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251-2011
中文名称:船舶用石英子母钟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Primary-secondary quartz clocks for ship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1-12-20
实施日期:2012-07-01
作废日期:2025-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81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精密机械、珠宝>>钟表学>>39.040.20钟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钟表、自行车、缝纫机>>Y11钟表
出版信息
出版社: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出版日期:2012-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烟台北极星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轻工业钟表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钟表标准化中心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用石英子母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装。
本标准适用于由母钟通过有线连接与多个指针式子钟组成的石英子母钟系统,船舶使用的其它单体指针式石英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中子钟的相关内容。
标准内容
ICS39.040.20
分类号:Y11
备案号:34969-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4251-2011
船舶用石英子母钟
Primary-secondary quartz clocks for ships2011-12-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07-01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钟表标准化中心归口。前言
QB/T42512011
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北极星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轻工业钟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建毅、杜恒彦、杨建敏、赵喜明、曲雁、曲绍坤、慕洪兵。1范围
船舶用石英子母钟
QB/T4251-2011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用石英子母钟(以下简称“子母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装。
本标准适用于由母钟通过有线连接与多个指针式子钟组成的石英子母钟系统,船舶使用的其他单体指针式石英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中子钟的相关内容。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8355一2008船舶用电动测量和控制仪表通用技术条件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3分类和电气参数
3.1分类
3.1.1母钟按时间基准分
一型,系统仅以自身的石英谐振器作为时间基准;一I型,系统除自身的石英谐振器外,同时接收外部标准时间信号进行校准。3.1.2母钟按显示方式分
指针式,显示方式为指针式的母钟;-数字式,显示方式为数字式的母钟。3.1.3子钟按使用要求分
报房钟,具有当地时和格林尼治时(UTC)的双时针显示,并标明收听求救信号时区;防水钟,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适用于潮湿环境;-其他用钟,除报房钟和防水钟外的其他子钟。3.1.4子钟按时间基准源分
一A类,子钟自身具有石英谐振器为时间基准频率源;-B类,子钟接收母钟传输的时间基准信号。3.2电气参数
母钟:
额定电压:AC220V,DC24V;
子钟:
额定电压:DC24V。
QB/T4251-2011
4要求
4.1工作温度
子母钟在-10℃~55℃温度范围内不应停走。4.2电压范围
子母钟在表1规定的交流和直流电压范围内不应停走。表1电压范围
交流AC
直流DC
4.3工作可靠性
电压范围/V
198~233
176~264
持续时间/s
4.3.1子母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停走,各功能键灵活可靠,零、部、组件不能自行脱落。4.3.2数字式母钟显示应清晰、正常,显示字符应无缺划、多划现象;指针式母钟和子钟的时、分针应安装可靠,当时针与时符中心重合时,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位置不应大于15分格(土90°)。4.3.3子母钟在进行预运走和平均瞬时日差试验期间,实走累计误差不应超过2min。4.3.4I型母钟应能可靠接收标准时间信号。4.3.5子钟应能可靠接收母钟校准时间信号。4.4平均瞬时日差
子母钟连续运走3d,3d的平均瞬时日差m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平均瞬时日差
子母钟类型
母钟、B类子钟
A类子钟
子母钟秒指示同步性
-0.3~0.3
平均瞬时日差
单位为秒每天
指针式母钟与具有秒针的子钟工作时应保持秒指示同步,子母钟运行时母钟与子钟指示同步误差不应大于1s。
4.6时分针协调差
指针式母钟和子钟的时、分针指示应协调准确,当时针与时符中心重合时,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位置不应大于3分格(±18°)。4.7秒指示偏差
指针式母钟在运走时秒针对钟盘面刻度指示偏差应在1/3分格(土2°)内。4.8调整功能
母钟的时间调整装置应能准确、可靠对母钟及子钟进行指示时间调整,调整结束后各子钟和母钟应能准确指示时间,保持同步状态;指针式母钟和子钟进行正向、反向及时区变更调整时,应无卡滞现象。4.9电源切换
