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066-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7066-2018
中文名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treatment of rural domestic wast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12-28
实施日期:2018-12-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92147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10固态废物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出版日期:2019-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侯月丽、王加倩、顾长青、黄麟、丁凡、曾云清、覃柳、陈红霞、段敏、覃雅芳、王毅松、范荣妹、孔肖菡、汪东华、沈艳、何苗苗、王全永、黎烽、解林华、李建德、应珊婷、王均平、唐岱、华歆雨、华朗、周广军、邓希妍、熊唯
起草单位: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靖江市人民政府、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扬中市人民政府、东海县人民政府、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宜城市人民政府、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
归口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处理的基本要求,分类投放与收集、运输、处理和运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规划保留的行政村、自然村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的处理。农村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标准内容
ICS13.03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7066—2018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
Guidelines for treatment of rural domestic waste2018-12-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12-28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分类投放与收集
运行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径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分类GB/T37066—2018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GB/T37066—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靖江市人民政府、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扬中市人民政府、东海县人民政府、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宜城市人民政府、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月丽、王加倩、顾长青、黄麟、丁凡、曾云清、覃柳、陈红霞、段敏、覃雅芳、王毅松、范荣妹、孔肖菌、汪东华、沈艳、何苗苗、王全永、黎烽、解林华、李建德、应珊婷、王均平、唐岱、华歆雨、华朗、周广军、邓希妍、熊唯。1范围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
GB/T37066—2018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处理的基本要求,分类投放与收集、运输、处理和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保留的行政村、自然村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的处理。农村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5086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NY/T2065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NY/T2374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村生活垃圾
ruraldomesticwaste
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4基本要求
4.1垃圾处理应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用因地制宜、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就地利用、集中处理的方式。
4.2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常识,实施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4.3有条件的农村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5分类投放与收集
5.1根据所在村服务人口数量、分布以及设施服务范围,配备适量的垃圾收集设施.如垃圾桶、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站等
5.2垃圾收集设施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宜布于农村居民习惯的垃圾投放点,方便使用;设施表面应有明显标志,并符合GB/T19095的规定5.3垃圾收集设施应符合相关环境卫生安全要求,密封、防渗漏,及时维护和更换。应定期清扫垃圾收GB/T37066—2018
集设施内部及周边区域,喷洒消毒药水,消杀控制蚊、蝇、鼠、蟑螂等,做好卫生防疫工作。5.4垃圾收集站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标识,配备相应的供电、给排水、压缩、除臭等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及时修复。5.5应指导农村居民将生活垃圾参照附录A分类投放到指定的设施或地点。5.6可堆肥垃圾应投放至指定投放点,单独收集。5.7可回收物(纸类、金属、玻璃、塑料等)应进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回收利用5.8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清运和处理,并遵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5.9垃圾的收集频率,宜根据垃圾的性质和排放量确定,由垃圾收集人员定时收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条件的农村宜上门收集。6运输
6.1应考虑村庄人口密度、乡镇道路状况及村庄垃圾收集站(点)至市/县或集中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输距离等因素,按照总体规划,选择运输模式,合理设置转运站和服务半径。6.2宜采用密闭式运输
6.3运输距离较短且条件成熟的地区,宜采用定点收集十直接运输”模式。垃圾实际运输距离较远且运量较大,宜采用转运模式。
6.4应依据垃圾清运服务半径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站。转运站应保持通风、除尘、除臭及排水设施设备完好。
6.5垃圾运输车辆的使用、维修应规范管理7处理
7.1一般要求
应因地制宜地选择城乡一体化处理或其他处理模式,并符合下列要求:按照总体规划,结合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利用现有的环境卫生、可再生能源和环境污a)
染处理设施,合理配置地区公共环境卫生设施资源;处理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既考虑建设成本,也应考虑运行成本;b)
条件成熟的地区宜建立跨村域、镇域、县域的“收集-转运-处理”环卫作业链,优化配置生活垃c)
圾收集、运输及处理资源,建立一定规模的处理设施;偏远地区的可堆肥垃圾应就地简易堆肥利用;有害垃圾可考长期收集,达到一定量后实施d)
次转运;
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7.2技术路径
城乡一体化处理应配置完善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由乡镇建设可以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压缩)设施,再纳入县级以上垃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不具备城乡一体化处理条件的,可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就近规划、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径参见附录A。7.3工艺
7.3.1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分类参见附录B7.3.2可堆肥垃圾应就近进行堆肥处理或厌氧消化处理,综合利用。产生的沼渣和沼液及其处理应符合NY/T2065、NY/T2374的要求。2
7.3.3垃圾填埋应符合GB50869的规定、GB/T37066—2018
7.3.4垃圾可集中收集运输至垃圾楚烧厂进行处理。不得使用简易楚烧技术和设备。8运行管理
1制度
应制定相关的运行、维护、监督、投诉、档案等管理制度,宜实施信息化管理。8.2人员
8.2.1应根据行政村区域、人口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适量的工作人员,并明确职责8.2.2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以及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工作期间应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志;及时做好工作记录。8.3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8.3.1垃圾收集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GB/T12801的要求。8.3.2垃圾堆肥处理设施、垃圾厌氧消化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GB/T12801的要求。
8.3.3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8.4
监督与投诉处理
8.4.1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应进行定期监督以及人员考核。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分析评估,加以改进,并给予反馈。8.4.2
GB/T37066—201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径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径见图A.1。可回收物
生活垃圾
有害垃圾
可堆肥垃圾
其他垃圾
再生资源
回收体系
资源回收利用
根据环保
收集点
部门要求
村庄就地资源化利用
收集房
城乡一体化
处理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径
安全处理
填埋/焚烧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分类见表B.1。表B.1
处理垃圾类别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www.bzxz.net
可堆肥垃圾
其他垃圾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分类处理工艺技术
循环利用或资源回收
按环保要求处理
堆肥、厌氧产沼
填埋或焚烧
建议由政府建立有害物品的回收系统GB/T3706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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