎发育器官形成期给予受试物染毒,并在子代预期出生前将母体处死,取出子宫,检查吸收胎、活胎、死胎及胎仔的外观、内脏和骨骼畸形情况。6
仪器与试剂
6.1仪器
实验室常用设备、生物显微镜及体视显微镜、游标卡尺(百分尺)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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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试剂
6.2.1茜素红贮备液:茜素红饱和液(溶剂为50%乙酸)5.0mL、甘油10.0mL、1%水合氯醛60.0mL混合,放人棕色瓶中(适用于不剥皮法骨骼染色)。6.2.2茜素红应用液:取贮备液3mL~5mL,用1g/100mL~2g/100mL氢氧化钾液稀释至1000mL,存于棕色瓶中。
6.2.3茜素红溶液:茜素红0.1g、氢氧化钾10g,与蒸馏水1000mL混合,临用前配制(适用于剥皮法骨骼染色)。
6.2.4透明液A:甘油200mL、氢氧化钾10g,与蒸馏水790mL混合。6.2.5透明液B:H油与蒸馏水等量混6.2.6固定液(Bouins液):2.4.6-三硝基酚(苦味酸)饱和液75份、甲醛20份,与冰乙酸5份混合。7试验方法
7.1受试物配制
受试物应新鲜配制如果有资料表明其溶液储存稳定·也可不必新鲜配制。固体受试物应溶于或悬浮于适当的容剂或介质中,液体受试物可直接使用或稀释后使用,根据受试物的理化性质选择所用的溶剂或介质。通常首选溶剂为水,不溶于水的受试物可使用食用油如橄榄油,玉米油等,不溶于水或油的受试物可使用羧甲基维素钠凝粉等配成混悬液7.2实验动物
动物选择
试验首选动物为大鼠或家免,选用健康、性成熟的雄性动物和性成熟的未经交配的唯性动物。试验开始时动物体重差异不应超过同性别平均体重的主2%所用动物应注明种类品系、性别、体重和周龄。
7.2.2动物性别和数量
动物适应5d-7d,雌性和雄性动物通常按1:1或2:1比例合笼交配,为获得足够的胎仔来评价受试物的致畸作用,每个剂量水平的妊娠动物,大鼠至少16只,家免至少12只。7.2.3饲养条件
实验动物饲养条件应符合GB14925的有关规定。实验期间自由饮水和摄食,妊娠动物应单笼饲养。
7.3剂量及分组
试验至少设3个试验剂量组、一个阴性对照组和一个阳性对照组(首次开展致畸试验的实验室或人员,应增设阳性对照组)。高剂量原则上应使部分孕鼠或孕免出现毒性反应,如体重轻度减轻,如果母体动物有死亡发生,应不超过母体动物的10必;低剂量组不应出现可观察到的毒性作用:在高剂量和低剂量间可按几何级数设计中间剂量,试验剂量的设计参考急性毒性、短期重复经口染毒毒性,亚慢性毒性、人体实际摄入量等资料进行,最好通过预试验进行剂量设计。阴性对照组除不给受试物外,其余处理均同剂量组。大鼠常用阳性对照物为敌枯双(0.5mg/kg体重~1.0mg/kg体重)、五氯酚钠(30mg/kg体重)、阿斯匹林(250mg/kg体重~300mg/kg体重)及维生素A(7500μg/kg体重~13000μg/kg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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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黄醇当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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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试物的毒性较低,在1000mg/kg体重的剂量对胚胎无明显毒性或致畸作用,则不需要再设其他剂量组,若预试验高剂量仅有母体毒性,对胎仔无不良影响,也可不必再设其他剂量组,可仅设计一个剂量水平。
7.4操作步骤
7.4.1染毒途径
受试物通常经口灌胃给予,也可选用与人接触暴露相同的途径给于。每日灌胃一次,时间地点应相同,并按母体体重来确定给予受试物的量,一般从第5天开始每隔3d称一次体重,以调整灌胃剂量,灌胃量一般按5mL/kg体重~10mL/kg体重给予,各组灌胃体积致7.4.2受孕动物的检查和染毒
