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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KJ 0001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LKJ 0001 S-2016

中文名称:漯河昌达集团卡波纳酒业有限公司 果味配制酒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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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漯河 酒业 有限公司 果味 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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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KJ 0001 S-2016 漯河昌达集团卡波纳酒业有限公司 果味配制酒 QLKJ0001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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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漯河昌达集团卡波纳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KJ0001S-2016
果味配制酒
2016-05-18发布
2016-05-24实施
漯河昌达集团卡波纳酒业有限公司发布前言
Q/LKJ0001S-2016bzxz.net
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由漯河昌达集团卡波纳酒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附录A为本标准内容。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令佩、祁翠娟、苗俊杰。本标准于2013年05月20日首次发布,于2016年05月18日第一次修订并延续。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内容有如下变化:—标准编码由Q/LKJ0001S—2013修改为Q/LKJ0001S-2016:一修改了范围;
一更新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修改了理化指标:
一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一增加了其他要求:
一修改了试验方法;
一修改了编制说明。
1范围
果味配制酒
Q/LKJ0001S-2016
本标准规定了果味配制酒的分类、要求,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浓缩果汁或果汁(浓缩菠萝汁或菠萝汁、浓缩橙汁或橙汁、浓缩柚子汁或柚子汁、浓缩蓝莓汁或蓝莓汁、浓缩桃汁或桃汁、浓缩葡萄汁或葡萄汁、浓缩麦芽汁、茶浓缩液、浓缩苹果汁)、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或果葡糖浆、果酱、食用酒精、柠檬酸、乳酸、柠檬酸钠、果胶、天然胡萝下素、维生素C(抗坏血酸)、D一异抗坏血酸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焦糖色、葡萄皮红、瓜拉纳提取物、水蜜桃香精、蓝莓香精、葡萄柚香精、西柚香精、金酒香精、橙香精、葡萄香精、玫瑰香精、菠萝香精、乌龙茶香精、格瓦斯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条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饮料酒。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GB1886.39
GB1886.64
GB1902
GB1987
GB2023
GB2757
GB2758
GB276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白砂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柠檬酸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
GB2761
GB2762
GB2763
GB4789.10
GB5009.12
GB/T5009.29
GB/T5009.35
GB/T5009.48
GB/T5009.49
GB5749
GB/T6543
GB6782
GB7101
GB7718
GB8273
GB9683
GB/T10004
GB10343
GB/T11856
GB/T11858
GB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胭脂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食品添加剂亮蓝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食用酒精
白兰地
伏特加(俄得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Q/LKJ0001S-2016
GB14754
GB14881
GB15037
GB15038
GB/T18963
GB/T20882
GB/T21730
GB22255
GB/T22474
GB/T24694
GB25531
GB25533
GB28313
GB30616
GB31624
QB/T4068
SB/T10197
SB/T10198
JJF10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葡萄酒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浓缩苹果汁
果葡糖浆
浓缩橙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果酱
玻璃容器白酒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果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葡萄皮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食品安全国家标注食品添加剂天然胡萝卜素食品工业用茶浓缩液
原果汁通用技术条件
浓缩果汁通用技术条件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LKJ0001S-20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
按其所加入果汁的不同分为菠萝味配制酒、橙味配制酒、粉柚味配制酒、蓝莓味配制酒、水蜜桃味配制酒、葡萄味配制酒、红酒风味配制酒、茶风味配制酒、瓜拉纳风味配制酒、格瓦斯风味配制酒3.1菠萝味配制酒
以饮用水、浓缩菠萝汁或菠萝汁、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砂糖、食用酒精、柠檬酸、柠檬酸钠、果胶、天然胡萝卜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柠檬黄、日落黄、菠萝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饮料酒。
3.2橙味配制酒
Q/LKJ0001S-2016
以饮用水、浓缩橙汁或橙汁、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砂糖、食用酒精、柠檬酸、柠檬酸钠、果胶、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三氯燕糖、脑脂红、日落黄、橙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饮料酒。3.3粉柚味配制酒
以饮用水、浓缩粉柚汁或粉柚汁、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砂糖、食用酒精、柠檬酸、柠檬酸钠、果胶、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柠檬黄、葡萄柚香精、西柚香精、金酒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条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饮料酒。
3.4蓝莓味配制酒
以饮用水、浓缩蓝莓汁或蓝莓汁、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砂糖食用酒精、柠檬酸、柠檬酸钠、果胶、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亮蓝、蓝莓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饮料酒。3.5水蜜桃味配制酒
以饮用水、浓缩水蜜桃汁或水蜜桃汁、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砂糖、食用酒精、柠檬酸、柠檬酸钠、果胶、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柠檬黄、胭脂红、水蜜桃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酒3.6葡萄味配制酒
以饮用水、浓缩葡萄汁、葡萄酒、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砂糖、食用酒精、柠檬酸、柠檬酸钠、果胶、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葡萄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条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饮料酒。3.7红酒风味配制酒