母钟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应能可靠切换至直流电源,切换后子母钟不应出现停机或影响原工作状态现象,并能连续计时和向子钟传输时间信号。2
QB/T 4251-2011
4.10外观
4.10.1子母钟表面应规则、平整,不应有泛色、污点、印迹、划痕等缺陷;钟盘面上各种字符和图案应准确、清晰,不应有断线、断划现象;报房钟时区显示应准确明了。4.10.2子母钟玻璃应光洁、清晰,无明显缺陷,钟盘面与钟玻璃间不应留有任何肉眼可见异物;指针式母钟和子钟的指针、时符应无泛色、划痕等缺陷。4.10.3外观具有覆盖层的子母钟,覆盖层应均匀、协调,色泽一致,不应有皱皮、脱皮和斑点等缺陷。4.11安全性
4.11.1子母钟的安全性应符合GB/T8355一2008对产品安全性的相关规定。4.11.2子母钟使用的电源线和插头应是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并标明3C认证标志的产品。
4.12绝缘性能
4.12.1绝缘强度
子母钟绝缘强度应符合GB/T8355一2008对绝缘强度的相关规定。4.12.2绝缘电阻
子母钟绝缘电阻应符合GB/T8355-2008对绝缘电阻的相关规定。4.13电磁兼容性
4.13.1静电放电抗扰度
母钟经受GB/T8355一2008表10中规定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母钟不应停走,II型母钟应能正常接收时间信号。
4.13.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母钟经受GB/T8355-2008表10中规定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母钟不应停走,II型母钟应能正常接收时间信号。4.14耐振动
子母钟经受GB/T8355一2008表8中试验1规定的振动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停走,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紧固件无松动、脱落现象。4.15耐盐雾
子母钟耐盐雾应符合GB/T8355一2008对盐雾的相关规定。4.16外壳防护
子母钟应具有良好的外壳防护功能,子钟和母钟的外壳防护应符合GB4208中规定的下列级别:IP22:母钟和防水子钟;
IP44:厨房用防水子钟;
IP20:其他子钟。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试验环境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的环境温度为18℃~25℃,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温度波动不大于2℃,相对湿度不大于70%。
5.1.2供电电源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时母钟供电交流电源为AC220V,切换直流电源为DC24V,子钟供电电源为DC24V。
5.1.3预运走
QB/T4251-2011
子母钟试验前应在5.1.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运走2h以上。石英谐振器基准频率为32768Hz的子、母钟,进行瞬时日差试验前应在23℃±1℃的环境中运走2h;石英谐振器基准频率为32768Hz以外的子、母钟,进行瞬时日差试验前应在23℃±1℃的环境中运走24h。5.1.4仪器设备
子母钟系统所需试验仪器设备的分辨率及最大允许误差见表3。表3试验仪器设备
试验仪器设备
日差测试仪器
频率计数器
标准钟
万用表
恒温恒湿箱
500V兆欧表
振动试验台
5.2试验项目
工作台漏磁
加速度
5.2.1工作温度
分辨率
最大允许误差
±0.01s/d
1×10~7
±0.01s/d
±1℃
800A/m
子母钟高温试验按GB/T8355一2008中5.4.1规定的方法进行;低温试验按GB/T8355-2008中5.4.2规定的方法进行;子母钟高、低温试验前后均与标准钟进行比对,误差超过2min的以停走计。5.2.2电压范围
子母钟电压范围试验按GB/T8355一2008中5.6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5.2.3工作可靠性
5.2.3.1在子母钟进行预运走和平均瞬时日差试验前后分别用标准钟比对,检查走时误差。5.2.3.2检查子母钟的工作、显示状态,操作各功能键,观察母钟接收标准时间信号情况。5.2.3.3调整指针式母钟和子钟的时针分别与“12”时符中心重合,检查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位置的偏差。
5.2.4平均瞬时日差
5.2.4.1A类子钟运走3d,分别测出3d的瞬时日差,平均瞬时日差按公式(1)计算。m+m2+m3
式中:
3d的平均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实走第1天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实走第2天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实走第3天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1)
母钟运走3d,用频率计数器测量石英谐振器的周期To,按公式(2)计算出瞬时日差,再按5.2.4.27
公式(1)计算平均瞬时日差。
式中:
-T.l 86400
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T。石英谐振器标称周期,单位为秒(s);T--—子母钟实测周期,单位为秒(s);86400-—1天的秒数,单位为秒每天(s/d)。5.2.5子母钟秒指示同步性
母钟秒针走至12时符时,观察子钟与母钟秒针走时的同步状态。5.2.6时分针协调差
QB/T 4251-2011
在非工作状态下调整指针式母钟和子钟的时针分别与“3”、“6”、“9”、“12”时符中心位置重合,检查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位置的偏差。5.2.7秒指示偏差
将工作中的指针式母钟处于停秒状态,检查秒针对刻度盘的指示偏差。5.2.8调整功能
按母钟的调整键,分别对母钟和子钟进行幅度为1h的正向、反向调时,连续调整次数不少于3次,检查母钟和各子钟调整状态。
5.2.9电源切换
