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2871-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12871-2016
中文名称:畜类屠宰加工机械 猪皮刮毛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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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畜类
屠宰
加工
机械
猪皮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12871-2016 畜类屠宰加工机械 猪皮刮毛机
JB/T12871-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26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28712016
畜类屠宰加工机械
猪皮刮毛机
Animal slaughtering and processing machinery-Pigskin shavingmachine
2016-10-22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型号与基本参数
技术要求
6试验方法
7检验规则.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刮毛机基本参数,
JB/T12871—2016
JB/T12871—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食品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MIF/TC1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宁兴隆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肉类加工机械专业委员会、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向宏、吴建国、王国扣、周伟生、韩清华、赵有斌、万丽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畜类屠宰加工机械猪皮刮毛机
JB/T12871—2016
本标准规定了猪皮刮毛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将浸烫后的猪皮进行刮毛的猪皮刮毛机(以下简称刮毛机)。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786.1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图形符号和回路图第1部分:用于常规用途和数据处理的图形符号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208
GB/T5048
GB/T7311
GB/T7932
防潮包装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机械电气安全
包装机械分类与型号编制方法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06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
GB15179
GB16798
GB19891-
食品机械润滑脂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2005机械安全机械设计的卫生要求GB/T27519
JB7233bZxz.net
SB/T222
SB/T223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要求
包装机械安全要求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基本技术要求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机械加工技术要求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装配技术要求SB/T224
SB/T225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件技术要求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焊接、铆接件技术要求
SB/T226
SB/T229
3术语和定义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JB/T12871—2016
损伤率damagerate
由于刮毛机原因导致损伤(每张猪皮大于两处,每处大于2cm2)的猪皮数量占总加工猪皮数量的百分比。
刮毛率shavingrate
猪皮上去除猪毛部分的表面积占其总表面积的百分比。3.3
死区deadspace
清洗介质或清洗物不能达到的区域。在清洗过程中,产品,清洗剂、消毒剂或污物可能陷入,存留其中或不能被完全清除的区域。[GB19891—2005,定义39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eantimebetweenfailure
刮毛机相邻两次故障之间的平均约使用阶段累计工作时间与故障数的比值,单位为小时
生产能力
(h)。
production capacity
在单位时间内,刮毛机完成刮毛猪皮的数量,3.6
产品不能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悉(预防性维护除列4型号与基本参数
4.1型号
为张每小时(张h
刮毛机型号编制应考虑产品的结构特征。产品名称代号应符合GB/T7311的规定,由产品主要名称代号(居首)和产品辅助名称代号(居第二位)两部分组成。其中,产品主要名称代号用“刮毛”两汉“GM”表示,产品辅助名称代号用“猪皮”两汉学拼音的声母的组合“ZHP”表字首拼音字母的组合
示。其型号编制形式如下:
生产能力代号
物料特征代号
产品名称代号
示例:
生产能力,单位为张每小时(张/h)猪皮
刮毛机
4.2基本参数
刮毛机的基本参数见表1。
生产能力张/h
刮毛辊有效长度mm
适应猪皮宽度
刮毛率%
损伤率
喷淋水温度
喷淋水消耗量
正常工作噪声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h
轴承温
轴承最高温度
刮毛方式
5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刮毛机基本参数
150~300
≥1200
≤1000
≤400
≥600
JB/T12871—-2016
刮毛机应行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刮毛机材料的选择和设备结构的安全卫生应符合GB16798、GB19891-2005和GB/T27519的5.1.2
规定。
声响。
刮毛机应符合SB/T222的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使用稳定性刮毛机零部件的机械加工技术要求应符合SB/T223的规定。刮毛机装配技术要求应符合SB/T224的规定,运动部件应灵活,无卡带现象。刮毛机铸件技术要求应符合SB/T225的规定。刮毛机焊接技术要求应符合SB/T226的规定,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光滑。刮毛机各零部件的连接应可靠,各零部件拆卸、安装应方便,便于清洗。刮毛机各润滑部位应润滑可靠,不应有漏油现象。润滑油应符合GB15179的规定。刮毛机应运转平稳,运动零部件应动作协调、准确,操作时应动作灵活,无卡滞现象和异常5.1.11
刮毛机所用的原材料、外购配套零部件应符合使用要求,应有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否则应按产品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2外观质量要求
5.2.1刮毛机外观应整洁、光滑,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和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尖角及棱边。5.2.2刮毛机涂层部位应光滑细密、色泽均匀,不应有斑点、流挂、针孔、气泡和脱落等缺陷。涂料不得影响产品质量和造成污染危险。5.2.3刮毛机与猪皮接触的零部件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死区,便于清洗。3
JB/T12871—2016
5.3气动技术要求
5.3.1刮毛机需要配置气动系统时,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86.1和GB/T7932的规定。5.3.2刮毛机气动系统气路连接可靠,气动执行机构应动作正确,无漏气现象。5.4电气安全要求
