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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000.1-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0000.1-2014

中文名称: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 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standardization—Part 1:Standardization and related actives—General vocabula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5-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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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标准化 工作指南 相关 活动 通用 术语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120标准化总则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20000.1-2002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49.0

出版日期:2015-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逄征虎、白殿一、吴学静、王益谊、张宇春、朱玉华、薛海宁、刘慎斋、陆锡林、朱平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20000.1-2014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 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20000.1-2014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T20000的本部分界定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标准化及其他相关领域。本部分也可为诸如标准化基本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提供相应的基础。
GB/T20000《标 准 化 工 作 指 南》、GB/T1《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GB/T20001《标 准 编 写 规 则》、
GB/T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和 GB/T20003《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共同构成支撑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
GB/T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拟分为如下几部分: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第3部分:引用文件;
———第4部分:国家标准英文译本翻译通则;
———第5部分:国家标准英文译本通用表述;
———第6部分: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第7部分:管理体系标准的论证和制定;
———第8部分:阶段代码系统的使用原则和指南;
———第9部分:采用其他国际标准化文件。
本部分为 GB/T2000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T20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
与 GB/T20000.1—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重新定义了5个术语,即:标准化(见3.1)、标准(见5.3)、规程(见5.6)、术语标准(见7.2)、试验标准(见7.5),并将“国际标准的采用”修改为“规范性文件的采用”,同时修改了定义(见12.1);
———增加了16个术语及其定义,即:标准化文件(见5.2)、行业标准(见5.3.4)、企业标准(见5.3.6)、标准化技术组织(见6.5)、技术委员会(见6.5.1)、分技术委员会(见6.5.2)、工作组(见6.5.3)、分类标准(见7.4)、指南标准(见7.8)、起草(见11.4)、编制(见11.5)、制定(见11.6)、一致性程度(见12.1.1)、等同(见12.1.1.1)、修改(见12.1.1.2)、非等效(见12.1.1.3);
———根据ISO/IEC指南2:2004对部分术语做了如下修改:
● 将“标准化(的)对象”修改为“标准化对象”,见3.2;
● 将“权力机构”修改为“权力机关”,见6.6;
● 将“权宜性条款”修改为“视同符合条款”,见5.7.1、9.6、13.3.2;
● 将“重印”修改为“重印版本”,见11.11;
———根据ISO/IEC指南2:2004对部分定义做了如下修改:
● “Preparation”在文中统一译为“编制”,见第11章;
● 其他一些术语的定义的修改见3.7、4、5.1、5.4、5.5、8.1、8.8、8.9、9.5、9.5.1、9.5.2、11.1、11.7、11.8;
———将涉及标准的采用的术语及定义调整为规范性文件的采用,见12.1;
———将涉及法规引用标准的部分术语及定义调整为规范性文件引用标准,见第13章;
———将 GB/T20000.1—2002中有关合格评定的术语及其定义删除,并增加引用 GB/T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见第14章。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IEC指南2:2004《标准化和相关活动 通用词汇》。
本部分与ISO/IEC指南2:2004相比存在结构变化。根据 GB/T1.1—2009的规则将ISO/IEC指南2:2004中未编号的“范围”一章编为第1章;未编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编为第2章。因此,本部分其他章和术语条目的编号中章编号相对于ISO/IEC指南2:2004的章编号加“2”;某些章中术语条目的编号由于增加了一些新的术语条目而重新依次编号,其他术语条目的编号与ISO/IEC指南2:2004
中的术语条目的编号一一对应。
本部分与ISO/IEC指南2:2004相比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