切断工作状态下母钟的交流电源,连续进行3次后检查直流供电时母钟和子钟的工作状态。5.2.10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检验者距子、母钟40cm以正常视力目测。5.2.11安全性
按4.11规定对子母钟进行检查。5.2.12绝缘强度
母钟绝缘强度试验按GB/T8355一2008中5.8.1规定的方法进行。5.2.13绝缘电阻
母钟绝缘电阻按GB/T8355一2008中5.8.2规定的方法测试。5.2.14静电放电抗扰度
母钟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2一2006的规定进行。5.2.15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母钟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按GB/T17626.3一2006的规定进行。5.2.16耐盐雾
子母钟盐雾试验按GB/T8355一2008中5.4.4.1规定的方法进行。5.2.17耐振动
子母钟振动试验按GB/T8355一2008中5.4.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前后与标准钟比对,误差超过2min的以停走计。
5.2.18外壳防护
子母钟外壳防护按照GB4208中相应IP级别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5
QB/T4251-2011
检验规则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4,交收检验时,母钟各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该只产品合格;子钟按GB/T2828.1进行,采用一般检验水平II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其不合格分类和接收质量限AQL值见表5。表4检验项目
注1:
检验项目
工作温度
电压范围
工作可靠性
平均瞬时日差
子母钟秒指示同步性
时分针协调差
秒指示偏差
调整功能
电源切换
安全性
绝缘强度
绝缘电阻
静电放电抗扰度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耐振动
耐盐雾
外壳防护
“。为应检项目;
适应品种
子、母钟
子、母钟
子、母钟
子、母钟
子、母钟
子、母钟
子、母钟
子、母钟
子、母钟
子、母钟
一”为不检项目
注2:交收检验也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他方案型式检验
6.2.1检验项自和周期
交收检验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4。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停产一个生产周期以上又恢复生产时;b)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变动时或产品转厂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
注:电磁兼容性和外壳防护的检验周期由供需双方商定。6.2.2抽样与合格判据
QB/T4251-2011
型式检验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并经交收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样本量及合格判定见表6。经型式检验后的样本,即使全部检验项目合格也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使用。表5子钟交收检验
不合格分类
产品类型
检验项目
工作可靠性
平均瞬时日差
子母钟同步性
时分针协调差
表6抽样及合格判据
50~100
注:子钟和母钟应分别判定。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装7.1标志
7.1.1母钟主体应标有下列标志: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为(V);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频率的除外。7.1.2子母钟盘面上应具有“商标”样本量
7.1.3子母钟的产品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上应标明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规格或型号、商标;b)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c)采用的标准编号;
d)生产日期;
e)主要性能指标;
f)检验合格印章;
g)保修期限;
h)生产者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2包装
接收质量限(AQL)
合格判定
≤2项(次)
≤3项(次)
≤4项(次)
≤1项
7.2.1每只母钟、子钟应具有独立包装,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每套子母钟系统应附有使用说明书。7
QB/T4251-2011
7.2.2独立包装应保证产品不相互碰撞、不摩擦损坏,包装盒应能防震,并附有商标、标识等相关内容。
7.2.3子母钟的大包装箱应能保证以箱底与地面平行的状态从0.65m高处自由落至水泥地面后对母子钟正常走时不受影响,外观及零部组件无松动损坏。注:包装如有其他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7.2.4大包装箱应具有防潮、防震性能,箱外要标明“小心轻放”、“防潮”的标志。7.3运输、购存
7.3.1子母钟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能相互挤压,避免受到冲击、强烈振动,切忌受潮。7.3.2子母钟应避免与能产生腐蚀性气体的物品存放在一起。7.3.3子母钟贮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环境温度宜在5℃~35℃之间,相对湿度宜在70%以下。7.4安装
子母钟安装相关的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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