以饮用水、浓缩葡萄汁、葡萄酒、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砂糖、食用酒精、柠檬酸、柠檬酸钠、果胶、葡萄皮红、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葡萄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饮料酒。3.8瓜拉纳风味配制酒
以饮用水、浓缩苹果汁、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砂糖、食用酒精柠檬酸、柠檬黄、胭脂红、三氯燕糖、瓜拉纳提取物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饮料酒。4
3.9格瓦斯风味配制酒
Q/LKJ0001S-2016
以饮用水、浓缩苹果汁、浓缩麦芽汁、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砭糖、食用酒精、柠檬酸、柠檬酸钠、果胶、三氯蔗糖、乳酸、格瓦斯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果汁含量不少于10%的配制型饮料酒。3.10茶风味配制酒
以饮用水、茶浓缩液、蒸馏酒(伏特加、白兰地)为主要原料,以果葡糖浆或白砂糖、食用酒精、柠檬酸、维生素C(抗坏血酸)、D一异抗坏血酸钠、焦糖色、乌龙茶香精为辅料,经过调制、过滤、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生产的配制型饮料酒。4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2浓缩果汁(浓缩菠萝汁、浓缩柚子汁、浓缩蓝莓汁、浓缩水蜜桃汁、浓缩葡萄汁)应符合GB710)和SB/T10198的规定。
4.1.3浓缩橙汁应符合GB/T21730和GB7101的规定。4.1.4果汁(菠萝汁、橙汁、柚子汁、蓝莓汁、水蜜桃汁、葡萄汁)应符合SB/T10197的规定4.1.5茶浓缩液应符合QB/T4068规定。4.1.6伏特加应符合GB/T11858和GB2757的规定。4.1.7白兰地应符合GB/T11856和GB2758的规定4.1.8白砂糖应符合GB317和GB13104的规定。4.1.9果葡糖浆应符合GB/T20882的规定4.1.10果酱应符合GB/T22474的规定。4.1.11食用酒精应符合GB10343的规定。4.1.12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规定。4.1.13乳酸应符合GB2023的规定4.1.14柠檬酸钠应符合GB6782的规定,4.1.15果胶应符合GB25533的规定。4.1.16天然胡萝卜素应符合GB31624的规定。4.1.17维生素C(抗坏血酸)应符合GB14754的规定。4.1.18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GB8273的规定5
4.1.16苯甲酸钠应符合GB1902的规定。4.1.17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4.1.18三氯蔗糖应符合GB25531的规定。4.1.19亮蓝应符合GB7655.1的规定。4.1.20柠檬黄应符合GB4481.1的规定。4.1.21日落黄应符合GB6227.1的规定。4.1.22胭脂红应符合GB4480.1的规定。4.1.23焦糖色应符合GB1886.64的规定。4.1.24葡萄皮红应符合GB28313的规定。Q/LKJ0001S-2016
4.1.25瓜拉纳提取物、水蜜桃香精、蓝莓香精、葡萄柚香精、西柚香精、金酒香精、橙香精、葡萄香精、菠萝香精、乌龙茶香精、玫瑰香精、格瓦斯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4.1.26浓缩麦芽汁应符合Q/MTE0001S的规定,见附录A。4.1.27浓缩苹果汁应符合GB/T18963和GB7101的规定。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菠萝味配制洒
橙味配制酒
粉柚味配制酒
蓝莓味配制酒
水蜜桃味配制酒
葡萄味配制酒
均匀一致清亮
或浊状液体,
无悬浮物
气滋味
淡黄色透明液体
或微浊
橙黄色透明液体
或微浊
肉粉色透明液体
或微浊
浅蓝色或翠蓝色
透明液体或微浊
浅粉色透明液体
或微浊
深红色透明液体
具有本类型配
制酒应有的果
香和酒香气,诸
香和谐纯正。具
有本类型配制
酒应有的滋味,
口味纯正、较爽
口、柔和、无异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
质,放置后允许有
少量果肉沉淀
红酒风味配制酒
茶风味配制酒
瓜拉纳风味配制酒
格瓦斯风味配制酒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酒精度(20℃),%vol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糖(以葡萄糖计),g/L
*甲醇,g/100ml
铅(以Pb计),mg/L
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g/kg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三氯煎糖,g/kg
亮蓝(以亮蓝计),g/kg
柠檬黄(以柠檬黄计),g/kg
胭脂红。(以胭脂红计),g/kg日落黄“(以日落黄计),g/kg氛化物a以HCN计/(mg/kg)
或微浊
深红色透明液体
或微浊
茶色透明液体或
金黄色透明液体
或微浊
琥珀色透明液体
Q/LKJ0001S-2016
6.5%vol、8%vol、11%vol、20%vol、26%vol、29%vol、32%vol、35%vol6.00
注:※该项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a指标适用于蓝莓味配制酒:b指标适用于菠萝味配制酒、粉柚味配制酒、水蜜桃味配制酒、瓜拉那风味配制酒;c指标适用于橙味配制酒、水蜜桃味配制酒、瓜拉那风味配制酒:d指标适用于菠萝味配制酒、橙味配制酒。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7
4.4微生物指标
酒精度低于10%vo1的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菌落总数,CFU/ml
大肠菌群,MPN/ml
沙门氏菌,25ml
志贺氏菌,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25ml
4.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4规定。4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
2000ml
3000ml
4000ml
5000ml
4.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4.7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4.8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允许短缺量(ml)
Q/LKJ0001S-2016
4.9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4.10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要求
Q/LKJ0001S-2016
将样品注入一洁净、干燥、透明的品酒杯中,在自然光线下(非阳光直射)用肉眼观察外观、色泽及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应符合表1规定。5.2理化指标
5.2.1酒精度、总酸、总糖的检验按GB15038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甲醇、氰化物的检验
按GB/T5009.48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铅的检验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5.2.4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的检验按GB/T5009.29规定的方法测定。5.2.5三氯蔗糖的检验
按GB22255规定的方法测定。
5.2.6亮蓝、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的检验按GB/T5009.35规定的方法测定
5.3微生物指标
5.3.1菌落总数的检验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5.3.2大肠菌群
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
5.3.3沙门氏菌的检验
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
5.3.4志贺氏菌的检验
按GB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
5.3.5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
按GB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
5.4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6检验规则
6.1原料入库要求
Q/LKJ0001S-2016
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6.2组批
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6.3抽样
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低不得少手12瓶(袋)。6.4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酒精度、甲醇、总酸、总糖、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6.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或原料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6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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