———重新定义了5个术语,即:标准化(见3.1)、标准(见5.3)、规程(见5.6)、术语标准(见7.2)、试验标准(见7.5),以完善对这些概念的界定;同时将“国际标准的采用”修改为“规范性文件的采用”并修改了定义(见12.1),以扩充“采用”的适用范围;删除了ISO/IEC指南2:2004的11.4术语“强制性标准”,其定义不适于我国通常使用的该术语的含义;附录 A 列出了被本部分重新定义和删除的ISO/IEC指南2:2004相关术语及定义,以便将本部分的相关术语及其定义与ISO/IEC指南2:2004中的相关术语及其定义对照;
———增加了16个术语及其定义,即:标准化文件(见5.2)、行业标准(见5.3.4)、企业标准(见5.3.6)、标准化技术组织(见6.5)、技术委员会(见6.5.1)、分技术委员会(见6.5.2)、工作组(见6.5.3)、分类标准(见7.4)、指南标准(见7.8)、起草(见11.4)、编制(见11.5)、制定(见11.6)、一致性程度(见12.1.1)、等同(见12.1.1.1)、修改(见12.1.1.2)、非等效(见12.1.1.3),以满足标准化工作交流的需要;
———将ISO/IEC指南2:2004第11章的标题“在法规中对标准的各种引用”修改为“在规范性文件中引用标准”,并将“引用标准”(见13.1.1)、“注日期引用(对标准的)”(见13.2.1)、“不注日期引用(对标准的)”(见13.2.2)的定义中的“法规”修改为“规范性文件”,以扩充引用标准中“注日期引用”和“不注日期引用”方式的适应范围。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逄征虎、白殿一、吴学静、王益谊、张宇春、朱玉华、薛海宁、刘慎斋、陆锡林、朱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935.1—1983、GB/T3935.1—1996;
———GB/T20000.1—200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7000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GB/T27000—2006,ISO/IEC17000:2004,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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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0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H/T 20000.1—2014
代替GB/T20000.1·-2002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uidelines for standardization-Part 1: Standardization and related actives-General vocabulary(ISO/IEC Guide 2:2004,Standardization and related actives--General vocabulary,MOD)
2014-12-31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5-06-01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推化
标准化的目的
规范性文件的种类
标难和法规的负责机构
标准的类别
标的协调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规范性文件的结构·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规范性文件的实施
在规范性文件中引用标推
合格评定
GB/T 20000.1—2014
附录A(资料性附录)被本部分重新定义和删除的ISO/IEC指南2:2004相关术语及定义索
GB/T 20000.1-2014
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1标准化T作导则\、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GB/T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和GB/T20003《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共同构成支撑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GB/T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拟分为如下几部分: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一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一第3部分:引用文件;
一第4部分:国家标准英文译本翻译通则;第5部分:国家标准英文译本通用表述:第6部分: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第7部分:管理体系标准的论证和制定;一第8部分:阶段代码系统的使用原则和指南,第9部分:采用其他国际标准化文件。本部分为GB/T20000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20000.1一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与GB/T20000.1一2002相比,士要技术变化如下:重新定义了5个术语,即:标准化(见3.1)、标准(见5.3)、规程(见5.6)、术语标准(见7.2)、试验标雅(见7.5),并将“国际标准的采用\修改为\规范性文件的采用,同时修改了定义(见12.1);增加了16个术语及其定义,即:标准化文件(见5.2)、行业标准(见5.3.4)、企业标准(见5.3.6)、标准化技术组织(见6.5),技术委员会(见6.5.1)、分技术委员会(见6.5.2)、T.作组(见6.5.3)、分类标准(见7.4)、指南标准(见7.8)、起草(见11.4)、编制(见11.5)、制定(见11.6)、一致性程度(见12.1.1),等同(见12.1.1.1)、修改(见12.1,1.2)、非等效(见12.1.1.3);—-根据IS0/IEC指南2:2004对部分术语做了如下修改:·将“标准化(的)对象”修改为\标准化对象”,见3.2;*将“权力机构”改为\权力机关”,见6.6;将“权宜性条款”修改为“视同符合条款”,见5.7.1,9.6、13.3,2;,将\重印\修改为重印版本”,见11.11;—根据ISO/IEC指南2:2001对部分定义做了如下修改:●“Preparation\在文中统一译为\编制”,见第 11章;其他一些术诉的定义的修改见3.7、4、5.1、5.4、5.5、8.1、8.8、8.9、9.5、9.5.1.9.5.2、11.1、11,7,11.8;