性成熟雌、雄大鼠按1:1或2:1同笼后,每日早晨检查雌鼠阴道是否有阴栓或进行阴道涂片检查是否有精子,查出阴栓或精子,认为该鼠已交配,当日作为受孕零天。性成熟雌雄家免按1:1或2:1同笼后,雌兔和雄免交配当日作为受孕零天。将检出的“孕鼠”或“孕”随机分到各组,并称重和编号。大鼠孕后6d-15d家兔擎后6d18d每天给于受试物染毒7.4.3母体观察
每口对母鼠或母兔进行临床观察包括皮肤
、黏膜呼吸神经看为和四肢活动等情况,毛发眼睛、
,发现虚弱或额死的动物应进行隔离或处及时记录各种中毒反应,包括发生时间、表现程度和持续时道死,母体有流产或早产征兆应及时剖检。在受孕第0天,第称孕鼠或孕兔体重。
胎仔观察
检查前处理
天、给予受试物期间每隔Bd及处死当日一天(大鼠妊娠第20天、家兔妊娠第29天)处死娠母体。剖腹取出子管,称重带有胎体于分娩前-
的子宫,以求出妊娠雌性动物的净增重。记录黄体数、着床数、吸收胎、死胎(早死胎和晚死胎)及活胎数。对每只活胎进行外观检查
对大鼠,每窝的1/2活胎用于骨骼检查,其余的/2活胎用于内脏检查。对家免,应对所有的活胎进行骨骼和内脏检查。7.4.4.2外观检查
逐一记录活胎仔的性别、体重、体长、尾长(仪对大鼠),并检查胎仔外观有无异常。如头部有无脑膨出、露脑、小头、小耳、小眼、无眼和静眼、免唇、下颌裂,躯干部有无腹裂、脐疝、脊柱弯曲,四肢有无小肢、短肢、并趾、多趾、无趾等畸形,尾部有无短尾、卷尾、无尾,肛门有无闭锁等。7.4.4.3内脏检查
对大鼠,将每窝的1/2活胎鼠放人Bouins液中固定2周,做内脏检查。先用自来水冲去固定液,将鼠仰放在石蜡板上,剪去四肢和尾,用刀片在头部横切或纵切共5刀,再剖开胸腔和腹腔。按不同部位的断面观察器官的大小、形状和相对位置。正常切面见图1。a)经口从舌与两口角向枕部横切(切面1),可观察大脑、间脑、正脑、舌及题裂;b)在眼前面作垂直纵切(切面2),可见鼻部;c)
从头部垂直通过眼球中央作纵切(切面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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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沿头部最大横位处穿过脑作切面(切面4);注:以上切面的目的可观察舌裂、双叉舌、裂,眼球、鼻畸形、脑和脑室异常。e)沿下颚水平通过领部中部作横切(切面5),可观察气管、食管和延脑或脊髓。图1大鼠头部正切面图
以后自腹中线剪开胸、腹腔,依次检查心、肺、横隔膜、肝、胃、肠等脏器的大小、位置,查毕将其摘除,再检查肾脏、输尿管、膀胱、子宫或罩丸位置及发育情况,然后将肾脏切开,观察有无肾孟积水与扩大。对家免,对每只胎仔进行仔细解剖,对至少1/2的胎仔应进行头部解剖观察,包括脑、眼、鼻腔、口腔和舌头等。其胸、腹腔脏器观察参照大鼠解剖程序进行。7.4.4.4骨骼检查
骨骼标本制作方法一:将每窝1/2的活胎放人95%乙醇中固定2周~3周,取出胎仔流水冲洗数分钟后放人1g/100ml~2g/100mL的氢氧化钾溶液内(至少5倍于胎仔体积)8h~72h,透明后放入茜素红应用液中染色16h~48h,每天轻摇1次~2次,至头骨染红为宜。再放人透明液A中1d~2d,放入透明液B中2d~3d,至骨骼染红而软组织基本褪色骨骼标本制作方法二(剥皮法):将胎鼠去皮、去内脏及脂肪后,放人茜素红溶液染色约24h,当天摇动玻璃瓶2次3次,待骨骼染成红色时为止。将胎鼠换人透明液A中1d~2d,再放人透明液B中2d~3d。待胎鼠骨骼已染红,而软组织的紫红色基本褪去,可换至甘油中。胎仔骨骼检查:将骨骼标本放人小平血中,用透射光源,在体视显微镜下作整体观察,然后逐步检查骨骼。测量头顶间骨及后头骨缺损情况,然后检查胸骨的数目、缺失或融合(胸骨为6个,骨化不全时首先缺第5胸骨、次为缺第2胸骨),肋骨通常12对~13对,常见畸形有融合肋、分叉肋,波状肋、短肋、多肋(常见14肋)、缺肋、肋骨中断。脊柱发育和椎体数目(颈椎7个,胸椎12个~13个,腰椎5个~6个,骶椎4个,尾椎3个~5个),有无融合、纵裂等。最后检查四肢骨,包括形状和数目。观察完的标本可放人甘油中保存。
家免的骨骼检查,参照大鼠骨骼观察程序进行。8试验结果和评价
将试验结果列表,应包括实验动物数、母体平均体重、母体平均净增重、受孕动物数、黄体数、着床数、吸收胎数、活胎数、死胎数及百分率、胎仔的情况「体重、体长、尾长(仅对大鼠)、畸胎的类型(包括外观、内脏和骨骼),计算动物总畸胎率和某单项畸胎率。所有数据应采用合理的统计方法进行处理,应将各剂量组的指标与对照组进行显著性检验。活胎率=活胎数/胎鼠(兔)数×100%死胎率=死胎数/胎鼠(兔)数×100%吸收胎率=吸收胎数/着床数×100%..