5.4.1刮毛机电气安全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电路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动作准确,各电器线路接头应连接牢固并加以编号,导线不应裸露。操作按钮应可靠,并有急停按钮,指示灯显示应正常。5.4.2刮毛机除满足5.4.1的规定外,其安全性能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接地:刮毛机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端子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其电阻值不应超过0.12。b)绝缘电阻:刮毛机动力电路导线与保护接地电路间施加500Vd.c.电压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2。
c)耐电压强度:刮毛机动力电路导线与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最大试验电压1000V、保持近似1s时间,不应出现击穿、放电现象。5.5安全防护要求
5.5.1刮毛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7233的规定5.5.2刮毛机操作盘和现场安装的电器元件外壳安全防护应符合GB4208的规定,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的要求。
5.5.3刮毛机出现异常状况时应能停止运行。5.5.4刮毛机上应有安全防护装置,特别应防漏电。5.5.5刮毛机易脱落的零部件应有防松装置,各零件及螺栓、螺母等紧固件应可靠固定,不应因振动而松动和脱落。
5.6性能要求
刮毛机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5.6.2刮毛机应具有负载启动能力和过载保护措施。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试验环境温度为0℃~40℃;环境相对湿度≤90%。6.1.1
6.1.2海拨不超过1000m
6.1.3试验物料为正常浸烫后的带毛猪皮,6.2外观质量检查
用手感和目测检查刮毛机外观质量,应符合5.2的规定。6.3材质检查
检查刮毛机材质报告及质量合格证明书,应符合5.1.11的规定。6.4空运转试验
每台刮毛机装配完成后,均应做空运转试验,连续运转不少于60min,应符合5.1.10的规定。4
6.5零部件制造检查
按SB/T223的规定检查刮毛机零部件制造情况,应符合本标准5.1.4的规定。6.6装配情况检查
按SB/T224的规定检查刮毛机装配情况,应符合本标准5.1.5的规定。6.7铸件质量检查
按SB/T225的规定检查刮毛机铸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5.1.6的规定。6.8焊接部位检查
按SB/T226的规定检查刮毛机焊接部位,应符合本标准5.1.7的规定。6.9气动系统检查
按GB/T7932的规定检查刮毛机气动系统,应符合本标准5.3的规定。6.10电气安全试验
6.10.1接地装置测量
用电阻表测量刮毛机接地电阻,应符合5.4.2a)的规定。6.10.2绝缘电阻测量
JB/T12871—2016
用绝缘电阻表按GB5226.1的规定测量刮毛机绝缘电阻,应符合本标准5.4.2b)的规定。6.10.3耐电压强度试验
按GB5226.1的规定做刮毛机耐电压强度试验,应符合本标准5.4.2c)的规定。6.11
安全防护检查
用目测检查刮毛机安全防护,应符合5.5的规定。6.12工作噪声试验
在连续工作过程中,刮毛机的噪声按GB/T376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其噪声值应符合本标准表1的规定。
6.13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试验
刮毛机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问MTBF根据试验结果按公式(1)计算,计算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MTBF=t/N,(t)
式中:
t一一刮毛机的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N,(t)一一刮毛机在工作时问内的故障数,单位为次。6.14生产能力检查
在单位时间内,测量刮毛机完成刮毛猪皮的数量,计算生产能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1)
JB/T12871—2016
6.15性能检查
在生产现场观察刮毛机运行状况,应符合5.6的规定。6.16刮毛率检查
刮毛机正常工作后,计算刮毛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6.17损伤率检查
刮毛机正常工作后,计算损伤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7检验规则
7.1总则
刮毛机应经过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2
检验分类
刮毛机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
出厂检验
每台刮毛机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外观、材质、焊接、装配、标牌、技术文件、空运转性能、安全防护和电气安全。
7.4型式检验
7.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刮毛机应进行型式检验: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一停产一年以上再投产;
一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一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一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正常生产时间满两年。
7.4.2抽样及判定规则: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刮毛机中随机抽样,每次抽样1台。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全部项目合格则判型式检验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再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中安全性能不允许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8.1.1标牌应固定在刮毛机平整明显位置,标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除标示安全警示外,还应标示下列内容:一制造企业名称和商标:
一产品名称和型号;
一主要技术参数;
一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JB/T12871-2016
2在刮毛机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应加贴清晰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2894的8.1.2
规定。
8.2包装
8.2.1刮毛机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SB/T229的规定。2刮毛机外包装上除有本标准8.1规定的标志外,还应标注有“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储运8.2.2
标志,并符合GB/T191的规定。
8.2.3刮毛机应有可靠的包装,包装形式应符合运输装卸的要求。刮毛机包装应有可靠的防潮、防雨措施,并符合GB/T5048的规定,8.2.4
刮毛机包装内应有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必要的随机备件及工具。8.3运输
8.3.1刮毛机运输时应小心轻放,严禁雨淋。8.3.2
刮毛机搬运时严禁碰撞,不应损坏。刮毛机按包装上指定朝向置于运输工具上。8.4贮存
8.4.1刮毛机应贮存在通风、清洁、阴凉、干燥的场所,远离热源和污染源,严禁与有害物品混放。2在正常储运条件下,自出厂之日起应保证刮毛机在12个月内不致因包装不良引起锈蚀、霉损等。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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