将涉及标准的采用的术语及定义调整为规范性文件的采用,见12.1;将涉及法规引用标准的部分术语及定义调整为规范性文件引用标准,见第13章;—-将GB/T20000.1—2002中有关合格评定的术语及其定义删除,并增加引用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见第14章。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IEC指南22004%标准化和相关活动通用词汇》。本部分与ISO/IEC指南2:2004相比存在结构变化。根据GB/T1.1-2009的规则将ISO/1EC指GB/T20000.1—2014
南2:2001中未编号的\范国”二竞编为第1章:未编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编为第2章。因此,本部分其他章和术语条目的编号中章编号相对于IS0/IFC指南2,2004的章编号加\2”;某些章中术语条民的编号由于增加了一些新的术语条目而重新依次缩号其他术语条目的编号与ISO/IEC指南2:2004中的术语条目的编号一一对应。本部分与ISO/IEC指南2:2004相比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一重新定义了5个术语,即:标准化(见3,1)、标准(见5.3)、规程(见5.6)术语标准(见7.2)、试验标准(见7.5),以完善对这些概念的界定;同时将“国际标准的采用”修改为“规范性文件的采用”并修改了定义(见12.1),以扩充“采用”的适用范围;删除了IS()/IEC指南2:2004的11.4术语\强制性标准”,其定义不适于我国通常使用的该术语的含义;附录A列出了被本部分重新定义和删除的ISD/IEC指南2:2004相关术语及定义,以便将本部分的相关术语及其定义与IS0/IEC指南2:2001中的相关术语及其定义对照:增加了16个术语及其定义,即:标准化文件(见5.2),行业标准(见5.3.4)企业标准(见5.3.6)标准化技术组织(见6.5)、技术委员会(见6.5.1)、分技术委员会(见6.5.2)、工作组(见6.5.3),分类标准(览7.4)、指南标准(见7.8)、起草(见11.4)、编制(见11.5)、制定(见11.6),一致性程度(见12.1.1)、等同(见12.1.1.1)、修改(见12.1.1.2)、非等效(12.1.1.3),以满足标准化工作交流的需要;
一将IS0/1EC指南2:2004第11章的标题\在法规中对标准的各种引用”修改为“在规范性文件中引用标准”,并将引用标准\(见13.1.1)、“注日期引用(对标准的)\(见13.2,1)、“不注口期引用(对标准的)”(见13.2.2)的定义中的“法规”修改为“规范性文件”,以扩充引用标准中“注甘期用”和“不注甘期引用”方式的适应范围。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6)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推化研究院、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逢征虎、口殿·一、吴学静、王益谊,张宁春、朱玉华、薛海宁、刘慎斋、陆林、朱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3935.1—1983,GB/T 3935.1- 1996,--GB/T20000.1--2002.
GB/T 20000.1—2014
制定GB/T20000的本部分的目的在于,促迹从事标准化T作的机构和人员间的相互理解。本部分不重复其他权威术讲间典从通用角度对术语所界定的定义。表达具体概念的术语,通常可由表达一般概念的术语组合而成。因此后一类术语就形成了“建筑构件”,本部分采用广这种方法选择术语并缩写定义。这样,再增添的术语,就可以按照本部分的框架,很容易地构建起米。例如,安全标准可定义为,“免除了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的状态(见 4,5对安全的定义的标准”
当本部分中已经界定的术语在其他定义和注中首次出现时,这些术语用黑体字印刷,某些定义的注,提供进一步的说明、解释或示例,以帮助对所指称的概念的清晰理解。1范围
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 20000.1—2014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20000的本部分界定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及其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标准化及其他相关领域。本部分也可为诸如标准化基本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提供相应的基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尽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27000—2006,ISO/IEC17000:2004,IDT)3标准化wwW.bzxz.Net
标准化standardizatiun
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住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注1:标准化活动确立的条款,可形成标准化文件,包活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注2:标谁化的主要效益在于为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预期目的改进它们的适用性,促进贸易,交流以及技术合作。3.2
标准化对象subjectof standardization需要标推化的主题。
注1:本部分使用的“产品、过程或服务”这“表述,管在从广义上囊括标准化对象,宜等同地理解为包括诸如材料、元件、设备,系统、接口、协议、程序、功能、方法或活动。注2;标准化可以限定在任何对象的特起方面,例如,可对子的尺码和耐用性分别标准化。3.3
标准化领域field of standardization组相关的标准化对象。
注:例如工程、运输、农业、旺和单位均可视为标准化领域。3.4
最新技术水平stateofthear
在定时期内,其于相关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相应技术能力所达到的高度。
公认的技术规则acknowledgedTuleof techunology大多数有代表性的专家承认的能反映最新技术水平的技术条款。注:针对技术对象的规范性文件,若由各利益相关方通过商和协商一致程序合作编制,则在批准时视为公认的技术规则。
GB/T 20000.t-2014
标准化层次Ievelof standardization标准化所涉及的地理、政治或经济区域的范围。注:标准化可在全球,区域或国家层次上,在一个国家的某个地区内,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企业层饮上,以至企业内车问和业务室等各个不同层饮上进行。3.6.1
国际标准化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un所有国家的有关机构均而参与的标准化:3.6.2