......
.(1)
(2)
每组动物总畸胎率=出现畸形的活胎总数/该组母体所产生的活胎总数×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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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组动物单项畸胎率=出现某种畸形的活胎总数/该组母体所产生的活胎总数×100%(5)根据试验结果,提出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水平和观察到有害作用最低剂量水平,如有致畸效应,提出最小致畸剂量,在进行结果评价时,应考患所用动物品系的历史资料,包括自发畸变种类和频率。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试验名称、试验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报告编号;a
试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样品受理日期和封样情况;b)
试验开始和结束日期、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日期;c
试验摘要;
受试物名称、有效成分美国化学文摘登录号(CAS号)(如已知)、代码(如有)、纯度(或含量)、剂型、生产日期(批号)、外观性状、配制所用溶剂和方法;实验动物种属、品系、级别、数量、休重、周龄、性别、来源(供应商名称、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号D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检疫、适应情况,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包括温度、相对湿度、饲料、单笼饲养或群饲、实验动物设施使用许可证号;剂量和组别:包括选择剂量的原则或依据、剂量和组别、动物分组方式和每组每种性别动物数;g)
试验条件和方法:包括主要仪器设备、染毒途径、染毒方案、试验周期、观察指标等;试验结果:体重、妊娠情况、黄体数、着床数、吸收胎数、活胎数、死胎数及百分率,胎仔的情况【体重、体长、尾长(仅对大鼠)]、畸胎的类型(外观、骨骼和内脏)、数目及百分率,结论:受试物对母体及其后代作用的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水平(NOAEL)和观察到有害作j
用最低剂量水平(LOAEL),明确受试物是否有致畸作用,如有致畸效应,提出最小致畸剂量;原始记录保存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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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23部分:致畸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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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75字数14千字2017年7月第一版
2017年7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54150定价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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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10)685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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