区域标准化reglonal standardization仅世界某个地理、政治或经济区域内的国家的有关机构可参与的标准化。3.6.3
国家标准化
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在国家层次上进行的标准化。
provincial standardization
地方棕准化
在国家的某个地区层次上进行的标准化。3.7
协商致
coosensus
普遍同意,即有关重要利益相关方对于实质性问题没有坚持反对意见,同时按照程序考惠广有关各方的观点并且协谢了所有争议,注:协商一教并不意殊着全体·-致同意。4标准化的目的
注:标准化的一般日的是基于3.1的定义。标准化可以有一个或多特延目的,以使产品、过程或服务适合其用途。这些目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品种控制、可用性、兼客性,互换性、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产品防护、相互理解,经济绩效、贸易。这些日的可能相互重登4.1
适用性,fitoess fur purpose
产品、过程或服务在具体条件下适合规定用途的能力。4.2
兼容性compatibility
诸多产品、过程或服务在特定条件下一起使用时,各自满足相应要求,被此间不引起不可接受的相互干扰的适应能力。
Einterchangeability
互换性
某一产品、过程或服务能用来代替另一产品、过程或服务并满足同样要求的能力注:功能方面的互换性称为“功能互换性”,堂虚方面的五换性称为“尺寸互换性”,4.4
品种控制warietycontrol
为了满足主导需求,对产品、过程服务的规格或类型数量的最佳选择。2
安全safet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的状态。GB/T 20000.1—2014
注;标准化考虑产品,过程或务的安全时,通常是为「获得包括诸如,人类行为等非技术因素在内的若干因常的最佳平衡,将伤害到人员和物低的可避免风险消除到可接受的程度。环境保护protection of environment使环境免受产品的使用、过程的操作或服务的提供所造成的不可接受的损害。产品防护productprotection
使产品在使用、运输或贮存过程中免受气候或其他不利条件造成的损害。5规范性文件的种类
规范性文件normative document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注1:“规范性文件”是诸如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等文件的通称。注2:“文件\可理解为记录有信息的各种媒介。5.2
标准化文件
standardizingdocumen
通过标准化循动制定的文件。
注:“标准化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可公开获得规范、技术报告等文件的通称。5.3
标准 standard
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法2:魏定的程序指制定标推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强序,注3:诸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等,由于它们可以公开获得以及必要时通过接正或修订保持与是新技术水平同步,因此它们被视为构成了公认的技术规则。其他层次上通过的标准,诸如专业协(学)会标准、企业标准等,在地域上可影响几个国家。5.3.1
国际标准
internatiooal standard
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际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5.3.2
reglonal standard
区域标准
由区域标准化组织或区域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5.3.3
国家标准 national standard
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5.3.4
industry standard
行业标准
出行业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3
GB/T 20000.1—2014
地方标准provincial standard
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5.3.6
companystandard
企业标准
由企业通过供该企业使用的标准。5.4
prestandard
试行标准
标准化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暂行文件,目的是从它的应用中取得必要的经验,再据以建立正式的标准。
规范specification
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注1,适宜时,规范宜指明可以判定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握序。注2:规范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个部分或标推以外的其他标准化文件:5.6
规程 code of practice
为产品、过程或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有关阶段推荐良好惯例或程序的文件。注:规程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个部分或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化文件。5.7
法规 regulation
由权力机关通过的有约束功的法律性文件。5.7.1
技术法规technical regulation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它或者直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通过引用标准、规范或规程提供技术要求,或者将标准、规范或规程的内容纳人法规中。注:技术法规可附带技术指导,列出为了遵守法规要求可采取的某些途径,即规同符含条款。6标准和法规的负责机构
机构body
(负责标准和法规)有特定任务和组成的法定实体或行政实体。注:桩树如组织,权力机关,公司和基金会等。6.2
组织organization
以其他机构或个人作为成员组成的,具有既定章程和自身管理部门的机构。6.3
标准化机构standardizing hody公认的从事标准化活动的机构。6.3.1
regional standardizing organization区域标准化组织
成员资格仅向某个地理、政治或经济区域内的各国有关国家机构开放的标准化组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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